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漳平市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3日
漳平市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省市县三级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深刻吸取“3.7泉州市鲤城区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20〕24号)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龙建综〔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确保全市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安全。要深刻吸取泉州鲤城区“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提升思想站位,切实把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严格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推进全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同时,紧盯住建系统重点领域,全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将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促进,两手都要硬,确保防疫安全和生产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建筑施工
1.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或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盲目抢赶工期、抢进度,特殊灾害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违章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2.督促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以及施工、建机一体化等单位主体责任,按《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龙岩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导则》和省、市各项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开展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排查和防疫工作检查,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严格开复工条件,建筑工地复工前,未经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合格及总监签署复工令不得复工,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
3.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强化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险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查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不落实问题。在建机一体化企业全面推行信息化,加强对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的管理。
4.严查高处作业、地下室施工、外架拆搭、吊篮施工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建筑工地人员集中居住、活动场所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安全管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消防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各环节的严格把关,提升防火性能,牵头做好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隐患排查。
(二)城镇燃气
1.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网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燃气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排除不彻底等问题。督促企业加强燃气生产环节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爆燃事故。
2.牵头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加大对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整治液化气企业充装枪联锁、液化气灌瓶站视频监控系统、瓶装液化气购销实名制、燃气安全软管更换等重点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三)城市供水
重点检查自来水厂实行全封闭管理,加强配电室、氯库安全管理,落实安保措施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氯气等消毒药剂药品储存、使用双锁双账制度,严格制毒试剂、剧毒试剂、放射源的保管、领用和处置以及消毒使用液氯等危化品安全管理。
(四)农房建设
加强农房建设的行业指导监督,组织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内在建农房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强化旧房拆除、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以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的检查。落实农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农房建设单位或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五)人防工程
一是落实安全施工制度。要把施工安全作为工程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对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坚决整改或停工整顿。二是落实管理人员。要建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构建“安全工作专人管理、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工作寓于施工每一环节”的格局。三是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制定完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其中“逆作法”施工作业、地质条件差的以及有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方案应当经过专家评审,方案中涉及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四是落实隐患整改。要对工地的机具、设备、线路和施工人员的作业程序及行为等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整改,切实做好防电伤、防摔伤、防砸伤等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六)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各行业企业完善事故灾害应急预案,配齐应急队伍和物资,强化应急演练,加强汛期、高温、台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措施,加强预警联动,提升事故灾害应急能力。
三、组织实施
即日起,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水、农房建设等行业相关企业、项目、房屋业主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各行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隐患清零闭环管理。质安站要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整治和调研指导,充分运用远程视频巡查和现场抽查方式,加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发现防疫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该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该记分的严格予以记分,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停工处理,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规行为打击到位,促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陈巧玲局长任组长,王培龙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安监股,协调推动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强化依法治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企业、项目和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坚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建立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予以查处、通报,曝光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惩戒一批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防止出现“政热企冷”现象。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坚持做到“四不放过”,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加大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导力度。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氛围,群防群治。要引导企业发动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发现并报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注重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加强警示和失信惩戒。
附件:漳平市住建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漳平市住建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巧玲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志坚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昌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赖传荣 人防办主任
王培龙 总工程师
成 员:官登对 综合股负责人
范思华 建筑业股股长
林秋海 安监股负责人
戴志露 城建股负责人
李奇忠 房管股负责人
陈大庆 人防股股长
卢东念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陈 辉 质安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陈添春 村镇站站长
蔡桥生 华昇公司法人代表
李汉桃 自来水公司经理
漳平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监股,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
1.建筑工程(含人防工程)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小组
第一组:
组 长:赖传荣
副组长:林秋海
成 员:陈大庆、蒋承漳、王培相
第二组:
组 长:王培龙
副组长:范思华
成 员:罗 勇、杨玉梁、肖建木
第三组:
组 长:王培龙
副组长:陈 辉
成 员:陈建东、黄志文、邓必武
2.城镇燃气、城镇供水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林志坚
副组长:戴志露
成 员:黄旭毅、陈志湖、张小平
3.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陈建初
副组长:李奇忠
成 员:黄勇平、刘智华、石金文
4.农房建设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林昌华
副组长:陈添春
成 员:陈金兴、章泽云、程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