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6-04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拨付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溪南镇、和平镇人民政府: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龙财资环指[2021]57号)安排我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补助资金(第三批)80万元,分别是溪南镇集镇环境整治试点镇40万元、和平镇和平村易地住宅新时代农村社区试点40万元,现将资金拨付给你们,款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20804”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请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城乡品质提升工作要求,专项用于相关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溪南镇、和平镇人民政府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部门(单位)名称 |
各县(市、区)住建局 |
部门预算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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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市级补助资金(第三批) |
补助区域 |
各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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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万元(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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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万元(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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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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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根据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及城乡品质提升项目安排,全面推进农村风貌提升及试点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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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区域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补镇村数量 |
此次补助各县镇村数量 |
奖补 个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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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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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验收合格项目数/奖补 总项目数*100%=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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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实际项目完成时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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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每个项目资金投入 |
实际每个项目1年内 建设资金投入额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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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率 |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镇数/奖补总村镇数 *100%=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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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整治村庄所在镇、村居民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满意率 |
满意人数/调查人数 *100%=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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