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6-08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漳城管〔2023〕1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城管领域2023年度城区防台风、暴雨、内涝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的通知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
《漳平市城管领域2023年度城区防台风、暴雨、内涝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城区台风、暴雨、内涝灾害突发事件,确保漳平市城区防台风、暴雨、内涝抢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雨、内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 3月26日
漳平市城管领域2023年度城区
防台风、暴雨、内涝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城区台风、暴雨、内涝灾害突发事件,确保漳平市城区防台风、暴雨、内涝抢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内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暴雨防内涝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的基本职能,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防暴雨、内涝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快速响应。统筹安排各单位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单位间的协调与合作,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在发生台风、暴雨、内涝险情的第一时间,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单位能及时高效地开展防台风、暴雨、内涝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漳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漳平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福建省市政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对城区强台风、强降雨、内涝等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防汛领导小组,作为防汛救灾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局开展暴雨、内涝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机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组 长:陈有燕(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新章(副局长)
徐剑峰(党组成员)
黄 江(党组成员)
成 员:林子祺(市政股负责人)
米志臻(物业股负责人)
张 跃(路灯所负责人)
邱声林(园林所负责人)
游晓辉(环卫所负责人)
蔡元川:(福满社区负责人)
许卫江:(菁东社区负责人)
张瑞清:(北郊社区负责人)
林新福:(菁西社区负责人)
陈志铭:(富山、铁路社区负责人)
卢如备:(上桂林社区负责人)
邓思潮:(下桂林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陈永红兼任,联系电话:0597-3206110。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相应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准备好各类物资,并制订防台风、暴雨、内涝抢险应急措施。
(三)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指挥机构的各项决定、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协调、组织全市城管系统防台风、暴雨、内涝防治抢险工作,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启动、终止城市防台风、暴雨、内涝应急响应。
2.组织召开局机关和各成员单位防汛救灾工作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城市内涝防治抢险预案的完善和防御准备工作;开展防暴雨、内涝抢险应急演练;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四)指挥部成员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市相关部门、局属科室及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局总值班室值班人员的安排;上传下达、信息报送、应急人员调配、灾情汇总、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暴雨、内涝应急抢险信息发布工作及灾后统计报告工作;负责防暴雨、内涝防治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负责防暴雨、内涝防治应急抢险工作的纪律监督检查,包括工作效能、指令执行力度等。
2.市政股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汛期城区雨水管网的日常检查、排查、巡查工作。重点预防、检查受暴雨、洪水发生造成的雨水管网设施、道路、桥涵和其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畅通和运行情况检查,及时检修、疏通雨水管网,对发现险情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若险情严重可对道路、桥梁予以封闭限行。灾情过后,立即对受损桥梁、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3.物业管理股主要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小区雨水管网排查、疏通工作,并储备相应的防汛物资,维护保养好防汛设备,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等物品安全稳定情况,防止高空坠落、倒塌。检查指导企业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增强物业工作人员的反应及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在遇到连续特大暴雨时,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路灯所主要职责:负责路灯、景观灯的防暴雨、内涝隐患巡查工作,指导督促维护企业做好设施维护,防止路灯、景观灯因积水漏电、短路和因台风倒杆、脱落、倾覆等伤人事故的发生;指导做好灾情损失统计和及时上报等工作。
5、园林处主要职责:负责公园的防暴雨、内涝隐患巡查工作,做好危险地带的警示标记和关停公园工作。
6、环卫所主要职责:汛前负责检查环卫设施的防汛防台有关准备工作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汛期负责组织人员清理城区污泥,汛后负责及时修复损毁的环卫设施,全面清理城区环卫。
7、防汛抢险应急分队主要职责:第一时间执行应急响应,具体负责现场应急抢险,随时掌握现场抢险应急状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听从领导小组指挥调度,根据抢险应急方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8、规划中队主要职责:加强规划区内河道两旁违法建筑的巡查,对影响泄洪排涝的新增违法建筑,立即组织拆除。
(五)预案准备
各成员应修订完善城区防暴雨、内涝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六)预防准备
各成员汛前负责组织做好防暴雨、内涝等自然灾害的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落实抢险队伍,开展防内涝抢险预案演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
(七)响应级别
按台风、暴雨、内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三、台风响应工作
(一)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Ⅳ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预报,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市,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或者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局指挥部和各成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根据市防汛办指令,局指挥部发出台风情况通报。
(二)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Ⅲ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消息或沿海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警报,预计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未来48小时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我市,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应急响应行动:局指挥部和各成员要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各司其职,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要提早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和户外危险作业,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的各项准备。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洪排涝工作。
(三)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Ⅱ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强台风、强热带风暴)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强台风、强热带风暴)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含9级)的热带风暴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局指挥部和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省、市、市防指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组织人员深入社区、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各股室、第三方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情况上报市防指。
(四)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Ⅰ级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强台风、强热带风暴)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强台风、强热带风暴)在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应急响应行动:局指挥部迅速传达省、市、市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指。各防汛成员单位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组织各方力量,全力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工作。
四、台风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局指挥部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局指挥部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洪应急响应。
五、台风灾后处置
各成员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收集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并上报局指挥部办公室。由局指挥部统一汇总后上报市防指。
六、防暴雨、防内涝响应
(一)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防暴雨、防内涝Ⅳ级响应。
(1)漳平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市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漳平水文站水位超过158.00m(警戒水位)。
(3)上级指令或局领导小组会商并经组长批准认为需要启动。
应急响应行动: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适时启动防御暴雨内涝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内涝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组织加强对城区房屋和市政排水管网的巡查力度,密切监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暴雨、防内涝Ⅲ级响应。
(1)漳平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漳平水文站水位超过160.39m。
(3)上级指令或局领导小组会商并经组长批准认为需要启动。
应急响应行动: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启动防御暴雨内涝预案,加强市城区房屋和市政排水管网的巡查力度,及时组织抢险人员对市区内涝较重地区进行应急处置,做好人员撤离、关闭工作。
(三)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暴雨、防内涝Ⅱ级响应。
(1)漳平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漳平水文站水位超过163.80m。
(3)上级指令或局领导小组会商并经组长批准认为需要启动。
应急响应行动: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启动防御暴雨内涝预案,加强市城区房屋和市政排水管网的巡查力度,及时组织抢险人员对市区内涝严重地区进行应急处置,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并防止人员回流。
(四)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暴雨、防内涝Ⅰ级响应。
(1)漳平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漳平水文站水位超过165.64m。
(3)上级指令或局领导小组会商并经组长批准认为需要启动。
应急响应行动: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七、防暴雨、内涝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局领导小组根据响应条件及时调整防暴雨、防内涝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局领导小组及时宣布终止防暴雨、防内涝响应。
八、防暴雨、防内涝灾后处置
局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各成员核实、汇总灾情,将抗震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办。
九、灾情、险情统计、报告
(一)灾情、险情统计
1.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做好灾情以及因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局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2.各成员应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全面的内涝灾情以及因内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核实、统计、汇总工作。
3.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全局内涝灾害及因内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4.根据需要,灾情结束后,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间的灾情会商,确定统一的上报数据。
(二)灾情险情报告
1.各成员必须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将台风、内涝灾情首次统计上报局指挥部,随后每天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后灾情情况应在灾害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
2.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各成员应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把所掌握的情况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1)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2)确认因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3)各成员要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隔2小时应不少于1次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十、保障措施
(一)值班与通讯联络
局属各单位接到防暴雨、内涝指令后,应立即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保持通信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保持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得到及时的补充和更新。
十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各单位通过收看电视(科教片)、微信和网站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演练。城管局每年至少一次组织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人员接受防暴雨防内涝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使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暴雨防内涝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的缺陷,进一步完善预案,提高实战水平。
十二、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暴雨、内涝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上报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
附件1:漳平城区范围暴雨短时易积水点
附件2:排水防涝应急抢险物资表(市政抢险类)
附件3: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成员名单
附件4:排水防涝物资储备表
附件:1
漳平市城区范围暴雨短时易积水点
序号 |
路段 |
备注 |
1 |
东湖路(大景城至新华加油站路段) |
导致积水的原因主要有: 1.基础设施薄弱,老旧排水设施管径过小。 2.管道堵塞,部分地区管道淤堵排水不畅。 3.地形位置,降雨量大时周边水集中汇入导致管网过水能力不足。 |
2 |
林隆路与国道235路口 |
|
3 |
交通岛洞口 |
附件:2
排水防涝应急抢险物资表(市政抢险类)
单位、企业名单 |
移动发电机组 |
动力站+渣浆泵 |
移动泵车 |
排水泵 |
冲洗车 |
吸污车 |
污泥车 |
应急照明灯 |
挖掘机 |
装载机 |
吊车 |
其他 |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维护第三方公司 |
1台(型号RWD6.0GF-7500、三相电、额定电压380) |
2.00 |
|
潜水排污泵1台(流量15m³/h,扬程4m,功率1.1kW) |
1台(2-2.5T) |
1台(罐体12m³) |
/ |
移动发电机应急照明灯1台(光源功率4*500W,连续工作时间13h) |
轮式挖掘机1台(型 号XY65W-8BDF,斗容量0.6m³,带液压炮头);轮式挖掘机1台(型 号XY75W-8BCDFJ,斗容量0.75m³,带液压炮头);履带反铲挖掘机1台(斗容量1m³) |
1台(斗容量3m³);1台(斗容量0.4m³) |
1辆(最大超重矩10T,最大主臂长度12m,两节副臂长度12m) |
正三轮摩托车2辆、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清障车)1辆、轻型普通货车2辆、小型压路机1台、电锤3台、电镐6台、油锯1台、割机1台、抽水机4台 |
附件:3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成员名单
局属各单位及网格 |
姓名 |
电话 |
职务 |
城管局 |
徐剑峰 |
13950819618 |
队长 |
市政股 |
林子祺 |
18650863100 |
副队长 |
园林处 |
邱声林 |
15860148579 |
成员 |
温华凤 |
18405053000 |
成员 |
|
路灯所 |
朱国捷 |
18850206787 |
成员 |
王彦昌 |
18587329064 |
成员 |
|
环卫所 |
陈启群 |
13459708509 |
成员 |
陈茂贵 |
13850610576 |
成员 |
|
市政设施中心 |
蔡水发 |
13599605225 |
成员 |
朱华林 |
13860297724 |
成员 |
|
物业管理股 |
米志臻 |
15080236158 |
成员 |
李大敏 |
13859556100 |
成员 |
|
规划中队 |
游开童 |
13859568909 |
成员 |
菁东社区 |
许卫江 |
18150323738 |
成员 |
北郊社区 |
俞永平 |
18150320635 |
成员 |
菁西社区 |
林新福 |
18150320916 |
副队长 |
富山社区 |
黄胜臣 |
13950890428 |
成员 |
福满社区 |
蔡元川 |
13685998861 |
成员 |
上桂林社区 |
陈友华 |
13859568582 |
成员 |
下桂林社区 |
邓思潮 |
13959070223 |
成员 |
附件:4
排水防涝物资储备表
名称 |
数量 |
救生衣
|
20件 |
救生圈
|
10个 |
锄头
|
10把 |
手电筒
|
20支 |
应急灯
|
3个 |
编织袋
|
1000条 |
铜锣
|
3个 |
警戒线
|
5个 |
安全绳
|
2组 |
抽水泵 |
3台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