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认真总结、严格统计数据,编制形成2019年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漳平市八一路105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64400,电话:0597-7529949,传真:0597-7586629。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一是及时印发《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同时,充分利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漳平分厅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提供便民利民的政务服务。二是注重政策解读、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及时公开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涉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45条。三是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印发《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主题的通知》,开展在线访谈30期、网上调查9期、意见征集9期。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9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全市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6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信息公开等栏目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本单位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三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按时移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提交申请的方式为网站申请。因申请人所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我办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新实施的《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对各类文件进行梳理归档,对不完善、不规范的文件进行清退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灾害事故救援、扶贫脱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重点信息。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印发《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上线的通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做到每半个月对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三是充分利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积极配合各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工作实际,印发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确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准确梳理全年有关数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同时,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定了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并定期抽查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未保障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1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68026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新实施的《条例》理解不够透彻,对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力度不够,业务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2020年,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改进不足,不断提高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强学习和领会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和精神,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积极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解读,丰富解读内容,提高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