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6-05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 内容概述: 关于暂停一般性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暂停一般性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0 11:12

关于暂停一般性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对我市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及特定群体的精准保障,根据《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我市城市住房最困难家庭及特定群体应保尽保的通知》(龙建住[2021]10号)要求,结合我市轮候家庭多、可配租房源不足的实际,即日起,暂停其他一般家庭公租房申报工作,全力保障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及特定群体,已经申报的家庭,照常轮候,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租赁补申报工作照常开展。

龙建住[2021]10号文件规定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及特定群体为以下7类人员:

1.享受城镇低保家庭;

2.抚恤优待对象和伤病残退休军人;

3.消防救援人员;

4.城镇残疾人家庭;

5.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6.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

7.进城农村贫困人口。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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