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6-0800-2015-00001
  • 备注/文号:漳建〔2015〕43号
  • 发布机构:城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0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09 00:00

漳建〔2015〕43号

 

 

漳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

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股室: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15]12号)文件的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市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本次共收到漳平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2件,建议协办件1件;收到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25件,提案协办件7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负责制(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把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承办责任人员、责任领导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科学发展,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漳平”的高度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办理程序。

(1) 2月上旬,我局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件、政协委员提案件。局领导高度重视,2月13日前,办公室完成了案件的梳理、筛选工作,提交了变更承办单位书面报告《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反馈的函》(漳建函〔2015〕9号)文和《关于漳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反馈的函》(漳建函〔2015〕10号)文。

(2) 328日前,将答复(初稿)意见函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属协办件将答复意见反馈给主办单位。

(3)4月5日前,完成首次办理答复件汇总工作,4月8日前,并上报市人大联络委、市政协提案办、市政府办督查股。

(4)5月6日前,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答复前征询意见会。

(5)10月底前,按正式行文格式要求完成办理情况答复工作。

3.加强联络。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各相关责任人要主动与市人大联络委、市政协提案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取得沟通和联系,了解代表、委员们撰写建议、提案的初衷,认真答复,让代表满意。通过实地察看,采取现场办公等方式,给予有效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及时做好代表、委员的解释工作,取得代表、委员们的理解。

 

 

漳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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