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选调人员条件 |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专业 |
||
1 |
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文学类、管理类(有党政办、组织办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不限专业) |
2 |
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二、选调范围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单位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近五年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获漳平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表扬、记功、嘉奖一次。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能力较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
《2022年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两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号A幢3楼313室人社局综合股。
咨询电话:0597-7536032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在选调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笔试以完成命题作文的方式,主要考查选调报名人员的文字表达和应对岗位工作相关知识水平。经评定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以面谈方式进行,由面试小组综合评定排出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面试结果,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不予选调。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
1.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p.gov.cn/)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4.如选调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本公告由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7-7536032
监督电话:0597-7588269
附件: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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