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6-0500-2025-00020
- 备注/文号:漳住建〔2025〕49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关于老旧小区瓷砖脱落安全隐患整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外墙属于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应共同承担维护义务。小区有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使用装修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无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自行组织维修。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主要由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投资等。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根据《漳平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小区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基础类改造以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等需求为主。因此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基础类改造。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在完成基础类改造的情况下,结合实际实施立面改造。目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电厂宿舍、审计局宿舍、东门安置房等小区立面改造。下一步,我局将多渠道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施老旧小区提升类和完善类改造;同时会同街道办事处积极发动小区业主自行组织维修。
您在建议中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领导署名:郑长贵
联系电话:3271007
联 系 人:官登对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