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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12 10:55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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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市30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检查(其中微信公众号28、今日头1个、新浪微1个),合格率虽达到100%,但仍存在内容更新频率不高、建设运维水平较低、个别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不严、政务新媒体内容表述错误以及问题账号注销进展缓慢等问题。截至2024第二季度,监测到政府网站发布内容错误共23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监测到全市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错误共44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全市还有1个账号存在应注销尚未注销的问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主管(办)单位要认真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扎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高效、安全、健康运行。

  (一)各单位要明确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责任、功能定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各单位应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工作,人员信息变更应及时上报。每月对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每个月5日前上报市数字中心(邮箱:zfwzbjb@163.com,联系电话:0597-7529949)。

  (三)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于2024712日上午下班前将整改报告(纸质版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市数字中心,电子档发送至zp_szb@ly.fj.cn。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运维工作已经纳入我市的绩效考核指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因政务新媒体未符合国办考核指标要求被上级通报的单位,将予以严肃问责。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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