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漳平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福建漳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漳委编〔2021〕31号)精神,福建漳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改设为“漳平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心”,为便于开展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用
“漳平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印章。
附: 印 模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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