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6-0800-2017-00001
- 备注/文号: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城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6-2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2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3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认识,正确对待
住建局党组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局党组召开党组专题会,深刻剖析,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情况来体现巡察结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了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7个方面共21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住建局党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64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5条,需长期严格执行的措施37条。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双亮双比”活动。制定 “双亮双比”活动方案,规范“双亮双比”相关会议记录,每月5号之前及时公开上个月份每位党员干部的工作清单。
二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两学一做”方案,规范“两学一做”相关会议记录。
三是加强对相关党务人员培训,对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指导,要求规范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党委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登记簿》填写情况。
四是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对未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组织补缴。目前已核对全体机关支部党员名单,编制相关表格,计算出全体党员应补缴党费,已收齐补缴的党费15009.1元,于2017年6月底之前全部上缴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账户。
2.关于党组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严格督查。每月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研究项目推进工作,对班子研究决定的工作,以及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采取跟踪督查,强化工作过程管理,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
二是组织查找漳平步行桥拆迁安置户房屋产权证明无法办理原因,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规定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明。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3.关于“三会一课”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定期组织召开“三会一课”。①至少每3个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②至少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③每月召开1至2次党小组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内容,及时解决相关事项问题。④根据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党性、党史学习教育,上级精神和国内外时事政治找好党课内容。确保每月至少上1次党课。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①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②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办公室立即下发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三会一课”和“三重一大”相关内容。严格执行会议制度,不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
四是做好督查工作。①定期或不定期的对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②依托办公室,跟踪督查“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根据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托“三会一课”,结合党性、党史学习教育,加强专题学习,同时聘请市纪委、市委党校等专业的教师来我局授课。市住建局党组书记黄东方同志,于3月17日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党章党规应知应会党课,4月17日纪检组长王精花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学习龙岩2号文件精神的廉政教育党课。
二是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调查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关于住建局机关支部发展党员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的函进行整改,并根据建设党委要求完成了发展党员专项检查工作。
三是市住建局机关支部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机关支部换届大会,完成了换届,同时建设党委及时下发发展党员手册,进行相关的党务培训。
四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及时移交党员档案给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弱化的问题
一是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结合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及每月1次的党课,由局班子成员轮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岗双责”,一手抓城市建设项目推进,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2016年12月局班子成员进行了重新分工,并在政府公开栏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三转”和省纪委“四转一强”要求,让从事纪检干部回归“主责主业”,不参与项目分管工作,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办公室统一登记派车制度,与市公务用车平台运行接轨后进一步规范化。
四是由局纪检组结合“六察六访”开展财务收支情况督查,适时动态监督,把一些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扼制在萌芽状态,同时由局财务室牵头成立漳平市住建局会计核算中心,加强对各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
6.关于干部管理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未按办事时限尽到责任的,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一经查实,给予效能问责,同时实行A、B岗工作制,在项目工作繁杂因A角在处理他项业务时,由B角顶替,使各个项目工作顺利推进,不脱节,达到有效调整干部忙闲不一的效果,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2017年2月制定了《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考勤管理及奖惩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三是纪检组和分管领导已对工作较为散漫的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7.关于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的问题
一是及时整改,纪检组介入核实,原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办、节水办及时上缴违规发放的各类补贴,发放补贴手续不齐全的补齐相关手续依据,无依据的将款项退回原单位。目前相关人员退缴补贴合计192440元。
二是加强财务的学习和管理,由局财务室牵头成立漳平市住建局会计核算中心,加强财务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全面规范各类津补贴的发放制度,严格审批发放津补贴的程序,依法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8.关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
一是纪检组介入了解,相关单位针对租车手续不规范问题及时梳理,并退回相关租车费用,召开内部会议再次强调日常发票报销程序。局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规范管理。严格实行派车制度,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车辆的使用、停放、维护保养都做到规范有序。尤其在节假日公车坚决停放在指定地点,杜绝公车私用。
三是加强督查,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的对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停放展开督查,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的问题发生。
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实行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人审批接待。
三是局纪检组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对时间段内的各类接待单进行梳理检查,严格遵守各类程序,规范公务接待,避免接待手续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
10.关于公款开支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规范公款开支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建立办公费用日常支出月核报核销制度,做到节约合理高效使用公务经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各类发票报销工作。①召开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强调日常发票报销程序,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杜绝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②住建局成立工作小组,结合纪检组“六察六访”工作,不定期对时间段内发票报销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各类程序。
(五)组织纪律方面
1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干部规范管理,已建立全局干部(股级干部)花名册,制定干部考核方案,并及时完成全局股级干部的考核工作。
二是对相关同志任免一事进行核实。经了解未能任命使用是尊重其本人意愿,要求予以保留原岗,不予调整而确定的。
12.关于干部交流轮岗推动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轮岗力度,根据股级干部任用相关规定及各位干部的特点,定期对干部岗位进行全方位的调整,确实改变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限过长,新老交接不够的现状。
二是建立干部培养机制。搭建培养锻炼平台,切实让年轻干部阅历“富”起来。不断拓宽年轻干部培养方式,采取一线培养、多岗位历练、重大事项考验、外派挂职等多种渠道,为年轻干部提供多岗位多层次多渠道实践锻炼的平台。
13.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4月17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的内容,强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重要性。
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对报告不实的问题进行核查。并重新核实相关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情况,重新上报。
(六)廉洁纪律方面
14.关于存在谋私逐利现象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同志未如实填报“廉洁办事承诺书”的问题,局党组将对其进行组织调整。
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要向组织及时登记说明个人财产。于3月23日再次组织全部干部职工填写“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对一些干部家属存在与城建项目有关业务范围内经营活动的,签订“廉政办事承诺书”。
(七)其他问题
15.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组织人员,对近3年的项目招标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复核,规范相关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今后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职责,规范招投标活动。
三是加强对招标人管理。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按照住建部制订的招标文件范本的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16.关于部分项目设计不周全,造成财政损失的问题
一是全面复核。组织人员,梳理出相关设计不周全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资料,逐一对照、举一反三,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复核。
二是严把设计单位选择关。严格按程序选定有资质、有能力、讲信用的设计单位,使规划设计尽可能充分、优化、详尽。
三是严把工程建设程序关。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管理规范和合同约定,依据流程控制和权责划分履行变更程序。
四是严把工程量清单审核关。严格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尽量避免漏项、错量情况发生,减少工程变更。
17.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理想,后续跟踪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查摆问题,认真整改。认真梳理出推进不理想的建设项目,查明原因,举一反三,加快项目建设的推进,并及时报送相关项目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核。
二是强化项目措施细分工,明确各项目责任领导,责任人,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上报工程进度。于3月23日和4月17日分别召开班子会,对相关项目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18.关于对房地产项目疏于监管的问题
一是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方案。严格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认真审查建筑工程方案。
二是及时出台新的《漳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规范有效监管。于2017年3月22日召集漳平市银监办、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相关部门召开漳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并于4月份开始启用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一步对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系统化管理,确保开发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是加强物业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物业安全督查。于3月1日至3月3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漳平范围内的小区物业开展安全督查。
四是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5]11号)文件及龙岩市住建局有关规定,建立房地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
五是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协调解决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9.关于资金拨付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财务制度,规范工程资金拨付手续。
二是每年定期召开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按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关,单位负责人加强学习、加强管理,举一反三,确保以后每笔费用支出符合要求。
三是全面核查北溪供水有限公司(原第二水厂)拨付惠丰建筑公司工程款400万元的相关手续,并已将相关不规范手续整改完成。
20.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认真查摆。重新梳理查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的原因,举一反三,及时根据项目进度拨付相关专项资金。
二是强化跟踪管理。根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安排,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及经办人进行项目倒计时工作安排,加快推动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
三是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结算,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
四是对于已竣工决算项目仍有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全部交回市财政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纪检组介入了解,部分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原因。经过核查,供水企业的利润率按行业标准应达到10%左右方可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我市水价调整未能到位,价格倒挂,自来水公司十几年来一直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因保障城市供水需要借用了部分污水处理费缴纳电费等,导致了部分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市财政。市委巡察组发现市自来水公司截止2016年9月代征的污水处理费约334万元未及时上缴(经自来水公司自查:其中还未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为160万元,已征收未上缴的污水处理费为174万元)。
二是市自来水公司将克服困难,今后在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财政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市财政,并于2017年6月底之前补齐已征收未上缴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同时加快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用的征收工作并及时上缴。目前已还缴水资源费4万元和污水处理费10万元。
三是纪检组和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三、巡察移交的信访事项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收到市委巡察二组交办的信访事项(均为诉求类)12件,已办理完结并反馈给巡察组。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住建局党组书记黄东方同志为组长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对未完成整改的及时找出原因,找出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责任领导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破解难题,分别整改到位。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用制度管成果,用行动促转化。责任单位每月要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由住建局纪检组做好整改督查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71007;通信地址:和平中路62号中国银行7楼,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3271007@163.com。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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