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乡镇(街道)审核,以下家庭符合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即: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以内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或优抚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20年2月 27 日至 2020年3月 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住建局电话:3271873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7日
附件一:2020年度漳平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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