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6-06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一)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整改意见后,我局于2023年8月24日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进行部署研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做到态度端正、整改坚决、作风务实、措施有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有燕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陈新章为副组长,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
(二)细化分工,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我局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9个问题,逐项分析研究,于8月29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缘由,做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跟踪,全面整改。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程跟踪落实整改进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定期汇报制度,每周例会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整改工作稳步进行。2023年9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巡察整改实效。
(四)标本兼治,常治长效。坚决以此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把整改成果与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班子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等29项制度,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巩固整改成效,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龙岩市委、漳平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结合主题教育制定详实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研讨。自巡察反馈会以来,局党组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对城市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我局工作朝高质量发展。二是2023年9月7日通过局干部例会、整治工作会,对干部抄袭网络文章的不良行为进行重申和强调,要求办公室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把关审核各类心得体会等文字材料,对今后发现的抄袭行为将进行进一步处理。2023年9月5日由局党组书记陈有燕对分管领导陈新章进行谈话提醒,并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建立健全会议考勤管理制度,严明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局党组要求局督查室今后对会议参会人员加强督查,认真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并多次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强调,对违反会议考勤的人员进行问责。2022年10月31日已对14名党员学习态度不端正,存在不履行请假手续、早退的问题进行处理。其中,对邓奇煌、洪寿仁等7名早退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张瑞清、李燕霖等7名未请假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目前,所有党员干部均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考勤制度。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积极探索占道经营现象管控。针对占道经营的问题,特别是解放路菁城市场、闽西南综合市场周边路段。一是立行立改,加大对市场周边的管理力量与强度,严格管控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依法取缔屡劝不听、影响公共通行的违规经营现象。二是引导临时摊点进入疏导区,并在规定时间、区域黄线内经营,经营期间保持干净整洁。三是采取宣传教育先行,向沿街商户宣传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乱堆乱放,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其中,菁城市场、闽西南农贸市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制度并结合漳平市城市管理局“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制定周整治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集中约谈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污染扰民商户3次,对拒不整改、反复投诉的商户进行行政处罚,共10起。今后,我局将加强巡查力度,实行以罚促管,巩固整治占道经营成果。
(3)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本项目2022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23年7月,我局成立“漳平市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百日攻坚’”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实行每日调度、现场督导、沟通协调等方式,不断调整施工方案,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截止2023年11月,东坑及五个乡镇垃圾填埋场整治与修复工程已完成场内垃圾开挖转运及筛分处理共计55.36万方,以及5个乡镇垃圾填埋场的场地修复绿化工作,东坑垃圾填埋场完成挂网喷坡植草1万平方米,完成整改任务。今后将持续督促施工方完成绿化养护工作,落实修复工作达成实际效果。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落实法治建设不到位。执法队伍建设薄弱。行政执法时紧时松。行政处罚案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关于落实法治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工作的核心,并认真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查找问题和不足,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派驻纪检组人员已对相关同志进行约谈,本人表态,将认真听取巡察反馈意见及局领导要求,对违章建设的构筑物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圣宇广场顶楼违章搭建非水泥浇筑的构筑物已拆除。三是2023年12月27日由局主要领导对该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关于执法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加强队伍培训教育,建立健全队容风纪监督管理机制,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检查行动,及时纠正问题,树立城市管理新形象。二是每周例会组织开展执法工作交流,强化网格工作沟通,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而形成合力。三是于2023年9月14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关于加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内容,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增强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本领。关于行政执法时紧时松的问题。一是2021年底,我局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作为考试指标,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数增加至60人,持证率达61.9%,提升了行政执法效率,加强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截至2023年11月共处罚案例339件。二是将持续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提升依法行政本领,紧绷行政执法这根弦。关于行政处罚案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统计我局持有执法资格证人员人数并建立相应台账,严禁无证人员作为行政处罚行为主体。李忠阳已于2022年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获取执法资格。二是经核实,对卢卓阳办理的简易处罚案件签字笔迹多次不一致的问题,主要是大队办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在经执法人员同意后,由其他执法人员代签。目前,已对卢卓阳进行批评教育,并于9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人员办案程序。三是于2023年9月25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普法宣传,对尚未取得执法证的在职在编干部要求“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并将取得执法证纳入年度考核范畴,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2)垃圾分类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前端收集和终端处置工作,垃圾分类覆盖小区60个、覆盖户数达到34000户、已完成115个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的建设,覆盖率达100%。二是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已于2023年5月建设完成,6月份已投入使用,每天处置厨余垃圾8吨。三是垃圾分类推广、督导第三方服务项目已签约,2023年11月1日正式入驻服务。2023年6月市常务会(〔2023〕10号)通过《漳平市城区环境卫生一体化实施方案》,同意垃圾分类绩效考核方案、细则,下一步根据方案、细则进行考评。四是我市积极创建2024年度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已通过省住建厅批复(闽财建指〔2023〕146号)。今后我局将加强宣传、执法和监管力度,坚持教育在先、罚教结合的原则,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纵向深入,力争年度垃圾分类考评排名靠前。
(3)推进创城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有行业主管部门和无行业主管部门两个分类处置工作原则开展整治工作。在分类处置工作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二是我局结合城区市容环境的实际,各网格按片区实际,开展持续性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于2023年9月15日、9月27日、10月18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节假日、周末以及每日高峰期阶段,在重点路段增派2名第三方执法辅助人员对占道经营实行管控,督促摊贩规范经营。三是环卫所于9月15日完成环卫一体化新一轮招标工作,实现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闽西南往厚福大道方向等城乡结合部路段纳入招标范围,统一标准化管理,针对问题路段专项整改。四是建立环卫网格人员每日巡查制度,开展公厕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区道路清扫、公厕保洁力度,增加道路冲洗、喷雾降尘作业频次。目前,已完成22座公厕33处维护工作。五是漳平市路灯所已于2023年6月完成对和平路、江滨路等路段进行专项巡查检修,及时补全灯杆检修盖,处理裸露线路,对损坏灯饰进行更换。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纳入管理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处理类似问题。目前路灯、夜景维护及应急抢修项目新一轮社会化已开始实施,路灯所将按相关考评要求,抓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我市城区照明运行稳定。
3.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正按程序稳步推进我市西园大桥隐患整改。已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局党组会明确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的代理单位,施工中标单位于7月5日进场施工。截至目前,西园大桥上部结构箱梁病害加固完成,桥梁下部结构水中墩柱封闭及黏钢、两侧桥台植筋加固工作均已加固完成,隐患部分已完成修复加固。经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该桥梁已从D级升为A级,安全隐患已解除,完成整治。二是经核查,2022年1月已对公园滑坡土方及杂物进行清理,并对滑坡部分的边坡进行混合喷撒种植草籽及灌木的绿化修复。2023年10月已对公园假山变形部分的破损水泥板块、钢筋及其他杂物进行清除,并对清除后的地块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同时加大公园栈道安全宣传力度和警示工作,加强栈道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2022年10月、2023年5月已对闽西南市场店面楼板进行防水补漏及办公区墙体开裂修复,并对市场部分彩钢瓦更换、横梁除锈、螺帽加固处理,经第三方现场查看,可投入使用。2023年6月21日已完成榉子洲公园栈道间隔一段距离设置系好长绳的竹竿等救援器械。三是每月两次参与第三方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督促第三方企业必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安全培训,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员工安全。加大对第三方安全作业检查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开展安全检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筑牢安全底线,同时在新一轮招标文件中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内容。
(2)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加强材料的把关审核力度。局党组要求局党办工作人员,今后凡是涉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材料,局党办工作人员必须首先把关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保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按要求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加强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指定专人负责“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管理,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四是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密件已按要求进行单独管理,2023年6月-8月组织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强化涉密管理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熟悉《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制定并完善《漳平市城管执法局保密工作相关职责制度》。使用统一登记账簿登记管理密件,做到专人专室专柜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核对,确保账物相符。
4.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安排局综合股工作人员对局会议议事规则内容进行补充和修缮,健全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同时严格会议记录,按照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与会人员发言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真实体现会议全过程和结果。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3次、局务会2次,均能按要求明确议事范围、参会对象、表态发言对象。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实行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各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并安排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1个下属支部,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将党建工作纳入2024年度局工作计划安排中,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学习周边县、市、区学习日常管理方式,结合我市日常管理实际,完善新一轮社会化日常管理考核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漳平市城区路灯、夜景日常维护管理及抢修项目新一轮社会化已于2023年6月起开始实施,路灯所将按新一轮社会化考核相关要求,每月对城区纳入管理路灯、夜景设施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监管考核,每周不少于2次的日常随机抽检,提升考核范围及考核频率,严格按合同要求做好、做细日常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确保社会化服务日常工作稳定运行。三是2023年9月15日完成新一轮环卫一体化招标工作,11月1日正式入驻,制定新一轮社会化日常管理考核制度,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中标人的工作质量与承包经费挂钩,按照《漳平市城区环境卫生一体化项目服务质量考评标准》进行综合评议分,按1000元/分考核,上不设限,处罚金额从当月应拨付项目资金中扣除。
2.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强的问题。
(1)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3日,对凯源城隍庙沿街饭店、深夜噪音扰民等问题多次被投诉的商户开展约谈,主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其规范经营。二是对投诉多的路段、商店采取不间断巡查和整治,定人、定点、定岗值勤,对屡教不改者,给予处罚。三是开展联合行动,充分配合12345平台进行联动执法,对油烟直排、夜间噪音扰民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对接环保局,分别于9月26日、10月12日、10月17日联合开展3次油烟直排、夜间噪音扰民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后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排烟口面向街面、噪音扰民的店铺,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到期未整改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四是巡察期间收到巡察指出的“万山名轩大门口右侧原违规搭建已拆除,要求恢复原貌,铺设绿化带以及原空中花园私自改建成住房,在外墙搭设楼梯,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经核实,万山名轩小区大门口右侧违章搭建已于2022年6月30日进行拆除,墙外部分裸露水泥由违建者自行修补;万山名轩1号楼2层并无空中花园改建成住房,1号楼2层在露台外墙搭设的楼梯于2023年5月18日已拆除并恢复原貌,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在巡察整改期间,我局结合日常巡查、信访、12345投诉、电话投诉等方式,在城区范围内清查出违法建设共33 处,组织拆除次数共9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拆除面积共计面积810㎡。到现场处理核实回复12345投诉件58件,配合乡镇拆违3次。
(2)押金收取清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以网格为单位,各网格负责其责任片区商户押金收取、催缴工作,建立收退台账,要求商户在约定时间完成缴费。同时及时与财务核对清楚所有商户实收数据,各网格负责后期符合押金清退条件商户的清退手续,及时通知商户到我局办理相关业务。二是经核查,2020年以来,累计应清退占道保洁押金221.65万元,仍有58.1万元未清退。其中:涉及的公司20.8万元;涉及个人店铺37.3万元。目前,已清退30.06万元。因部分商户无法联系、疏导点仍在使用、商户未整改到位等原因,剩余押金无法清退。三是采取按年度一核实,对缴交押金户建档一式3份,网格长、前台收费人员、财务室各一份,互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5月25日已将超范围发放2019、2020年度平安奖共3.11万元退回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基本账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杜绝超范围发放等问题,督促局本部及下属单位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行。三是强化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对党规党纪和财务制度认识,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不规范的问题。
(1)挤占灾后重建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经核实,挤占灾后重建资金的问题主要是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薄弱、工作马虎造成会计科目错支。经与市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沟通,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已将账务进行调整(2023年5月26号凭证)。二是于2023年12月27日由副局长陈新章对财务人员陈燕红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提升会计的专业知识,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经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违规报销差旅费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3年5月23日已退回郑金田、邓德勇、黄毅、陈文光4人虚报下乡伙食补贴,陈友华、游晓辉2人交通费、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共计980元。二是因郑金田、邓德勇等六名干部违规报销差旅费,财务人员陈丽红审核把关不严格,2023年12月27日由副局长陈新章对郑金田、邓德勇、黄毅、陈文光、游晓辉、陈友华六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财务人员陈丽红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加强财务人员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 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行〔2019〕36 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和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漳政办〔2023〕14 号)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和传达,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落实局内控制度。
(3)国有资产出租租金未及时收取。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组移交相关问题后,环卫所及时向福建省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收取租金,已于2023年5月将环卫设施、设备租金共计68000元收齐并上交国库;路灯所已于2023年5月26日收取高空作业车租金99000元及车辆保险费19129.34元,共计118129.34元。二是因分管领导徐剑峰责任意识薄弱,2023年12月27日由党组书记陈有燕对分管领导徐剑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所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排查,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出租的国有资产都按时收取租金。四是加强沟通学习,主动了解我市国有资产出租相关管理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国有资产长期无偿出借。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福建省天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按2020年11月25日签订的《巡逻电瓶车使用协议书》,于2023年9月25日偿还共用期间所产生的车辆保险费22047.75元。二是2021年1月两部 “豪曼”农用车年检不过已收回;2022年8月由于闽西南中转站设备报废无法使用,才启用带压缩式垃圾转运勾臂车,用于桂林片区垃圾转运,2023年6月已收回;小高压冲洗车由2022年1月福建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捐赠龙岩市总工会作为各县市疫情消毒使用,由于车辆使用费用未列入财政预算,环卫所于2022年7月份交予福建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代管,用于疫情防控应急,2023年6月已收回。2023年12月18日,发函至福建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追缴实际使用的两部密闭式垃圾转运车使用损耗的净值172294元,福建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回复环卫所,要求环卫所补偿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份合同以外的东坑垃圾场至红狮水泥厂垃圾转运运距增加的2146200元。2024年1月31日经党组会研究,考虑福建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诉事实存在,及市财政资金困难,双方协商约定,不再追究对方责任。三是由于环卫所无专业人员可以驾驶垃圾转运车、养护车且车辆长期不使用容易提前报废,为保证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并有效利用,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5日,经党组会研究将东坑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管理。推土机、铲车于2016年购置,长期在垃圾场作业腐蚀性强,维修成本高,第三方只负责保管无使用。目前,环卫所已于2023年6月15日已将东坑垃圾填埋场的推土机、铲车、电脑、打印机等资产全部回收,并向福建省兴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追缴电脑、打印机使用费1200元。2023年9月25日委托福建华茂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所有车辆进行资产评估。2023年10月20日同财政局国资股汇报沟通同意环卫所报上述车辆进行拍卖。四是因分管领导陈新章、环卫所负责人游晓辉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欠缺,2023年12月27日由党组书记陈有燕对分管领导陈新章、环卫所负责人游晓辉进行谈话提醒。
(5)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1年6月15日,党组会研究决定漳平市东坑口果蔬批发市场项目设计服务费及监理费招标组织形式进行自主招标,并决定采取询价形式进行招标,以低价中标方法确认设计单及监理单位。同时采取询价的方式、以低价中标进行,分别由贵州五冶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低价中标、福建立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中标单位。二是对2019年以来项目招标项目再一次进行自查,均已按规定招标。三是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组织市政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等并贯彻执行。
(6)工程建设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准备开展的工程项目预算再次进行审核把关,尽量降低核减率。二是在今后的编制方案招标工作中,多方面了解竞标公司,综合考虑竞标公司专业性及过往项目编制情况,并在编制过程中做好相关材料价格、服务价格等因素把控,把好质量关。三是加强对工程预算知识的学习,提高工程预算核算相关知识水平,全面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责任。
5.关于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22日、10月22日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开展物业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2023年以来共处理659投诉件,均按时回复。二是立行立改,凯源GK小区公共收益已于9月28日进行公示。三是将我市有公共收益但未成立业委会的12个小区,由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缴交至公共维修资金账户,由我局进行统一管理,2023年10月31日前已完成增设公共收益账户,四是9月22日上午,联合漳平市纪委监委、人大、政协委员及市场监管、公安、发改等相关部门,开展物业点题整治督导检查会,并到物业小区现场检查。五是加强公共收益公示管控。安排工作人员加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在小区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同时要求物业企业每季度在省公共收益系统提交公共收益收支相关数据。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1)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员大会,按照巡察整改问题要求,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每月主题党日学习、支委会的召开、党费交纳等规定内容,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立足实际,注重选准和优化各种主题鲜明的活动形式,并适应新情况,不断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和形式有机统一起来,使基层党组织建设由虚变实。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按时记录会议、学习内容。三是积极向组织部申请成立退休党支部,市城管局党总支已于2023年9月27日向中共漳平市住建委员会提出申请,2023年12月8日完成漳平市城市管理局退休党支部的选举工作。四是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支部于2023年10月13日组织支部党员前往瞿秋白烈士纪念馆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汲取革命先烈精神。整改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集中学习5次,支委参加各组织的培训交流学习4次,进一步丰富党内政治生活。2022年发展年轻党员1名,已于2023年10月转正。
(2)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认真做到主题聚焦、程序规范,确保巡察整改按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党务学习和培训。2023年9月11日,漳平市城管局邀请菁城街道党工委组织专干陈清英同志对下属5个党支部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党务干部业务专题培训,并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等相关流程进行业务指导,要求各支部党务干部加强日常学习,熟悉并掌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相关流程,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2023年9月4日、9月5日,局党组书记和各党组成员按照会前谈心谈话要求,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并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结合对党员日常工作的考察,对党员思想、生活、工作分别进行谈心谈话。四是加强对各党支部的检查指导,及时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五是2023年9月7日,路灯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规范党建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掌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六是2023年9月8日起,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党支部陆续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整改期间共集中学习3次,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组织支部委员培训2次。10月13日,组织支部党员前往瞿秋白烈士纪念馆参观学习,缅怀先烈,重温入党誓词。
2.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严的问题。
(1)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4日召开市政设施中心会议,对办公室李燕霖出卷、批卷不认真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同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制度学习,严格执行《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文件要求,坚持严控编外、先批后用、规范管理的原则,一切按招聘规范流程执行。
(2)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招考工作,2023年5月市委编办同意申请招考两名法学专业的事业单位人员,于2023年12月4日完成入职工作。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学法考试工作,目前共有60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定有效的培训计划,进一步帮助干部职工提升专业知识。2023年9月14日、9月25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今后将精准选拔、培养、使用干部,坚持以建设高质量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力度,结合年度考核,优先把素质好、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上,不断提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优化干部结构。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因刘日炎、张文利两名干部消极怠工,工作不积极,2023年12月27日由副局长陈新章对刘日炎、张文利两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周工作例会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结合主题教育,激励全局干部立足岗位职责,争先创优。三是对于俞永平将部队转移的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金缴至市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的问题,局分管领导已多次督促催缴,并对接人社局。因俞永平部队转移的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金,时间跨度较大且流程较多,暂未将养老补助金缴至市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目前,俞永平申请从2023年底工资绩效部分由单位代收,每年年底统一缴交至人社局,直至缴清为止。
(2)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会计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调整财务工作人员岗位。2023年7月6日将原出纳陈淑萍调离出纳岗位,由李春玲接任城管局出纳;2023年7月17日将原会计陈丽红调离会计岗位,由陈枫任城管局会计。二是由于财务重大失误,我局于2023年3月10日,将局财务专用章及银行U盾暂时交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会计、出纳调整后,我局于2023年7月18日,将城管局财务专用章及银行U盾分别移交陈枫和李春玲各自保管,并各自完成银行U盾密码的修改工作。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及思想境界,坚决保证不同岗位各司其职、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派驻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度推进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组织开展3个方面6项活动,全面推进对驻在单位纪律教育。二是对第四季度廉政党课主题、开展时间、地点进行初步安排,2023年10月12日开展以“厚植清廉根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党课。三是于2023年9月13日对邹阿强、林建丽、陈海峰、邓黄炳泉进行谈话提醒。四是督促局党组于2023年9月底前对考勤记录进行自查,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城管局党组将不定期对城管2023年1-11月考勤数据进行随机抽取检查,对于考勤不规范人员进行问责。
(2)防范廉政风险意识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介入,督促局党组成立市政维护施工工作群,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干部进群实时监督。二是摸排各单位廉政风险点,编撰更新2023年度《监督单位基础信息表》。三是根据基础信息表中的风险点,结合各阶段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定期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整改期间已排查新增廉政风险点7个,制定措施3条。四是2023年9月已核查黄妮平、张永明经商办企业情况,对黄妮平、张永明进行谈话提醒。张永明注册信息已于2023年9月12日注销,黄妮平注册信息已于2023年7月11日注销。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落实法治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工作的核心,并认真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查找问题和不足,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派驻纪检组人员已对相关同志进行约谈,本人表态,将认真听取巡察反馈意见及局领导要求,对违章建设的构筑物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圣宇广场顶楼违章搭建非水泥浇筑的构筑物已拆除。三是2023年12月27日由局主要领导对该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06126;通信地址:漳平市景弘路东方新城一楼,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cszf@163.com。
中共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