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6-0500-2023-0001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公司全体员工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制定下发了《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成立了由公司负责人任组长,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26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及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及时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加强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制度
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用解放思想的思维方式推动工作发展。一是及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工作上狠下功夫,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二是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已由综合部牵头,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廉政风险管理制度》等4个制度,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三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鼓励要求公司员工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头脑,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公司各部门团结协作,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增强员工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一是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效率意识,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办的马上办,办就办好,办出成效,对各自承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构筑道德防线,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龙岩市委、漳平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缺失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严重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21日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的必由之路,2023年2月24日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龙岩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漳平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二是将公司购买的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材料,分发到各部门,要求员工自行学习,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学习成果;三是今后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素养,提升员工的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重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部门经理对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二是2022年10月11日起,公司全体员工已全部下载学习强国App进行每天学习,从2023年5月起,由公司综合部对员工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学习不达标人员(每个月日平均低于30分的)进行通报;三是2022年10月14日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习近平谈加强宣传思想(含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会。
2. 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龙岩市委和漳平市委工作要求不力的问题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国投公司牵头负责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事宜,结合公司实际,已提出《关于推进市华昇公司企业改革的建议》供国投公司参考,目前国投公司已完成《漳平市属国企改革方案(初稿)》,2023年2月28日报市政府专题会《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国资领导小组会议的纪要》(〔2023〕7号)研究,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阶段性目标,完善运营、管理、监管等制度,修改制定出更具操作性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二是在国有企业改革未完成前,公司将根据市政府〔2019〕4号常务会议纪要及住建局〔2021〕10号党组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继续执行原薪酬、绩效方案,待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确定后,及时调整薪酬、绩效方案。
(2)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2年9月23日,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了8月1日省和龙岩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8月10日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8月12日龙岩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视频会、8月13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等若干会议精神;二是保障性住房城北小区就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列为橙色隐患已于2020年12月整改并已销号,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可完成竣工消防备案,目前正展开现场消防设施排查、修复等,同步整理相关资料申报消防竣工备案手续;三是已于2022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工程部全体人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在建项目安全施工防范工作等,今后将每季度月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及培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3)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经与城管局沟通协调,目前城管局已接收北岸绿化、景弘路道路中央隔离栏等2个项目;二是已申报漳平市九龙江北岸生态修复工程、步行桥头广场、和平中北路、顶兴路、中和路三期道路、二院路、天守路、双拥西路、福满路道路工程、中和路二期延伸段、工业路三期暨外环东路等11个项目的路灯、园林绿化类项目,正持续沟通城管局对以上项目接收办理情况,目前城管局尚待组织上会研究议定;三是已申报提交但未受理的景弘公园公厕、东坑口大桥边文明公厕工程、景城公园小广场公厕、福祉阁广场移动式公厕、榉子洲栈道小公厕、福满北路天守一期公厕、外环东路正盛对面公厕、漳平三中移动式公厕等8个项目,由于是新建项目环卫部门无维护资金而未受理,目前已将以上项目上报环卫部门列入其2023年度环卫服务招标范围,环卫部门计划于2023年9月完成其服务招标后办理接收;四是积极跟进接收部门情况,今后将及时申报移交及落实接收部门反馈情况,确保公司项目建成后能及时管养。
3. 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工程项目直接委托实施。
整改情况: 一是项目预算编制、招标代理、监理、施工等直接委托情况,系在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市政府招投标限额及经批准的公司招投标限额(住建局〔2017〕19号-党组扩大会议纪要)等规定情况下采取的方式;二是2017年6月16日研究确定桂中路“白改黑”工程监理单位由林志坚推荐,林隆南路路网工程二期监理单位由陈建初推荐等情况经自查核实,系因该2个项目在计划进场施工前,有2家我市本地监理企业表态愿以低于市场常规费率分别承揽该2个项目监理业务,项目分管领导在对这2家监理企业低于1.6%(常规市场费率)的口头报价且符合招投标规定情况下建议华昇公司进行研究讨论,公司班子会进行讨论研究后确定选取;三是已对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公司业务已按照预算编制、招标代理、监理、施工等事项的招投标要求及上会研究议定等规定来办理。
(2)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经自查核实,黄厝坂河岸绿化及停车位工程、景弘路至富山工业园区污水连接工程采用自行邀标方式招标,系因水环境污染环保督察需要,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2018〕24号、27号)、《市政府常务会议》(〔2018〕2号)等关于东门溪内河整治可采取应急抢险、简化程序文件精神,公司采取了自行邀请招标的方式;二是经核实,城北保障性住房消防维修系整体消防系统内容,其主要步骤及内容是需进行室外管道排查、修复接入等,是市政消防管道类工程,而城北小区二期、三期试运行后消防维修工程是指建筑内消防管道及其设施运行情况,需待室外消防管道完成并可使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建筑消防运行排查修复等,故而在其内容及工序不同且有关联的情况下按2个标段组织建设;三是已对公司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公司已要求今后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完善建设前期工作避免造成少数项目“边沿化”误区,规范执行项目招投标工作。
4.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6月漳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申请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按债券资金申请的要求由龙岩市招商银行免费负责我市辖区内所有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及提供项目策划咨询服务工作,根据龙岩市招商银行引流要求及互惠互利原则,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原则上优先通过项目单位在龙岩市招商银行账户再划转到漳平本地银行;二是2015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漳平市城区排水改造工程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基金投入4500万元,因项目资金暂时无法使用,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本及相关的利息并在国开行专户直接划转归还;三是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6月9日,漳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公司2019~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大额资金内部划转问题提出整改,公司高度重视,制定了《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2022年1月起,严格按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公司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均报住建局党组会研究;四是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凡属于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均提交公司班子会或住建局党组会集体研究:①30万元(含30万元)以内资金调度由公司班子研究决定;②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上资金调度由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由公司综合部对公司相关会议纪要、记录等,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有类似问题,同时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学习会议纪要、记录相关知识;二是陈信全作为综合部经理,对会议纪要审核把关不严,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今后严格执行公司《公文阅办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公文审核制度,把好审核关,保证公文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 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截止2022年11月,贫困户、受灾户(除拱桥镇)进城购房剩余16户余款67.5万元已全部发出催缴律师函,至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缴清欠款的,2023年7月起开始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并根据法院判决执行;二是已被拱桥镇工作人员贪污挪用13户异地搬迁款76.54万元,该案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生效(案件号:(2022)闽0881刑初47号),后续将根据法院判决执行;三是已完成公司资产台账建档,理清资产底数,加强管理;四是已对未交店面租金48万元的商务局发出律师函,公司店面、仓储间出售欠款32.54万元已追回27.54万元,剩余5万元和店面租金48万元,如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缴清欠款,2023年7月起开始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并根据法院判决执行。
(2)专项债券使用效益不高,未按时使用完毕。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度漳平市中心城区立体停车场(景弘路、和平路)专项债券结余资金530.71万元于2022年8月已整改并支付完成;二是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专债资金系于2021年12月24日经上级拨付到位,项目承建单位为桂林街道及菁城街道两个办事处,截至2023年3月按合同约定已支付3145万元,后续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及完工项目结算审核情况,剩余专项债券资金655万元于2023年7月底前可支付完成;三是今后,公司将加快推进施工项目进度及结算审核,及时拨付剩余专项债券资金。
(3)协作配合意识不强,办事拖拉。
整改情况: 一是福满路安置房项目已于2022年1月竣工,完成安置后剩余59 套房产已由公司进行公开拍卖销售,其中第一批于2022 年5月27 日公开拍卖成交完成17 套,第二批于2022年7月9日公开拍卖成交16套;二是在公司例会上,对各部门之间相互扯皮问题,进行开诚布公,加强沟通、交流,及时解决问题,并组织公司团建、工会活动等集体活动,提升公司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三是2022年12月1日起制定《AB岗工作制度》,各部门人员进行AB岗分工,在A角请假或处理他项业务时,由B角顶替,保证工作推进不脱节,提高办事效率;四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未按办事时限尽到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问责。
(4)未按约定收取超工期违约金。
整改情况: 一是经核实,城北片区(和平北路至福满北路)支线工程(天守路)根据合同及开工令,其计划完工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实际工程于2020年9月1日完工投入使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日期为9月25日,故而计算自8月10至9月25日为46天,施工期间因用地占用无法交地、中高考封闭规定不允许施工、增加原雨污管道施工任务等非承包人的客观原因影响共计52天,因此按合同约定该延误工期系非承包人原因而未进行工期处罚;二是举一反三,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并加强履约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龙岩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已于2022年5月30日清退5.37万元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款;二是举一反三,对公司2022年1月以来发放的津补贴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三是加强财务的学习和管理,严格审批发放津补贴的程序,今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龙岩市委2号文件,依法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经核实,两次接待均含4名司机,由于随行人员未参加会议,未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二是对公司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2017年至2022年公司共计公务接待33次合计25379元,“三单”齐全,接待标准均控制在市直机关二类会议一天用餐标准(120元/人)以内;三是对以上公务接待来客未备注清楚问题,已于2022年10月14日对经办人员陈信全进行批评教育,并引以为戒,在今后公务接待中,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司《接待制度》,规范开展接待工作。
(3)多头开户,大额资金调度异常。
整改情况: 一是对公司现有17个银行账户进行梳理,并上报到主管部门住建局党组研究确定(住建局〔2022〕14号党组会议纪要),对4个闲置、没有业务往来的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处理,保留13个账户;二是2022年12月已完成4个银行账户销户手续,剩余13个账户,截至2023年2月银行账户存款11520.37万元,主要是国开行贷款资本金、环保补助资金等,后续将用于漳平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百惠小区公共租赁住宅工程等项目建设使用;三是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账户资金使用及资金存储管理,对上级部门拨入工程建设资金存储原则上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个别专项费用急需内部划转的(如国开行、农发行还本付息,需本地银行账户资金划转到国开行、农发行账户的,新增债券项目资金申请的要求招商银行划转本地银行的),根据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先经公司班子会或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并做好相关审批手续再进行调度支付。
4. 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资金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
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借款给千百汇(漳平)工艺有限公司购买生产材料,再由千百汇公司的退税款返还,先后借款三次(2015年9月166万元、2015年10月225万元、2015年11月50万元),前两次按时归还,第三次退税款只到账38.5万元,剩余11.5万元无法归还,2017年经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017)闽0881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千百汇公司按期归还我公司11.5万元欠款,在执行中漳平市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未发现千百汇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漳平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闽0881执501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申请执行;二是公司承建的漳平市保障性住房城北一期交房前,由公司与厦门欣居物业公司签订《漳平城北小区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合同期满时,厦门欣居物业公司在没有办理物业移交手续情况下自行撤场,其中约14万元的水电周转金未清退给小区业主,为化解社会矛盾,由公司先行垫付该笔水电周转金给新的物业公司,再由公司负责向厦门欣居物业公司追回垫付款,2019年1月经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018)闽0881民初10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厦门欣居物业公司按期归还我公司垫付款,目前厦门欣居物业公司已破产,按法院判决已无法收回垫付的物业费13.55万元;三是加大与法院衔接,充分调动社会有利资源,及时跟踪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四是今后,公司将规范资金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 一是桂林小区储藏间已于2021年11月由市国投公司进行挂网线上拍卖处置,杂物间根据市住建局《2022年第十五次党组会议纪要》(〔2022〕15号)精神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销售3间,剩余25间将按计划继续对外公开出售;二是城北小区闲置资产按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国资领导小组会议的纪要》(〔2023〕7号)文件精神进行出售、公开拍卖,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销售储藏间14间、地下车位1个,剩余的将按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挂网拍卖处置;三是根据《漳平市西园基泰砌头自然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漳平市钢铁产业园及其配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西园中心镇小区余下住宅、连排住宅作为其产权安置房源,预计于2023年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对余下资产进行处置;四是根据西园乡人民政府文件(西政〔2012〕138号)已将西园中心镇一期20-1号楼作为社区用房、1号楼1、2号2间店面作为社区医疗室,其职责含承担起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被群众占用的资产及绿地被侵占等情况,2022年12月23日,公司已发出限期清退通知书,2023年12月底前,公司将与西园镇政府、西园社区沟通对接,对被占用资产进行登记,并协同执法部门对侵占资产、绿地被占用等行为联合执法,及建议由西园社区牵头组织成立西园中心镇小区业委会,加大对小区的管理。
(3)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 一是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单位采取约谈、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等强力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推进竣工验收工作,该项目已于2022年11月14日组织竣工验收并通过,2022年12月开放使用;二是已责令施工单位报送结算审核,并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延误工期情况,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核实处置;三是今后,公司将对建设项目工期加强考核及惩罚措施,确保按期完成项目施工任务。
(4)工程项目竣工未及时送审。
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已竣工未结算审核项目进行分类,其中变更需市政府常务会审批的8个项目正在申报审批,持续催促未提交变更申报材料的项目4个,持续催告报送结算审核的项目7个,结算材料不完整2个项目中已完成西站土方工程结算审核,城北保障房B4、B5工程正在补充审核资料;二是西园中心镇西园住宅小区C标8-11#工程根据2019年市政府《第十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0号)议定,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该工程审定价并支付工程尾款;三是今后,将深化细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标后变更,同时及时办理各类变更手续,做到“先审批后实施”。
(5)超进度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 一是林隆南路二期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39万系因工程已竣工后标外变更在《市政府专题会议》(〔2019〕32号)通过审批的情况下按50%比例进行支付;二是北岸栈道星空隧道及水利栈道中杆灯照明工程结算审核系报送市财政评审中心,由财政评审中心委托其名录库内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三是今后将加强项目进度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管理,并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相关规定报送市财政评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有差距的问题
(1)党管干部原则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9日,认真组织公司班子成员学习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认识党管干部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二是将公司现有中层及以上干部情况报主管部门住建局进行报备存档;三是今后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及“三重一大”要求,公司所有干部任免均报住建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员工管理宽松软。2
整改情况: 一是对公司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人员陈素颖同志,2022年10月14日予以公司会上通报批评及扣发一季度(2022年7-9月份)月绩效工资,并由局党组于2022年11月12日对其诫勉谈话,及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公司员工邓斯琰在2016年12月12日下午上班期间观看电脑视频被市督查办通报(市督查办通报时间为2017年1月)问题,2016年12月22日已在住建局予以通报批评及扣发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考勤补贴,并由局纪检组约谈,个人作深刻检讨;三是在公司例会上强调上下班纪律,并将公司《员工管理手册》(2022年版)印发给公司全体员工,督促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管理,综合部不定期对公司员工上下班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纪情况立即上报并处理。
2.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严重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1日起制定《“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公司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人;二是2023年1月13日,由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全体员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将公司工作任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今后将结合班子会及公司员工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推进,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
(2)未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2年11月18日组织全体员工召开一次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专题会,观看了《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并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提出了4点工作要求;二是2022年12月1日制定《廉政风险管理制度》,今后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每年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全面督查或自查,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保障公司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3)未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1日起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及班子成员廉政档案,今后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每年安排1次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二是对于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易发的问题,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范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三是今后公司项目进度款及工程量认定均需2名技术人员互核确认。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国投公司牵头负责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事宜,结合公司实际,已提出《关于推进市华昇公司企业改革的建议》供国投公司参考,目前国投公司已完成《漳平市属国企改革方案(初稿)》,2023年2月28日报市政府专题会《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国资领导小组会议的纪要》(〔2023〕7号)研究,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阶段性目标,完善运营、管理、监管等制度,修改制度出更具操作性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二是在国有企业改革未完成前,公司将根据市政府〔2019〕4号常务会议纪要及住建局〔2021〕10号党组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继续执行原薪酬、绩效方案,待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确定后,及时调整薪酬、绩效方案。
(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2年9月23日,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了8月1日省和龙岩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8月10日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视频会、8月12日龙岩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视频会、8月13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等若干会议精神;二是保障性住房城北小区就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列为橙色隐患已于2020年12月整改并已销号,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可完成竣工消防备案,目前正展开现场消防设施排查、修复等,同步整理相关资料申报消防竣工备案手续;三是已于2022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工程部全体人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在建项目安全施工防范工作等,今后将每季度月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及培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三)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经与城管局沟通协调,目前城管局已接收北岸绿化、景弘路道路中央隔离栏等2个项目;二是已申报漳平市九龙江北岸生态修复工程、步行桥头广场、和平中北路、顶兴路、中和路三期道路、二院路、天守路、双拥西路、福满路道路工程、中和路二期延伸段、工业路三期暨外环东路等11个项目的路灯、园林绿化类项目,正持续沟通城管局对以上项目接收办理情况,目前城管局尚待组织上会研究议定;三是已申报提交但未受理的景弘公园公厕、东坑口大桥边文明公厕工程、景城公园小广场公厕、福祉阁广场移动式公厕、榉子洲栈道小公厕、福满北路天守一期公厕、外环东路正盛对面公厕、漳平三中移动式公厕等8个项目,由于是新建项目环卫部门无维护资金而未受理,目前已将以上项目上报环卫部门列入其2023年度环卫服务招标范围,环卫部门计划于2023年9月完成其服务招标后办理接收;四是积极跟进接收部门情况,今后将及时申报移交及落实接收部门反馈情况,确保公司项目建成后能及时管养。
(四)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截止2022年11月,贫困户、受灾户(除拱桥镇)进城购房剩余16户余款67.5万元已全部发出催缴律师函,至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缴清欠款的,2023年7月起开始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并根据法院判决执行;二是已被拱桥镇工作人员贪污挪用13户异地搬迁款76.54万元,该案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生效(案件号:(2022)闽0881刑初47号),后续将根据法院判决执行;三是已完成公司资产台账建档,理清资产底数,加强管理;四是已对未交店面租金48万元的商务局发出律师函,公司店面、仓储间出售欠款32.54万元已追回27.54万元,剩余5万元和店面租金48万元,如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缴清欠款,2023年7月起开始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并根据法院判决执行。
(五)专项债券使用效益不高,未按时使用完毕。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度漳平市中心城区立体停车场(景弘路、和平路)专项债券结余资金530.71万元于2022年8月已整改并支付完成;二是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专债资金系于2021年12月24日经上级拨付到位,项目承建单位为桂林街道及菁城街道两个办事处,截至2023年3月按合同约定已支付3145万元,后续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及完工项目结算审核情况,剩余专项债券资金655万元于2023年7月底前可支付完成;三是今后,公司将加快推进施工项目进度及结算审核,及时拨付剩余专项债券资金。
(六)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 一是桂林小区储藏间已于2021年11月由市国投公司进行挂网线上拍卖处置,杂物间根据市住建局《2022年第十五次党组会议纪要》(〔2022〕15号)精神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销售3间,剩余25间将按计划继续对外公开出售;二是城北小区闲置资产按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第一次国资领导小组会议的纪要》(〔2023〕7号)文件精神进行出售、公开拍卖,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销售储藏间14间、地下车位1个,剩余的将按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挂网拍卖处置;三是根据《漳平市西园基泰砌头自然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漳平市钢铁产业园及其配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西园中心镇小区余下住宅、连排住宅作为其产权安置房源,预计于2023年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对余下资产进行处置;四是根据西园乡人民政府文件(西政〔2012〕138号)已将西园中心镇一期20-1号楼作为社区用房、1号楼1、2号2间店面作为社区医疗室,其职责含承担起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被群众占用的资产及绿地被侵占等情况,2022年12月23日,公司已发出限期清退通知书,2023年12月底前,公司将与西园镇政府、西园社区沟通对接,对被占用资产进行登记,并协同执法部门对侵占资产、绿地被占用等行为联合执法,及建议由西园社区牵头组织成立西园中心镇小区业委会,加大对小区的管理。
(七)工程项目竣工未及时送审。
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已竣工未结算审核项目进行分类,其中变更需市政府常务会审批的8个项目正在申报审批,持续催促未提交变更申报材料的项目4个,持续催告报送结算审核的项目7个,结算材料不完整2个项目中已完成西站土方工程结算审核,城北保障房B4、B5工程正在补充审核资料;二是西园中心镇西园住宅小区C标8-11#工程根据2019年市政府《第十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0号)议定,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作为该工程审定价并支付工程尾款;三是今后,将深化细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标后变更,同时及时办理各类变更手续,做到“先审批后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71093;通信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272号,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hs3271093@163.com。
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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