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6-0600-2018-00001
- 备注/文号:漳住建〔2018〕234号
- 发布机构:城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 《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漳平市住建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漳平市住建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88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大检查,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本系统内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本系统内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决定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东方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志坚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昌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练长华 副局长
王培龙 副局长
成 员:官登对 综合股负责人
范思华 建筑业股股长
林秋海 安监股负责人
戴志露 城建股负责人
卢东念 综合股负责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李奇忠 房管股负责人
黄长锦 质安站站长
蔡桥生 华昇公司法人代表
李汉桃 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监股,主任由林秋海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72520、3271007。
三、检查内容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省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建立台账,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重点突出消防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重点检查范围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突出建筑施工、燃气、市政建设、物业小区、直管公房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检查、督查。
1.建筑施工(质安站负责,安监股配合)
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对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加大对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监管力度,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
2.燃气(城建股负责)
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整改管道、设施、报警装置等埋深不足、途经垃圾焚烧点、与其他管道及窨井交叉、明设管道未进行外加保护、不同材质管道连接点、温度补偿段及变形补偿管段等隐患,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志;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临近高层建筑的场站内部安全管理与巡查,按照借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燃气制气厂、输配管网、液化气贮灌站、供应点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抓好燃气管网隐患点整治和用户安全用气。
3.直管公房(房管股负责、华昇公司配合)
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直管公房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做好直管公房辖区内的防火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4.物业小区(房管股负责)
要督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火灾和电气火灾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检查物业小区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小区楼道内堆积的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下旬日)。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2.全面检查阶段(6月至9月)。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各相关单位按照检查通知精神,组织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对建筑施工、燃气、市政建设、物业小区、直管公房等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市城建局将不间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3.总结通报阶段(9月)。各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总结、考评,通报各单位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夏季高温、晴热,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的重要举措。各企业、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夏季消防自查排查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各单位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夏季消防自查排查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3.强化宣传培训。各企业、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行业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4.强化检查执法。住建局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开展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各相关单位、企业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安监股,于
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漳平市住建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漳平市住建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88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大检查,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本系统内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本系统内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决定成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东方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志坚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昌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练长华 副局长
王培龙 副局长
成 员:官登对 综合股负责人
范思华 建筑业股股长
林秋海 安监股负责人
戴志露 城建股负责人
卢东念 综合股负责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李奇忠 房管股负责人
黄长锦 质安站站长
蔡桥生 华昇公司法人代表
李汉桃 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监股,主任由林秋海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72520、3271007。
三、检查内容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省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建立台账,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重点突出消防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重点检查范围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突出建筑施工、燃气、市政建设、物业小区、直管公房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检查、督查。
1.建筑施工(质安站负责,安监股配合)
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对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加大对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监管力度,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
2.燃气(城建股负责)
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整改管道、设施、报警装置等埋深不足、途经垃圾焚烧点、与其他管道及窨井交叉、明设管道未进行外加保护、不同材质管道连接点、温度补偿段及变形补偿管段等隐患,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志;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临近高层建筑的场站内部安全管理与巡查,按照借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燃气制气厂、输配管网、液化气贮灌站、供应点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抓好燃气管网隐患点整治和用户安全用气。
3.直管公房(房管股负责、华昇公司配合)
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直管公房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做好直管公房辖区内的防火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4.物业小区(房管股负责)
要督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火灾和电气火灾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检查物业小区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小区楼道内堆积的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下旬日)。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2.全面检查阶段(6月至9月)。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各相关单位按照检查通知精神,组织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对建筑施工、燃气、市政建设、物业小区、直管公房等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市城建局将不间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3.总结通报阶段(9月)。各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总结、考评,通报各单位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夏季高温、晴热,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的重要举措。各企业、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夏季消防自查排查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各单位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夏季消防自查排查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3.强化宣传培训。各企业、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行业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4.强化检查执法。住建局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开展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各相关单位、企业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安监股,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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