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保报销
跨省就医医保报销是指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通过全国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概述
跨省就医医保报销是指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通过全国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就医医保报销主要包括四种情形:
(1)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跨省异地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4)因各种原因导致直接结算失败,需携相关材料返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申请对象
以下五类申请备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如:随子女居住,帮子女带孩子的老年人;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
(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指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5)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指未办理异地转诊就医手续且不属于异地急诊抢救的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结算不成功或在非联网定点医院就诊的,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就医后携住院(门诊)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或处方底方(均需医院盖章)、银行账号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享受待遇
(一)城镇职工医保
1、跨省异地住院报销
表1:龙岩市城镇职工住院按项目结算医保报销标准
医院级别 |
起付线(元) |
报销比例(%) |
年度封顶线(万元) |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
||
在职 |
退休 |
2022年 |
报销比例 |
年度封顶线 |
||
一级医院 |
100 |
92 |
96 |
10 |
90% |
2023年38万元2024年至2025年为40万元 |
二级医院 |
300 |
90 |
94 |
|||
三级医院 |
700 |
89 |
93 |
备注:①参保人员当年度再次住院,起付线下降100元,直至为100元。
②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年度超过封顶线10万元以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2、跨省异地普通门(急)诊报销
表2:龙岩市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标准
医院级别 |
起付线(元) |
报销比例(%) |
年度封顶线(元) |
|
在职 |
退休 |
|||
一级医院 |
700 |
85 |
90 |
18000(实行单独管理,不纳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年度封顶线) |
二级及以上医院 |
75 |
80 |
||
单列药品 |
无 |
80 |
与住院共用封顶 |
备注:①普通门诊不予报销情形:体检费用、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异地转诊人员在市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
②单列药品:指从国家谈判药品目录中遴选的、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药品,门诊特殊病种中使用单列药品,按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报销。
③普通门诊(除单列药品)实行单独管理,不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叠加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政策。
3、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报销标准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城乡居民医保
1、住院报销(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龙岩市城乡居民跨省住院按项目结算基本医疗报销比例为45%,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封顶线为10万元。同时城乡居民还有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费用结算以出院日期为准,含意外伤害住院)和15个与住院共用封顶的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进入大病保险并分段给予报销。
表3:龙岩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范围内自付金额 |
报销比例(%) |
年度封顶线(万元) |
13001-100000元 |
60 |
30 |
100001-150000元 |
65 |
|
15万元以上 |
70 |
2、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报销标准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申请说明
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年度封顶线等有关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登记备案时需将开始时间登记至就诊日期之前,一般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开始申请
(一)申请流程
1、线下办理:
龙岩市参保人可根据办事指南携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提交至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完成申报。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包括龙岩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区医保窗口、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及已开展医保服务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情形提供材料如下: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户口簿首页”和本人 “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无需认定材料,可线上申请或电话备案。
(5)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无需认定材料,可线上申请或电话备案。
2、线上办理:
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闽政通-医保服务-参保地市选择龙岩市;
(2)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选择“为自己”或“为他人”登记;
(3)备案类型-选择需要申请对应的类型;
(4)选择就医地所属行政区,填写详细地址、选择开始和结束日期、填写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号码,完成后“保存”即可。
(5)在“我的办件”可查看办理结果。
温馨提示:
1.带“*”项为必填信息,“异地转诊人员”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保存成功后无需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秒批通过,即可在备案地实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成功即生效。参保人可在“办事进度”模块查询备案进度及结果。信息不全或“同地区同时间段”重复申请将不予通过,如有疑问咨询0597-12345。
2.需要撤销备案记录,在医保服务界面的“办件进度”,点击“撤销”即可。
(二)申请地址
闽政通APP下载地址
相关事情
(一)联系方式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0597-12345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龙岩市市本级:0597-2850069 0597-2297358
漳平管理部:0597-3099630
(二)常见问题
问:我之前在湖北交的医保,在龙岩可以使用、报销吗?
答:目前我市县级以上医院如市一,市二,市人民医院都已经开通住院、普通门诊、特殊门诊跨省联网结算。其中特殊门诊只有5个病种可跨省联网结算(指: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但是跨省直接结算需要参保地和就医地均已开通相应服务。所以在就医前,你首先要联系参保地医保申请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其次问清楚该医院有没有开通跨省直接结算,能否刷外地卡。这2个条件都满足才能直接成功刷卡报销,否则要携带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