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龙岩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9时10分至9时30分在漳平市城区及永福镇、新桥镇、芦芝镇、和平镇、西园镇、南洋镇等乡镇集镇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实施。9时10分至9时1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9时20分至9时23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9时27分至9时30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请全体市民周知,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并熟悉相关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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