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6-0102-2010-00001
- 备注/文号:漳编委[2008]60号
- 发布机构:城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0-2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漳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一)行政审批股
1.职责调整:将原城乡规划股、建筑业股、城市建设股、房管股的审批职能划入并承担服务事项的服务。
2.主要职责:统一办理建设行业行政许可和其他审批事项,具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核发;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其他市政设施的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及沿街花坛、花带、草坪审批;砍伐城市树木、移植树木绿地、修剪园林绿化植物审批;城市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环卫设施拆除及异地重建批准;燃气设施改动审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改变绿地规划、绿地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燃气企业设立燃气供应站的审批等事项,为房屋安全鉴定、自来水开户等提供服务。
(二)建筑业管理股(加挂安全股)
主要职责
1.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有形建筑市场,监督和指导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项目的施工招投标;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管理工程报建工作;负责业主发包资格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室内外装饰装修、招标代理、建筑金属结构、建筑幕墙、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资质管理。受理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企业项目经理以及市政施工企业入市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及勘察设计招标监管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管理全市工程建设人工、材料、机械设备预算价格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成本价的核定工作;管理建设监理工作。
(三)城市建设管理股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管理全市市政设施(道路、桥梁、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路灯)工程建设;制定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近期建设与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和绿线管制工作;负责对全市国家重点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城建统计工作。
2.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公共客运、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和监督市政设施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做好市政府对城市公用设施经营的实施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市政公用行业发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市政公用行业管理法规。
(四)城乡规划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城乡发展战略、城市化水平和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各类开发区规划等的政策规定;负责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指导乡镇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监督其实施;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负责城乡规划设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上报与规划设计市场管理;负责城镇雕塑工作和雕塑队伍的资格审查工作。
指导和管理城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核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界限,综合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建设用地规划总平图;负责检查复验建设用地和调整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
2.认定建设工程申请,核发建设项目联系单,综合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通知书;审查建设工程报建;审定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竖向设计、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的规划方案审批;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3.指导辖区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村镇建设的长期发展规划,指导乡(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并实施,抓好试点镇建设,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结推广村镇建设经验,组织、协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农房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工作。
(五)房管股
主要职责
1.指导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工作;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开发项目立项初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监督房地产开发资本金制度的实施、指导和管理住宅建设,组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管理,管理房地产交易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管理、指导和管理;危房鉴定、房屋面积的测定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房屋的产权、产籍工作。
2.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制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指导标准,监督拆迁资金使用。负责拆迁纠纷申请、调解和裁决拆迁纠纷;负责管理拆迁单位资质工作,管理好拆迁档案整理建档工作。
3.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建设行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报批和解释;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布、报备、清理、汇编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诉讼;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处罚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并组织开展建设行业法律师资询和服务工作;指导建设系统普法和法制建设工作。
(七)综合股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建设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管理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及机关的物资、房产和保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的组织受理、调查及答复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综合管理行业各项资金;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财务报表汇编上报工作;负责市直属单位及社团的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财务报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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