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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15:44 作者:就业股 来源: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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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10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用于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近两年来(2022-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漳平市户籍毕业离校未就业(以未缴交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记录为依据)高校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符合现行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不得招聘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被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四、补贴标准

  薪资待遇参照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所需经费从省级以下(含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渠道列支。试用期满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聘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五、期限

  聘用期三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4月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就业股(漳平市桂北路78号、原漳平市医院门诊楼三楼318室),联系电话:0597-7529186,联系人:陈先生。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交材料:

  1.漳平市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网上下载);

  2.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面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近两年来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脱贫户家庭(含脱贫户残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七、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附件:漳平市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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