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3〕2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21〕1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共计32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根据文件要求及资金项目库情况,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分配给你们。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好项目安排、绩效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民宗局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安排表
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安排表
序号 |
乡 镇 |
单 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类别 (万元) |
1 |
赤水镇 |
岭兜村 |
赤水镇岭兜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
8 |
2 |
灵地乡 |
长垵村 |
灵地乡长垵村车丘至下坂洋道路硬化项目 |
8 |
3 |
新桥镇 |
石码村 |
新桥镇石码村亮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6 |
4 |
/ |
漳平市桂林中心学校 |
漳平市桂林中心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先行建设项目 |
10 |
合计 |
32 |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