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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大爱龙岩·同心育苗”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20:0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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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大爱龙岩·同心育苗”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方案》的通知
岩教综〔2022〕24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龙岩市实施“大爱龙岩•同心育苗”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龙岩市实施“大爱龙岩·同心育苗”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打造“大爱龙岩”精神文明品牌,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和新时代教师立德树人作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大爱龙岩•同心育苗”关爱留守儿童行动。
  二、行动内容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按照“六个一”要求,推动“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新品牌建设。
  1.打造一个优美环境。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需求,寄宿制学校配备“三房五室”(洗衣房、洗澡房、开水房,心理健康咨询室、卫生室、阅览室、活动室、亲情室),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亲情关爱等具体问题。
  2.健全一套明晰台账。学校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对留守儿童进行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三个清楚”:即清楚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家长返乡的高峰期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变更、补充档案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动态监测留守儿童成长情况,为及时跟进教育关爱工作提供基础。
  3.严格一项报告制度。学校要健全强制报告机制,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和公安机关报告。
  4.深化一项帮扶措施。由学校领导、党员教师等志愿者组建爱心工作室,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开展“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等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学生之间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结对,实行“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的“三个优先”政策,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5.呵护一份亲情关爱。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家校沟通交流机制,完善中小学班主任、结对教师定期联系留守儿童父母制度,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家校沟通交流,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父母或者受委托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心理等情况,增进亲情;开展周末早餐会、交流会等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生活。
  6.完善一项疏导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制度,班主任、结对教师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和情感表现,主动回应其心理诉求,化解心理压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学校对留守儿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心理辅导,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学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把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三、保障措施
  1.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关爱留守儿童,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列入学校常规工作。要做好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落下,确保留守儿童不因厌学而失学。
  2.健全阳光助学机制。加大留守儿童经济帮扶力度,落实落细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对留守儿童的建档立卡户,低保(特困人员)家庭、残疾儿童全部按最高标准进行资助,对一般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给予优先资助,确保他们就学无忧。
  3.健全督促落实机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列入“两项督导”、“教育强县”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帮扶情况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评分、评优评先等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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