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3-02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卫健行业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版)》的通知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卫健行业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版)》的通知
时间:2025-06-04 10:12

  漳卫规〔2025〕1号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卫健行业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漳平市卫健行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漳平市卫健行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版)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漳平市卫健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提高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质量,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及《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市卫健行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版)>的通知》(龙卫信息〔202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漳平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市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及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的应用系统建设、软硬件集成项目、信息化服务及信息安全建设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必须以项目的形式推进。

  以下内容不列入卫健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范畴:

  (一)行政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采购及维护。

  (二)医疗器械采购及维护。

  (三)特种设备及其配套信息系统采购及维护。

  (四)视频监控及安保设备、系统采购及维护。

  (五)楼宇智能化项目。

  (六)其他经龙岩市卫健委认定不属于信息化建设范畴的项目。

  第二章  职责分工

  三、市卫健局成立漳平市卫健系统信息化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深化全市医疗健康数据的融合应用,审查、审核、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做好信息化发展规划,监督各单位信息化项目的实施,督促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成立信息化工作专班,成员至少包括分管领导和信息科、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验收等。

  第三章  管理要求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信息化项目时应根据国家、省、龙岩市和漳平市卫健行政部门的规划以及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坚持适用、经济、节能、环保的原则,围绕建设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信息安全、互联互通等为目标,在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基础上,编制或修订信息化建设规划,列出实现目标、建设清单及预算。

  (二)漳平市卫健行业实行信息化项目备案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将近期信息化总体规划报市卫健局综合股备案,并作为项目申报依据,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市卫健局申报项目,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展。因政策调整或业务开展需要临时新增的信息化项目提前三天提交追加计划后按项目建设流程执行。

  (三)总投资200万元(含)以上信息化建设项目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明确项目概算(包括项目建设费用、第三方检测费、等级保护建设和测评费用、商用密码测评、售后运行维护费用、咨询设计费用等)。总投资额200万元以下信息化建设项目须编制项目建议书(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目标、建设方案、项目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等),明确项目概算(包括项目建设费用、等级保护建设和测评费用(若有)、售后运行维护费用(若有)等)。总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设立项目监理单位,并在预算中明确项目监理费用。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严格遵守。标书要严格围绕评审的可研方案进行编制,体现参数对质量、价格等方面的高要求,充分保证市场竞争性。

  (五)对项目可研暨初设建设内容、技术或投资概算确需调整的,调整部分大于总投资概算10%的,视为重大项目调整,须重新修订可研暨初设方案,并按照项目流程重新报审。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超概算的,将通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应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规范,避免出现网络安全事件。

  六、项目建设流程

  (一)卫健信息化项目规范流程依次为:经本单位院务会或班子会研究同意后开展项目、向市卫健局提交信息化项目建设报告并备案、向龙岩市卫健委提交信息化项目建设报告并备案、编制可研暨初步设计方案或项目建设书,龙岩市、漳平市卫健部门审核研究意见,项目立项等环节(具体见附件2)。

  (二)项目总金额200万元以下的信息化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单位内部规则制度执行。项目总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报市卫健局、龙岩市卫健委信息办审核后,按项目规范流程执行。

  (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须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评审通过后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连续三次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暂缓项目建设,并由项目建设单位重新编制规划,项目评审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七、项目实施及验收要求

  (一)项目建设要遵循省、龙岩市卫健委总体技术框架,基于统一的网络基础设施、数据环境、应用支撑平台开发部署部门业务系统,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充分利用数字资源,免费开放与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交换接口,满足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需要。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时,要以是否能够与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作为项目建设标准之一,防止建设信息孤岛。100万元(含)以上的软件开发类、信息系统集成、基础设施集成等项目应将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测试和压力测试(包括业务和数据库压力测试)等作为项目终次验收的必要材料,并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组织安全测评。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项目变更必须将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作为项目验收材料之一。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协调厂商严格按照国家、省、龙岩市和漳平市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建设,不得私自制定或采用其他标准,制造技术壁垒,阻碍项目拓展应用。

  (五)保障信息安全管理,各单位要遵循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按照等级保护有关标准进行定级,做到网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控防护,落实好密码应用和安全可靠应用要求,开展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项目建设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安全负责,要积极配合网信办、公安局及省、龙岩市卫健委、市卫健局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开展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规范进行信息化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各项工作由各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七)项目最终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信息资源、业务系统、硬件设备、技术标准等资产登记和项目材料归档备查。

  八、监督管理

  (一)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明确的信息化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简称内控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制约作用。要将廉政工作纳入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各个环节,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融入到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中,实行全过程监督。

  (二)市卫健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项目内容,发现问题将严肃调查处理。

  第四章  附则

  九、本管理办法由漳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限期到2027年5月30日。

  附件:1.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卫健系统信息化工作专班的通知

  2.200万元(含)以上卫健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图

  附件1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

  卫健系统信息化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卫健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推动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提高信息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卫健系统信息化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专班组成

  组  长:连美全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范海豪  市卫健局副局长(市疾控局局长)

  李丽晨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华卫平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

  张建新  市总医院院长

  陈景平  市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监

  督所)主任

  成  员:章慧华  市卫健局党办负责人

  陈进里  市卫健局综合股负责人

  吴文聪  市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负责人

  王义芳  市卫健局基层与公共卫生股负责人

  蒋华芬  市卫健局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陈文平  市卫健局人口发展股负责人

  何金燕  市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医改负责人

  陈李全  市卫健局综合股人事负责人

  林温温  市卫健局综合股项目负责人

  肖亮锟  市卫健局综合股信息化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卫健局综合股,由陈进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亮锟同志负责局信息化日常工作。今后,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行文通知。

  二、专班职责

  (一)制定市卫健系统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审查、审核、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信息化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深化全市医疗健康数据的融合应用,加大信息化宣传力度,引领卫健信息化创新发展。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高工作效率、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作用。

  附件2

  200万元(含)以上卫健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图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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