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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加快推动直接融资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0 15:33 来源: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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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加快推动直接融资的通知》(龙金20233,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331下发现对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市持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政府和省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肯定2019年以来,推动3家企业A股上市、1IPO过会20224月,全省上市工作推进会在龙岩召开,企业上市工作龙岩经验在全省推广。鉴于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龙金管202132号),已于20221231日到期,市金融监管局结合市资本市场情况,在原扶持政策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加快推动直接融资的通知(送审稿)在充分吸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印发《通知》 

  二、目标任务 

  推动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上市企业1-2 

  三、工作进展 

    2019年以来,推动3家企业A股上市、1IPO过会,现有上市辅导备案企业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34 

  四、范围期限 

  明确需注册地在龙岩市内,且合法存续满两年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上市意愿,且承诺自享受奖励之日起,五年内不迁出龙岩市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202311日至20241231日,有效期2 

  、主要内容 

  包括工作目标、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强入库企业政策支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申报程序、预算绩效及监督管理、其他事项等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 

  推动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上市企业1-2 

  (二)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龙岩市、合法存续满两年的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上市意愿,且承诺自享受奖励之日起,五年内不迁出龙岩市 

  )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入库管理,建立入库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当年度新增纳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 

  加强入库企业政策支持 

  从融资对接、投贷联动、见贷即保、政策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支持服务 

  支持企业挂牌上市 

  1.强化企业服务保障。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遇阻事项。 

  2.实施分类奖励。 

  1)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主要指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等上市服务协议完成股份制改制的,由企业受益地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包括辅导备案被正式受理企业首发上市申请被正式受理,由企业受益地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3)支持企业挂牌融资。通过支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和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加强企业上市基础性培育孵化。 

  4其他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改革举措和上市推进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其他扶持奖励项目,经会商上报同意后实施 

  )申报程序 

    1.在满足奖励条件后的一个年度内按程序申报奖励,逾期视同企业放弃申报。 

    2.涉及市级财力的,由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企业向当地上市主管部门提出奖励申请,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上市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联合行文报送市金融监管局,审核、公示等流程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奖励资金。 

  预算绩效及监督管理 

  市金融监管局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事中运行监测、事后绩效评价等工作。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其他事项 

  包括实施意见所涉及的奖励资金支出来源,定期检查享受本扶持政策企业,政策措施解释单位及执行期限4个方面。 

  文件修改异同点 

  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加快推动直接融资的通知》(龙金20233对比上一轮政策的主要修改情况 

  1.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奖励修改情况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龙金管202132号)第五点实行分类奖励第(一)点第1条,对当年度被列为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修改为当年度被省 金融监督管理局新增纳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 

  2.实施分类奖励修改情况 

  1辅导备案被正式受理奖励方面。《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龙金管202132号)第五点实行分类奖励第(一)点第3企业向福建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被正式受理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修改为向福建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被正式受理的,企业受益地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企业首发上市申请被正式受理奖励方面。送审稿中企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提出首发上市申请并被正式受理的,此处新增北京证券交易所,并在第七点其他事项中明确境外证券交易所指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3企业新三板挂牌奖励方面。《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龙金管202132号)第五点实行分类奖励第(二)点第2条,企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新三板精选层申报文件并被正式受理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修改为入库企业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后,企业受益地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挂牌奖励方面。与上一轮政策对比,新政策不再对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企业进行奖励 

  3.奖励申报流程修改情况 

  将原来的奖励程序相关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上市 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联合行文报送市金融监管局,修改相关县(市、区)、龙岩高新区上市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联合行文报送市金融监管局 

  六、注意事项 

  在满足奖励条件后的一个年度内按程序申报奖励,逾期视同企业自动放弃,不可追溯 

  七、关键词诠释 

  境外证券交易所指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林晓春,联系电话:0597-221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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