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6-0500-2023-00054
- 备注/文号:漳城建提升〔2023〕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漳平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漳平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漳平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漳平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3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漳平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漳平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持续打造两岸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的发展城市和闽西南开放包容的活力城市,根据《2023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2023年龙岩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宜居建设工程
1. 系统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城市病”问题,针对短板进行系统提升,完成年度城市体检报告编制。以城市体检为抓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健全规划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和动态维护机制,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结合漳平市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局
2. 统筹推进片区综合开发。统筹推进南学堂片区规划、建设,开展南学堂片区道路专项规划、排水、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完善南学堂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提升产业发展,不断增强南学堂新区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考虑公共空间、建筑风貌、景观环境等方面要求及体量、色彩、标识等要素,推动南学堂新区重点片区设计全覆盖。加快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菁桂源)、市民文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南学堂一路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民政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桂林街道办事处
3.完整社区创建。持续开展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选取城南社区、菁东社区、菁西社区3个社区为试点,创建设施完善、安全健康、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结合社区现状配套建设社区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体育健身设施和休闲场所,营造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民政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数字建设中心、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工信科技局、税务局、邮政局、残联
4.保障性安居工程。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智能化运用体系,鼓励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和双拥家庭实行优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全市于今年9月前完成100套公租房开工任务,落实常态化资格复查、巡查和退出制度(含租赁补贴),创建1个公租房小区推进人脸识别系统智能化建设和运用,落实常态化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不动产等数据共享。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5.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无障碍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规范,落实标识制度。结合残障人士需求,在完整社区等城市更新行动中统筹推进居住区和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继续推动实施一批城市重要公共建筑和重点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残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办事处
6.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贯彻落实《龙岩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办法》,新建住宅项目必须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确保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开展城市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全面排查城市居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问题,针对没有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建设标准的居住区,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的时间表、路线图,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二)绿色人文工程
7. 加强城市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及周边生态系统的修复、林相改善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绿化隔离带、增强森林景观的连通性、多样性、观赏性,全市实施城乡一重山林相改善1100亩;促进城市及近郊山体公园化,建设郊野公园30公顷以上。持续推进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确保年底全面收官并完成验收,探索开展生态指数保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8.城市绿色共享空间建设。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将绿化向城市废弃地、边角零星地渗透拓展,推进以屋顶、墙体、桥体、栏杆、护网等为主的立体绿化工作,不断增加城市绿色空间。大力推进串联“山、水、城”的福道网络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百姓身边的口袋公园、串珠公园、小微绿地等绿化活动场地,提升绿地可达性、均衡性。持续推进老旧公园改造提升,完善公园服务功能和品质,打造一批能体现地域性、时代性、文化性的城市精品公园。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15公里、公园绿地10公顷,打造精品公园1个,完成口袋公园2个和立体绿化2处。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
9.提升绿色低碳建筑水平。加快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重点发展区域、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等内容,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2023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3%以上。积极打造绿色低碳片区样板,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等试点示范。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建修,贯彻落实龙政综〔2018〕119 号文件精神,力争2023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
10.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加快完成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并及时进行评审报批。持续落实城市更新改造、组织项目建设和开展征地拆迁前,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甄别、认定公布和评估论证工作。全市完成7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或活化利用工程,再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完善历史建筑楼长制试点工作,持续落实新公布和已公布的所有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保护图则编制工作并录入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11.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塑造与城市自然格局相协调的整体空间形态,落实临山滨水地带、重要节点等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的要求,充分展示历史文化特色,传承城市记忆,塑造和谐的城市风貌和高品质的城市空间,提高城市的活力和吸引力。推动实施一批水利风景区建设,突出人水和谐理念,既满足人类对水的合理需求,也满足维护河湖健康的基本需求,既注重水利设施等人工景观建设,又注重河湖自然景观的恢复和利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水利局
12.推进城市垃圾处理综合。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等设施,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场内循环再利用,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办事处
13.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大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修复更新,完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污水管网,推行专业化运行维护,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全市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8公里,重点对八一路及自主巷背街小巷、菁西平等西巷背街小巷、城南安置房片区背街小巷、闽西南下桂林片区、李厝巷及观音顶巷片区、江口巷及江边巷片区、坂尾路片区、上江西巷片区、九龙江北岸、洋顶路污水管道进行新建改造。完成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污水厂进水BOD浓度目标。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内河治理成效,深入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强化市政排水设施井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菁城街道、桂林街道办事处
(三)交通通达工程
14.优化城市路网。加快补齐城市主、次干道,加密城市支路网,构建高快联动、环网相连的一体化、快速高效的城市道路系统。全市完成新建改造城市道路5公里,重点推动八一路、坂尾路、洋顶路、漳新巷路、上江西巷路、李厝巷及观音顶巷路、江口巷及江边巷路等道路提升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办事处
15.完善公共交通。加大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建设力度,合理设置城市公交专用道,推动有条件的道路配置港湾式公交站。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城市管理局
16.完善公共停车设施。重点针对公园广场和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闲置土地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节假日、夜间适时开放内部停车场;鼓励建设地上、地下立体停车设施;加快建成投用城市公共停车综合管理系统,提高停车位使用率。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17.完善慢行系统建设。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道路空间资源,完善无障碍设施,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加强与绿道、非机动车道、公交车停靠站的衔接,建设连续安全、舒适健康集通勤、健身、休闲功能于一体的慢性系统。推进1个示范区建设,修补地砖破损松动主次干道1条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残联
18.开展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拓宽“瓶颈路”,完成2处路口交通信号灯改造。整治道路塌陷和地下空洞,做好部分交叉口、道路中分带改造,提升道路畅通性和安全性。以争创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快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安全韧性工程
19.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认真做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统筹兼顾内涝积水治理及雨水收集利用,建设可渗透路面、绿地及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利用腾退土地、公共空间增加绿地等软性透水地面,推进海绵化建设改造,从源头削减雨水径流量。利用城市低洼地、池塘湖泊、公园绿地等建设滞洪区、雨洪公园,提升雨水蓄积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
20.推进城市排水防涝。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动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与强化易涝点整治,建立健全易涝点整治动态更新机制,重点针对易积水的低洼区域或地下空间进行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和防范、落实地下空间防倒灌、确保排水畅通和扩大隐患点视频监控共享覆盖面等措施,系统化解决城市内涝问题。严查违法违规占用河湖、水库、蓄滞洪空间和排涝通道等的建筑物、构筑物,保证足够的调蓄容积和功能。全市新改建雨水管网6.5公里以上。结合实际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办事处
21.保障城市供水。加强城市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提高抗冲击负荷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能力。推进二次供水设施、老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基本消除居民小区地埋式二次供水水池,保障供水水质安全。推进管网智能化改造,通过分区计量、智能化管理等措施,提升供水管网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全市新改建供水管网8公里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卫健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办事处
22.提升城市供电能力提升。做好大中型小区双电源改造等提升供电能力项目的储备立项、实施工作,对有供电需求但出线建设困难的区域,协调各单位共同拓展线路走廊,协调预留新建供电设施位置。全市改扩建道路电力管道建设1公里。
牵头单位:国网漳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23.开展城市照明改造提升。制定城市路灯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开展无路灯盲区及老旧街巷为重点的城市路灯照明排查,推动城市路灯LED节能改造,建设城市照明管理系统,实现日常管理维护智能化。全市完成新建改造LED路灯100盏,多功能杆100根。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漳平分公司、中国电信漳平分公司、中国移动漳平分公司、中国联通漳平分公司、国网漳平供电公司
24.推进城市燃气管道改造。开展燃气管网排查评估,更新改造建设时间较早、设计标准落后、老旧破损严重、供气能力不足、被建筑物占压的管道,以及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或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管道及厂站设施;落实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巡查挂牌公示。全市完成新建改造燃气老旧管道4公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25.强化房屋和桥梁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房屋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属地深入实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城乡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健全夯实“一楼一档”大数据,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人员密集、违规加层扩建、涉及公共安全等“十大重点”排查整治,全面实施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动态清零,加快一般安全隐患50年以上老旧房屋分类处置,探索房屋“体检+保险”社会化治理,鼓励由保险公司承保并委托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巡检,做好监测预警和解危处置。2023年全市完成1162栋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89栋50年以上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施保险监测房屋14栋。推动D级及以下(不合格)桥梁加固整治,加快推进已上报省住建厅备案的西园大桥整治工作,持续落实城市桥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制度,健全“一桥一档”大数据,强化动态监管和预警处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文体旅游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6.推进房屋设施抗震加固。结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成果,统筹实施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排查和鉴定加固,重点对1993年1月1日前竣工或者投用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站、城镇老旧住宅等类型建筑,以及供水、供气、供电、交通、通信等重大生命线工程,优先组织开展抗震性能鉴定、适修性评估和加固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应急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工信科技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漳平分公司、中国电信漳平分公司、中国移动漳平分公司、中国联通漳平分公司、国网漳平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智慧管理工程
27.提升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在城市水务、路桥、电力、通信、燃气、交通等领域推进智能化设施综合应用,借鉴长汀经验,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开创智慧化巡查、精准化派单、精细化改造、智能化运用、系统化管理新模式,推动养护管理方式升级。通过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化“微整治”“微改造”,进一步提升设施养护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数字建设中心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漳平分公司、中国电信漳平分公司、中国移动漳平分公司、中国联通漳平分公司、国网漳平供电公司
28.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建筑物、基础设施等三维数字模型,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的基础平台。实现对建筑能耗、气象、交通、城市安防和生态环境等指标监测数据的读取与统计、监测指标配置、预警提醒、运行状态监控、监控视频融合等功能。优化全市无线通信主干网节点组网,全市建设小微(含5G)基站11个。
牵头单位:市数字建设中心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工信科技局
29. 试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依托“龙岩智慧社区”APP,完善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托育等网上社区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数字建设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菁城街道、桂林街道办事处
30.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建成投用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并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工作。2023年底前,启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迭代升级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和问题“发现-上报-派遣-处置-反馈-评价”闭环管理机制,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平台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 95%以上,系统提升城市科学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数字建设中心、中国电信漳平分公司、中国移动漳平分公司、中国联通漳平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漳平分公司
31.开展井盖杆线整治。持续开展城市道路窨井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立足于解决当前窨井盖施工、验收、管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的窨井盖进行更换或维修,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和跳响问题。坚持高标准建设,优先采用高强度、高稳定性的检查井,大力推广防沉降、防噪声、防坠落、智能化新型井盖。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认真履行窨井盖监督、管理职责,全力消除窨井盖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全市实现1条不跳不响安全的城市街区。全市实施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专项清理17个,逐步实现集约设置、“多杆(箱)合一”。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国网漳平供电公司、住建局、公安局、文体旅游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漳平分公司、中国移动漳平分公司、中国联通漳平分公司、中国电信漳平分公司
(六)农村风貌管控提升工程
32.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漳平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聚焦村民主要诉求,加快编制“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坚持“阳光规划”,到2023年年底累计完成95个村庄规划编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3.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持续推进裸房整治工作,年度完成既有裸房整治0.06万栋以上,逐步消除农房“高大裸空”现象,进一步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和群众居住品质。进一步强化县域农村建筑风貌图集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建筑立面图集和通用图集,丰富村民的选择。推动新建农房按照建筑立面图集建设,建成1栋以上示范房,引导村民规范建房,提升建房水平。严格农户自建房建筑风貌管控,将村民选用的标准通用图、建筑立面图管控要求作为规划许可证的附件,作为日常巡查、竣工验收的管控依据。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4.实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完成1个传统村落(永福镇桂洋村)重点改善提升项目。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丰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开发路径,加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完成2个村庄历史建筑上线“租养平台”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永福镇、南洋镇
(七)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35.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路网提档升级,有序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和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小交通量单车道通村公路增设错车道;鼓励乡镇(街道)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安保、危桥改造的财政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20公里以上,鼓励乡镇(街道)、村集体和村民持续参与农村公路和桥梁改造管护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36.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建立完善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启动新改扩建规模化水厂2处,铺设管网200公里,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逐步构建水源稳定可靠、规模化水厂覆盖为主、小型供水设施为辅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37.加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将中小河流治理纳入流域防洪体系中统筹考虑和安排,持续加强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长6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8.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以推进城乡供电服务同质化、构建农村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为目标,建设与美丽乡村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电网。着力增强农村电网用电保障及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生产、乡村产业水平,实现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3.7千伏安。完成改造农网10千伏线路3条,新建(改造)供电台区27个。
牵头单位:国网漳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39.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引导农民群众自主改造提升未达到卫生规范的厕屋,改造不符合建设技术规范的三格化粪池,全市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50户以上。因地制宜继续对已实施户厕改造的及时将旧厕封填、拆除。严格改厕质量管控,加大配套改厕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卫生厕所禁止靠近水体,化粪池的尾水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或排入田地、林地、山地消纳吸收,禁止直接排入沟渠、水体,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应积极推动户厕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充分结合农业绿色发展,逐步探索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40.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重点治理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庄,完成11个村庄(武陵坑村、和平村、赤水村、香寮村、城内村、城外村、东洋村、西洋村、拱桥村、梧地村、下界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龙岩漳平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新桥镇、和平镇、赤水镇、双洋镇、拱桥镇
41.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严格落实《“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方案》管网建设计划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新改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铺设20公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成赤水镇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赤水镇
43.加强农村“三线”维护梳理。持续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推进农村废旧电杆清理,治理农村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违规搭建18公里、20公里。
牵头单位:市工信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中国电信漳平分公司、中国移动漳平分公司、中国联通漳平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漳平分公司
44.整县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整村推进工作,支持 2个村庄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支持 5个村庄整村推进厕所革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局,永福镇、象湖镇、芦芝镇、西园镇、灵地乡、官田乡
(九)农村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45.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提升优化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加快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城乡快递物流配送能力,增强农产品上行和商品服务下沉能力。加快推进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商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和平镇商贸中心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和平镇
46.完善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打造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年内完成和平镇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和平镇
47.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推进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建设,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持续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完成55所(含2021-2023年)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积极开展农村幸福院民办非法人登记,确保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成立服务组织,并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办理成立登记手续。支持各地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互助养老等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8.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持续提升乡村绿化质量和水平,着力打造森林乡村建设,完成4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9.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建设美丽乡村庭院100户,美丽乡村微景观71处,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9个,美丽田园4片,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2个。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文体旅游局、妇联,各乡镇(街道)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责任担当,将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底线思维,转变工作方式,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高质量实施好本方案。市城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督促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专家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二)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地域特点,研究制定品质提升行动计划,策划生成多样的重点项目,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强化要素全流程保障,优化施工组织,千方百计推进建设,开足马力,挂图作战,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尽快形成更多投资量、工作量、实物量,定期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三)扩宽资金渠道。充分利用国家部委对口援建契机,用活苏区老区政策资源,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认真谋划项目,用好国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带动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积极争取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省级奖励资金。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严禁以各种形式违规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市政府大督查、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市政府督察室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市财政要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附表:2023年漳平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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