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加快推动直接融资的通知》(龙金规〔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市持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政府和省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肯定。
二、目标任务
推动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上市企业
三、工作进展
四、范围期限
明确需注册地在龙岩市内,且合法存续满两年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上市意愿,且承诺自享受奖励之日起,五年内不迁出龙岩市。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
五、主要内容
包括工作目标、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强入库企业政策支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申报程序、预算绩效及监督管理、其他事项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
推动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上市企业
(二)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龙岩市、合法存续满两年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上市意愿,且承诺自享受奖励之日起,五年内不迁出龙岩市。
(三)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入库管理,建立入库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当年度新增纳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每家企业奖励
(四)加强入库企业政策支持
从融资对接、投贷联动、见贷即保、政策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支持服务。
(五)支持企业挂牌上市
1.强化企业服务保障。“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遇阻事项。
(1)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主要指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等上市服务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由企业受益地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包括辅导备案被正式受理、企业首发上市申请被正式受理,由企业受益地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
(4)其他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改革举措和上市推进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其他扶持奖励项目,经会商上报同意后实施。
(六)申报程序
(七)预算绩效及监督管理
市金融监管局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事中运行监测、事后绩效评价等工作。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八)其他事项
包括实施意见所涉及的奖励资金支出来源,定期检查享受本扶持政策企业,政策措施解释单位及执行期限等
(九)文件修改异同点
《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加快推动直接融资的通知》(龙金规〔
1.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奖励修改情况。
将原《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龙金管〔
2.实施分类奖励修改情况。
(1)辅导备案被正式受理奖励方面。将原《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龙金管〔
(2)企业首发上市申请被正式受理奖励方面。送审稿中“企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提出首发上市申请并被正式受理的”,此处新增“北京证券交易所”,并在第七点其他事项中明确“境外证券交易所指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
(4)海交挂牌奖励方面。与上一轮政策对比,新政策不再对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进行奖励。
3.奖励申报流程修改情况
将原来的奖励程序“相关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上市 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联合行文报送市金融监管局”,修改为“相关县(市、区)、龙岩高新区上市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联合行文报送市金融监管局”。
在满足奖励条件后的一个年度内按程序申报奖励,逾期视同企业自动放弃,不可追溯。
境外证券交易所:指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林晓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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