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公告
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于2024年7月18日-28日对我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 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学生、家长、校长、教师等。调查样本为县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
三、调查方式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填答。调查问卷共3套,分别为学生卷、校长、教师卷、家长,其中:学生卷调查学生,校长教师卷调查校长、教师,家长卷调查家长。
特此公告。
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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