关于2024年漳平市第四批稳岗返还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享受稳岗返还企业需经其确认后方可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截至2024年12月9日,经企业确认及经办机构审核,符合2023年度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第四批单位共45家,现将福建祥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5家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通过以下电话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公示电话:0597-7536032
附件1:享受2023年度漳平市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次)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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