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要求,从2021年4月25日起我局取消出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今后该证明事项由漳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业务交接过渡期间,审批股应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漳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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