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双洋镇、赤水镇、象湖镇、灵地乡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市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3〕34号),下达到我市的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90万元,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根据文件要求及资金项目库情况,现将下达我市的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好项目安排、绩效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民宗局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
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乡 镇 |
民族村 |
项目名称 |
金 额 |
1 |
象湖镇 |
龙门村 科山村 |
象湖人家农产品展销(第二期)项目 |
50 |
2 |
赤水镇 |
岭兜村 |
赤水镇岭兜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
2 |
3 |
灵地乡 |
长垵村 |
灵地乡长垵村车丘至下坂洋道路硬化项目 |
2 |
4 |
新桥镇 |
石码村 |
新桥镇石码村亮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4 |
5 |
赤水镇 |
香寮村 |
赤水镇香寮村烤烟产区道路和水渠修复工程项目 |
12 |
6 |
双洋镇 |
中村村 |
双洋镇中村少数民族村茶山道路硬化项目 |
10 |
7 |
双洋镇 |
坑源村 |
双洋镇坑源村电烤房附属设施项目 |
10 |
|
合 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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