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1-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分工 联系方式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分工 联系方式
时间:2021-08-23 09:08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分工 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能

市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龙岩市委和漳平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龙岩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业务培训;负责城市管理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系统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

(四)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相关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城区市政主次干道政府性投资的道路、桥梁、路灯、雨水管道、人行道、人行天桥、下穿通道、隧道、人行地道、夜景设施等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单位和个人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的审批;负责依附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上井盖等附属设施管线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城区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及管养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审批;负责园林绿化科研工作;负责协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管理、实施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参与园林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审查、项目监管、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保洁工作;负责垃圾填埋场运营监管;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监管;负责环卫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提升及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服务费、餐厨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征收。

(八)负责城区防汛防涝、公园和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管理,以及市政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   标牌标识及沿街立面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上路标路牌监管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审批、备案   工作。

(十)负责城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受委托承担相关物业管理职责。

十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省、龙岩市政府授权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十五)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有关职责。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坚持科学管理,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立健全城市网格管理机制,构建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坚持服务为先,强化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城市管理监督机制,改进城市管理方式方法,营造和谐、稳定的文明城市氛围,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内设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综合股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督办、组织人事、机要、秘书、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精神文明、绩效考评、后勤保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编发;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报送和网评工作。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和收费年审等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对区域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察,负责对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情况的督察。受理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负责拟订和实施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受理、处理、交办和督办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负责接访活动及12345便民热线办理;负责办理信访复查相关事项。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应用;承担全市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系统、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设计和技术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工作以及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纠纷及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之间存在的交叉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三)市政园林管理股

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新建市政道路的移交审批、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日常维护、改造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城区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和相关单位履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夜景灯光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城区公园、公共绿地、市政广场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政园林方面的重大执法事项;负责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监督、指导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负责环卫工人作业和用工规范管理的协调、指导、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城区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参与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方案会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市容环境管理股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城市容貌综合整治;负责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组织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区各类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规范并参与组织实施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公共场所(含公共景观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容貌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容环境方面重大综合执法事项。负责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物业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查处城区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建设行为的执法活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参与建设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违法建设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的违法建设源头同责共管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或者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标牌标识及沿街立面环境的管理工作。

三、领导分工

姓名:陈有燕

职位: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党政全盘工作。

姓名:陈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两违”整治办、渣土办、行政审批、督查、营商环境、创建文明城市、各项迎检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分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菁城中队、桂林中队、规划中队、西园中队)、园林所、市政设施中心(市场)

姓名:徐剑

职位:党组成员

分工负责物业管理、抢险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生产领域、12345投诉平台、生态环保、共享单车管理。

分管部门:城区环境卫生所

姓名:黄  江

职位:党组成员

分工 负责党建、办公室、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绩效工作、精神文明、后勤保障、妇联、工会、共青团、干部人事、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招商项目工作;负责财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政策法规、数字城城管指挥平台、社会维稳(综治、信访、扫黑除恶)、社会信用体系、市政维护、智慧停车、疫情防控、平安单位等工作。

分管部门:路灯所

陈天负责协助陈新章副局长各项工作。

四、联系方式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城隍路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597-3206126

传真:0597-3206138

 邮编:3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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