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3-08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总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漳平市总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4-11 16:06

  漳平市总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6月7日,市委巡察组对总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总医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党委书记李玉俊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直面问题、狠抓整改。要求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对巡察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在整改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院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期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的问题。

  (1)2021年以来,市医院仅2次学习传达上级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缺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12月23日,总医院党委再次传达学习福建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8月22日,总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组织学习2024年7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8月30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读懂新一轮改革战略重点》《发展医药新质生产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及习近平总书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相关内容。二是加强督导。要求各支部、各分院、各科室及时学习上级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学习体会,2024年8月下旬至今,总医院党委委员不定期深入各支部、各分院、各科室共计20余次,查看学习记录、党员的心得体会等资料,同时对市中医院以及各基层分院中医馆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及时整改。

  (2)中医领域缺乏学科带头人,对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截至目前,依托1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建设的中医馆,其中,拱桥、赤水等5个中医馆未配中医药人员,也未运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中医院第二批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室共有中医工作人员12名,是一支具有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7名、初级职称3名中医药人才队伍。其中陈金清行政主任(副主任医师),已获得硕士学位,作为中医领域学科带头人,积极带头开展中医领域工作;张浩主治医生系龙岩人民医院质控科主任,刘俩赐医生分别于2024年通过主任药师及内服方药中医(专长)执业医师考试,中医院建设一支具有中医特色师带徒队伍,按工作计划如期开展师带徒传承教学及日常门诊工作,逐步提高医院中医整体水平。二是根据市卫健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选派漳平市中医院、邻近卫生院中医师多点执业、巡诊等方式,实现中医师全覆盖,并开展中医巡诊帮扶工作。如,2024年8月份新桥分院安排陈学强主治中医师巡诊吾祠分院,苏德厚副主任中医师巡诊灵地分院;西园分院安排林国壮中医师巡诊拱桥分院;永福分院安排林委星巡诊官田分院,漳平市中医院安排黄许斌主治中医师巡诊赤水分院,临时解决5家分院未配备中医师问题,充分保证中医馆正常运行。2025年市卫健局计划中医类别招聘定向生3名,公开招聘5名,台湾省籍学生2名,充实中医人员队伍。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4月2日,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分别对主管医生沈某某、当班护士吴某进行批评教育;对科室主任郑某某、护士长张某某进行谈话提醒。2024年5月24日,总医院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参会对象为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分院院长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会议通报了2024年3月因医护、医患间沟通不到位被投诉,患者还将投诉内容发表至抖音等社交平台,引起网络舆情事件。要求各分院、各科室要引以为戒,加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正面沟通能力,切实提高患者满意度。2024年9月30日,总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院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张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等3人已对未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进行整改,同时,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督查。2024年9月12日、10月17日,党委书记李玉俊带队分别前往永福、新桥分院督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9月24日,党委副书记张建新带队前往溪南、象湖分院督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9月24日至10月28日期间,党委委员陈军梅分别深入12个基层分院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发现共性问题3个,并完成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通报,督促整改并要求上报书面整改情况。三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学习。2024年12月31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同时要求各支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深入了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走向。加强与宣传、公安、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力问题。

  (1)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2月3日、12月5日、12月9日医务科、质控科组织人员对我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发现并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问题,促进医院医疗质量提高;2024年7月25日、10月30日医务科分别组织开展3次医生三基季度考试,促进医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2024年医院安排20名医师到上级医院分别进修泌尿外科、麻醉科、介入血管外科、介入呼吸科、消化内科、影像科、检验技术、胸外科、眼科等专业,提升医生临床实践能力;截至目前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协和医院、厦门中山医院、龙岩第一医院共计15名医生在市医院开展帮扶工作,有效提升我院临床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二是市医院胸痛中心目前正在复评中,已进入现场核查阶段,争取于2025年通过复评(目前暂未接到现场复评核验具体时间);我院已完成PCCM(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建设,同时呼吸诊疗中心于2024年7月31日接受龙岩卫健委现场核验合格,通过验收;创伤中心正根据上级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短板,进行设备及软件购置,拟于2025年12月份建成,并接受省卫健委现场验收,目前正进行积极建设中。三是漳平市中医院康复科于2024年7月通过评审,成为龙岩市中医重点培育专科;2025年1月8日骨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放射科、眼科等6个科室已通过龙岩卫健委参加龙岩市县级重点专科(第五批次)评选;县级重点专科神经内科已通过龙岩市市级重点专科评选。四是因各乡镇病人数较少,业务量不高,导致我院区域医学中心使用效率不高。目前官田、芦芝、和平、吾祠4个乡镇卫生院尚无医学影像等设备,待设备安装到位后,下一步将进行信息系统建设。永福和灵地已经连接上区域平台,数据传送至居民健康平台(龙岩基卫平台)。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深入。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加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拓展内科外科临床业务、推进分级诊疗、优化就医流程等举措,同时采取“把专家请进来帮扶、把骨干送出去培训”等方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努力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及就诊率。2024年1~11月,总医院(含中医院及基层分院)住院人数为31478人次,同比增长5.56%;门急诊就诊人数为701575人次,同比增长7.24%;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28.46%,同比增长17.95%。县域内住院量及就诊率得到一定提高。(党委书记和院长目标年薪制考核方案中的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域内就诊率依据医保部门的统计数据,每年数据均为医保部门于次年年初统一公布,因此目前无法提供。)二是2024年9月5日,医院下发2023年基层分院绩效考核(漳总医〔2024〕21号文件),要求各分院、各科室严格按照下达指标完成双向转诊工作。2024年我院下转各分院2086人次,各分院上转325人次,均已完成指标。三是医务科每月轮流对市医院、中医院、各分院分别进行30份处方点评,对大额度不符、不合理用药处方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医药费用控制在有效范围内,2024年处方合格率达到99%。2024年1~11月份市医院门诊病人人均费用217.04元,同比增长1.92%;住院次均费用4356.66元,同比下降5.34%,门诊及住院次均费用均控制在增长5%以内。2024年部分分院因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诊疗项目增多,如:和平分院常规开展彩超胸片检查,开展烧伤及蛇伤特色门诊;新桥分院增添中医馆的建设,开展新的中医诊疗技术,因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出现了部分分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超过指标控制范围。2024年永福、和平、溪南、南洋、双洋分院的门诊人均费用增幅分别为18.18%、42.55%、14.39%、12.08%、6.19%;菁城、永福、芦芝、溪南、双洋分院住院次均费增幅分别为8.43%、14.59%、15.89%、6.54%、6.71%;除以上分院门诊或住院人均费用未控制在增幅5%以内外,其余分院均达到指标要求。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医院公共卫生科,按照上级部门明确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章立制,对基层分院进行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推进。各分院建立服务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分解细化任务指标,规范服务流程,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每季度组织医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对老年人常见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2024年公共卫生科下基层开展健康讲座32场、社区宣传6场等,提高老年人及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各分院成立质控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服务团队及乡医的工作情况进行追踪考核,核查服务的真实性,总医院公共卫生科每季度核查项目服务的质量和真实性。2024年11月,公共卫生科在分管领导刘象林副院长的带领下,抽调3位经验丰富的质控人员到10个进步缓慢、工作薄弱的分院再次现场督导,对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协助各单位责任人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经过以上二级质控机制和反复培训,我市2024年年终考核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率78.31%、高血压规范管理率82.63%、糖尿病规范管理率83.2,重点人群签约率87.73%,健康管理的质量逐年提高。二是总医院科教科和公共卫生科每年对全市参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村医进行脱产培训1个月,从政策解读、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方面进行培训,2024年培训总计57人次,从思想上提高对基本药物零差率执行认识。但全市176个行政村所,现有村医133个,空白村43个,50岁以上村医达49%,绝大部分村医不会使用信息化,行政村所设置在村部没有网络覆盖,每就诊1人次医保仅支付5元诊查费,医保支付未延伸至村所,卫生院进药后实行药品零差率村医收入没保障,执行难度很大(龙岩7县市区普遍存在这问题)。2025年将重点打造永福、新桥、溪南医疗中心建设,延伸服务城镇附近村所且年纪较轻有能力借助信息化看病的村医开展使用基本药物,支付药品零差率补助。三是2020年底才下拨妇幼督导经费,日常费用从业务经费中支付。2021年妇幼保健院支出率已达100%,2023年中医院支出率15.33%。通过购买眼底照相机、便携式肺功能仪、血氧仪、制作印刷普及公共卫生宣传折页、健康宣教手册及开展肺结核、艾滋病、梅毒、乙肝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疾病筛查检测等工作,加快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

  4)执行医保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6月17日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医保政策培训,学习《新医保支付方式下医疗合规管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及收费管理》,提高全体医务人员规范收费工作意识,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2024年7月24日召开关于医保存在问题分析整改及规范使用医保基金集体约谈会,针对违规问题集体约谈科室责任人,按院部规定扣除相关科室业务量和相关医生绩效;加强医用耗材管理,规范除外耗材的收费。医院his系统已把耗材同种骨植入材料和同种异体骨植入材料设成非医保。医院已陆续退还医保违规金额183.03万元。二是自2024年3月起已按照文件要求时限及时拨付医保基金,即总医院收到龙岩市医保局拨入的医保资金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医保基金按各成员单位核对无误后的基金份额拨付。如总医院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龙岩市医保局转来的3月医保结算款,即于2024年4月30日拨付至各成员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龙岩市医保局转来的11月医保结算款,即于2025年1月2日拨付至各成员单位。

  5)药械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设备科设备管理人员吴棋、李泽凡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23日到各科室医疗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医院设备均在有效期良好状态下运行。经总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市医院主管药师赖某批评教育、主治医师王某某谈话提醒、芦芝分院助理医师蒋某某警告处分处理。二是药库于2024年5月30日对过期的去痛片96瓶进行报损销毁,建立销毁台账,销毁后的医疗废物交由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2024年10月30日前对药品效期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过期药品由龙岩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溪南卫生院药房5盒谷赖胰岛素注射液过期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给予查封没收。为加强药品管理,2024年9月,溪南分院调整药房负责人,并扣除药房相关工作人员一季度绩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处理。今后会加强药品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效期管理,对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和耗材不得购进入库(急用除外)。在药品和耗材入库时,要求药剂科和设备科正确录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至院内系统,便于通过计算机系统查询库存药品和耗材的效期情况,避免药品过期;对使用量少、摆放在边角、抽屉角落的药品等要及时查看药品失效日期,杜绝药品过期;病区药房于2024年6月20日增设阴凉库,按照药品存储要求,规范储存头孢克洛缓释片等(须小于20℃)口服药品。根据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建立效期登记本,每个月对门诊药房、住院药房、药库的药品进行一次自查,并对效期一年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耗材进行登记,将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和耗材退回原医药、医疗器械配送企业作退货处理。对于无法退货的临近失效期的药品及时退回药库,统一审批,建档销毁。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制定药房药品效期管理流程和药库药品效期管理流程。四是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设备科和财务科资产管理员到各使用科室实地盘点资产及设备。设备科、财务科和使用科室人员共同完成医疗器械标签制作,做到每台医疗设备有对应标签。对使用年限较长的心电图仪2台、病人监护1台作报废处理;须检定(校准)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每年或每半年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关于医疗安全意识薄弱,防范化解医疗风险落实不力问题

  1)放射诊疗设备未取得许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医院已办理好市医院6台放射诊疗设备许可证,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各1台放射诊疗设备,总计8台均已取得放射诊疗设备许可证。二是我院12名放射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7月完成放射工作管理规定的培训,已于8月5日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切实落实保障放射人员岗前、离职前体检。三是于2024年5月皮肤科停止激光去文身医疗美容服务该项目诊疗活动,并于10月23日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学习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依法执业。

  (2)医疗废物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23日、10月28日实地查看各分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整改情况,桂林、芦芝、西园、赤水等4个分院感染性废物均有按照标准进行鹅颈式封口;菁城、吾祠、灵地等10个分院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均已规范管理。二是各分院长期按照规范做好日常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并落实自查自纠。漳平市总医院于2024年8月29日举办2024年医疗废物管理培训班,并对参加培训班的各分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理论考核,均考核合格。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

  1)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9月11日组织医护人员对《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24年版)》进行学习与培训,强调过敏药物要在病案首页用红笔填写,医生及时开具医嘱及登记危急值,强化病历规范书写。2024年10月30日下发《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24年版)》至各科室,由医务科、质控科定期督查,对于未整改到位的科室及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绩效处罚,2024年第四季度医务科已对15名无规范书写病历的医师进行绩效扣罚。二是于2024年10月30日在行政楼9楼会议室组织医师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三基考试(考试内容含三基知识、病历书写规范、十八项核心制度)。三是自查自纠,要求消化内科、血透室、泌尿外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由医务科、质控科每月开展临床科室绩效考核督查时重点监督,对于未整改到位的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绩效处罚。2024年第四季度未发现存在血液透析无医嘱、泌尿外科病程记录时间逻辑错误等情况。四是截至目前各科室均已完成十八项核心制度学习。

  2)执行单位内控制度要求打折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5月15日向漳平市胜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回该笔资金。2024年5月20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总医院2021年54号通知做好相关工作要求,涉及有采购合同的项目,经办科室对付款情况做好台账登记,与财务科紧密对接,同时财务科加强付款前的审核,避免出现重复付款现象。2024年8月财务科修订《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新制定《漳平市总医院资金支出审批权限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2024年9月5日设备科制定合同尾款支付申请表,通过多种措施防范重复付款。

  2.关于医德医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6月17日、10月23日分别召开医疗安全会议,强调医疗安全,加强责任意识,加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执行及惩罚力度。医务科已对涉事儿科杨某医生及泌尿外科陈某某医生进行批评,取消当年度评选评优资格处理。二是2021年10月28日,医院纪检部门已对郑某某医生进行诫勉谈话处理。2024年8月16日,总医院制定并下发《漳平市总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漳总医〔2024〕46号)文件,要求除患者就诊总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外,严禁诱导、介绍患者、患者家属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规范执业行为,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针对医院存在死亡人员就诊记录问题,要求今后取药工作需就诊本人到场,如有瘫痪等确实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需由代取药人书写声明保证,同时与公安局、医保局等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对于死亡人员的医保信息及时与总医院对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1群众就医体验有待优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8月3日,召开提升满意度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会上,刘永忠副院长通报了近期市卫健局对总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督查情况,并就各科室与服务中心满意度工作职责、国家满意度平台及省第三方满意度工作的开展作出具体安排布置;2024年9月3日、10月21日,党委书记李玉俊在党委会上研究部署推动满意度提升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要求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职工满意度和患者满意度为抓手,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扎实推进满意度提升。二是2024年8月,总医院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患者随访与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门诊、医技、出院患者满意度测评工作,通过满意度综合考评得分,落实相应奖惩制度。截至目前获得奖惩科室共计10个(其中奖励科室3个、惩罚科室7个)。三是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全省20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结果的通报,我院出院患者满意度为92.643分,位于全省第120名、龙岩地区1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第12名;职工满意度为99.988分,位于全省第5名、龙岩地区第2名。四是2024年5月27日,医院统一采购射线防护铅屏风作为防护措施,避免患者受到辐射伤害。

  2)患者投诉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环境。严格要求全体职工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沟通,热情为每一位患者服务,不使用服务忌语,微笑服务,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推诿患者,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保洁公司按照责任分区,加大医院环境卫生治理,科室主任、护士长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2024年11月11日,召开e6S管理启动大会及基础知识讲座,推进开展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为内容的“e6S”管理工作,以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减少投诉,提高患者就医体验。二是改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龙岩市卫健系统7月底开始推出改善就医“群众可感可及”十件事。医院紧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痛点难点,通过采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开展“无假日”医院夜间门诊、病区内完成办理出入院(医保用户)、“无陪护病房”、“先诊疗后付费”、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协和医院、厦门中山医院、龙岩第一医院共计15医生在我院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等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争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医务科已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组织对泌尿外科、妇产科、消化内科等科室主任分别进行医疗安全质量工作谈话,要求泌尿外科、妇产科、消化内科要严格遵守我院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做好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医疗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4.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违规收费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医疗服务价格培训学习。6月17日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医保政策培训,学习《新医保支付方式下医疗合规管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及收费管理》。涉及违规收取医保内费用83.46万元,根据医保检查扣款通知,已全部退还龙岩市医保中心漳平管理部。其中包括多收取的静脉输液、纤维喉镜检查、纤维鼻咽镜检查等项目费用8.37万元和多收取床位费4070元。二是规范诊疗行为,合法、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2024年7月2日,邀请龙岩医保局专家到医院进行《基于大数据下的基金监管》培训;8月6日召开关于合理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内部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三是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针对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定期回顾性分析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落实情况,根据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及前期医疗收费违规行为,进行归档病历检查,做好回头看、举一反三。梳理和收集日常收费疑议问题,规范日常收费行为准则,减少违规情况发生。静脉输液、纤维喉镜检查、纤维鼻咽镜检查、床位费等项目收费已按《龙岩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正确收费。

  2)违规诊疗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医保检查扣款通知,已全部退还龙岩市医保中心漳平管理部医保违规费用58.83万元。医院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医保相关政策培训学习,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避免过度检查。二是要求各分院、各科室加强学习“三合理一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三是针对违规诊疗、医疗乱象,各分院、各科室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仍存在的类似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处罚机制。如再次发生过度诊疗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医疗服务价格未公示。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各分院有关医疗费用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均在卫生院LED屏进行公示,包括药品的价格、检查费用、治疗费用等,以便患者清晰了解。二是针对临时就诊卡余额监管不到位问题。将再次向社会发布公告,持续推进预交金余额退费清理工作;并将参照周边县市,分阶段将就诊卡余额转入监督账户。因单位资金周转困难,截至目前未按计划将就诊卡余额转入监督账户。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2021年5月接待龙岩市第一医院消毒供应中心3人,无公务接待函问题,2024年10月31日已向龙岩市护理学会补来此次活动的正式文件。医院将严格执行《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17〕22号)等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杜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要求办公室人员认真审核公务接待相关支付材料。二是2020年3月20日,闽F37C55车辆加油时因油站92号汽油正在进行卸油工作,故改加95号汽油,加油中途更换油号属于正常现象;2022年5月18日,闽F6S755车辆在加油时因油枪跳枪后,加油工操作失误造成二次加油属于正常现象。2022年7月9日,闽F97C79车辆因三小时出诊出多次(包括龙岩市区往返及厦门市区往返),故三小时内加油两次属正常现象。现医院救护车队已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限制车号、限制油品,要求驾驶员详细记录加油时间、地点、油量、金额等信息。不定期对加油记录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并整改。三是已于2024年8月23日将2022年12月至2024年3月用于支付职工家属用餐补贴3599元解缴进单位账户;已于2024年8月23日将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超额拨补食堂补贴3440元解缴进单位账户。

  6.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漳平市医院于2023年4月14日向烟台裕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收回9950元。2024年5月20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总医院2021年54号通知做好相关工作要求,涉及有采购合同的项目,经办科室对付款情况做好台账登记,与财务科紧密对接,同时财务科加强付款前的审核,避免出现重复付款现象。二是2023年6月21日,经党委会议研究,被盗24750元由刘某某个人先行分月进行全额赔款,待公安部门将赃款追缴回来后再按数额归还刘某某个人。鉴于其家庭情况,予以分24个月每月从其工资扣减相应数额。截至2025年1月已扣减19个月共计19000元。同时医院纪检部门对刘某某个人进行谈话提醒处理。2024年8月修订《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新制定《漳平市总医院资金支出审批权限管理规定》,重新规定出纳备用金不超过3000元,自2024年9月起执行,严格落实审批权限规定。2024年5月审计期间规范了现金交接流程,制定各岗位现金交接表格,以当面清点、书面签字形式规范现金交接流程,确保每一次现金交接都有详细记录,保障资金安全;三是2024年5月27日核算中心财务群通知各分院,依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平市人事局 财政局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5〕217号)文件规定,自行梳理2020年6月以来不符合发放标准的人员到人社局办理核减,相关分院于2024年6月3日前完成核减手续。2024年6月3日前完成核减手续,赤水分院核减2人、南洋分院核减1人、双洋分院核减2人、溪南分院核减1人、象湖分院核减3人、芦芝分院核减1人、灵地分院核减2人、吾祠分院核减2人、官田分院核减2人。四是市医院“白条”报支食堂餐费、差旅费问题,已根据《漳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漳审投报〔2022〕1号)整改要求,于2022年6月开始使用税务发票作为食堂报销凭证;2024年5月30日制定并下发《漳平市总医院关于规范公务出差城市间交通费报支的通知》(漳总医〔2024〕26号),明确规定不得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提供的定额发票。经内审科不定期自查,截至2025年2月未再出现使用定额发票报支差旅费等以上问题。今后将加强学习和审核把关,规范报销手续,严防出现违反财务制度行为。五是2020级定向委培人员刘某某离职违约金3.1万元已于2024年5月22日上缴财政国库;六是针对专项资金结转结余两年以上未使用55.84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科教科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医院参加培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2020级骨干人员7人,培训时长120天,共计发放专项资金101450元;2021级县乡人才培训乡村医生27人,培训时长30天,共计发放专项资金97410元;2021级骨干人员7人,培训时长120天,共计发放专项资金93450元;2021级骨干全科医生培训时长1年人员需至2025年8月完成,完成培训后再发放相应补助资金36690元。2020~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省级补助经费截至2024年10月30日已支出16.54万元,余艾滋病防治经费6.4万元,检验科和感染科拟用于购买宣传广告屏及艾滋病防治室物质设备。七是由于医院业务拓展需要,计划将沿街店面68-6、7、8、9、10等5间及服务楼二楼整层改造为口腔医疗中心,目前已完成项目设计,正在开展招投标前相关工作;因耗材精细化管理需要,医院与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合作,将沿街店面68-11、12、13、14、15、16、17、21等8间改造为耗材库房及办公场所,目前与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相关协议已签订,场所改造正在实施中。2024年5月31日巡察期间将2022年12月购置的方舱舱体及医疗器械设备289.73万元按规定登记。

  7.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医疗设备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28日,设备科组织采购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招标采购知识。二是2024年10月17日,制定了《漳平市总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规定》(漳总医〔2024〕71号)《漳平市总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定》(漳总医〔2024〕73号),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流程,要求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招标采购。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由院长上报党委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再进行采购。三是针对招标采购开标场所无监控问题,已于11月份在医院行政楼8楼招标会议室安装监控。

  (2)医用耗材采购较随意。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17日制定《漳平市总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规定》(漳总医〔2024〕71号)、《漳平市总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定》(漳总医〔2024〕73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设备和医用耗材(普耗)采购。二是2024年10月31日,已在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168种医用耗材(普耗)市场调研公告,2024年12月10日,已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63个品目,另有105个品目医用耗材(普耗)在临床科室试用,试用合格后,将根据各临床科室反馈情况,再陆续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三是分批分次在漳平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继续发布未签订合同的医用耗材(普耗)市场调研公告,完成对医用耗材(普耗)招标采购。四是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及时在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对国家集中采购的试剂签订合同。

  3)药品采购计划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8月7日,漳平医保局组织全市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开展药械集采政策培训。培训会上医保专家解读《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考核机制的通知》(龙医保〔2023〕58号)文件,通过学习,对药械集采政策有了更高的认识。二是优化采购策略,根据临床药品用量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确保中选药品的采购量满足临床需求。三是加强对非中选药品采购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控制其采购量;加强非中选药品的评估,定期对非中选药品的采购量和使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四是加强采购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中选药品及非中选药品采购符合政策规定。对违反规定的采购行为,及时进行纠正。五是完善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总医院加强与漳平市医保局联系,依托漳平市医保局管理平台,对漳平市总医院及各分院集采带量项目采购周期到期前三个月及集采带量项目采购周期到期前一个月通报集采临近到期药品各批次序时采购进度及集采中选药品与非中选药品采购比例(省集采中选比例≥60%,国家集采中选比例≥50%)。各分院根据漳平市医保局发布的信息,及时调整采购方向,确保中选药品及时、保量完成采购任务,同时控制非中选药品采购量,确保非中选药品采购符合政策规定。

  4)采购人员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设备科科长刘某某于2024年9月到审计科轮岗;2024年9月已经新增王某某、陈某某两名采购员。今后将严格按照《漳平市总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对重点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进行轮岗。

  8.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2022年1月和2023年9月在医院修缮的两家施工单位及参与报价公司的有关资质进行核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取消该公司对今后修缮的投标资格。2023年10月通过市医院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遴选有资质的公司负责总务科日常修缮维护工作。总务科、设备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均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完成相关招标工作。二是漳平市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边坡和土方工程由漳平市中医院投资新建,合同金额295.9292万元,工期90日历天(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27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2月25日)。边坡和土方工程已完成喷播植草、坡底水沟,边坡土方和斜坡山顶混凝土道路、景观绿化。目前正在进行围网护栏施工,预计4月底完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3日,总医院党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共漳平市总医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中共漳平市总医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及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决策范围、程序、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2024年8月底以来,上会议题严格按照《中共漳平市总医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中共漳平市总医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及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在人事任免方面,严格遵循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党委议事规则逐人表决,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及民主性。二是党委会强调部署满意度工作。2024年9月3日、10月21日,党委书记李玉俊在党委会上研究部署推动满意度提升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要求根据2024年8月份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患者随访与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做好医院满意度测评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全省20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结果的通报,我院出院患者满意度为92.643分,位于全省第120名、龙岩地区1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第12名;职工满意度为99.988分,位于全省第5名、龙岩地区第2名。三是加强党建与业务的融合。通过开展党员专家义诊、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结合党员先锋岗、一站式服务等形式,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提高患者满意度等方面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建与文化建设的融合。将党建品牌建设理念融入医院文化建设中,通过开展医院文化活动,如庆祝医师节、护士节等相关活动,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同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党建品牌引领廉洁行医、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

  2.关于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7月1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对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采购员3人进行轮岗调整,3名采购员已于8月1日前到岗;2024年8月22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设备科、药剂科科长等2人进行轮岗调整,以上2人已于10月1日前到岗;2024年8月2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库管员3人进行轮岗调整,以上3人员已于9月1日前到岗。二是截至2024年12月,已将药学专业不足人员列入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中。三是《漳平市总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年龄(男性不超过53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为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条件之一,经梳理,因2018年11月成立总医院党委,2022年10月及2022年12月对全院中层干部进行任期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续聘原有职务(原是以漳平市医院任命,现以漳平市总医院任命);陈某等9名男性中层干部(年龄超过53周岁)及苏某某等16名女性中层干部(年龄超过48周岁)均属于任期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没有新提拔任命人员。该规定是指新任命的中层干部男性不超过53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根据《漳平市总医院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第二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第二点任职资格中“中层干部的任期及任职年龄”规定,中层干部任期为3年,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干部,以上16名人员均未达到该规定。四是2024年8月22日,已重新调整审计科科长,陈某某不再主持审计科工作,由党员刘某某担任审计科科长。五是2024年6月25日已对原门诊部主任王某某、原急诊科主任陈某某、原车队队长吕某某等3名任职10年以上中层干部进行轮岗,7月1日已到岗,其余人员在考核、考察作进一步调整中。六是已于2024年8月27日要求新桥、永福等13家分院梳理整改聘用编外人员任财务、收费等重要岗位问题,同时总医院牵头积极向上级争取增加基层分院编制人数,并将财务、收费等重要岗位人员列入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根据今年下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医院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院校毕业生补充村医,编制放在卫生院,实行乡聘村用管理方式,今年全市4个编制仅招到1名。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学生深入农村的就业意识,为扩大招聘村医充实空白村做充分准备工作。

  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7月31日,党委委员陈军梅为行政后勤党支部上党课,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2024年8月24日,党委委员张士定前往新桥分院上党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解读。2024年9月12日,党委书记李玉俊前往永福分院上党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了解党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就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2024年9月24日,党委副书记张建新带队前往溪南、象湖党支部调研党建工作。2024年10月17日,党委书记李玉俊带队前往新桥、灵地党支部调研党建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9月24日至10月28日期间,党委委员分别深入12个基层分院党支部,就基层分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12月25日,党委委员李文健分别前往南洋、和平、双洋分院上党课《学习习近平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的宣传教育,要求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明确会议主题和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不得以活动、学习形式代替党课。芦芝分院党支部书记陈宁洋于2024年10月25日上专题党课,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12月31日,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加强指导和检查的必要性。三是加大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的督查,要求各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内容要真诚、客观,谈话对象包含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等,支部人数大于30人的要求谈话对象10人以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要敢于揭短亮丑,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各支部要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同时,加强日常监督,2025年,总医院党委将根据漳平市委组织部下发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平衡下发各支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要求各支部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15、16日、2024年12月18日总医院纪委书记分别对新轮岗重点岗位人员刘某某、陈某某及信息科、总务科、设备科、人事科、财务科重点岗位负责人共计7人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二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通过排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落实。三是医院每月召开院周会,通过院周会形式强调纪律意识,讲解纪律要求和重要性,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四是2024年8月16日,总医院制定并下发《漳平市总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漳总医〔2024〕46号,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执行《九项准则(试行)》有关要求,规范执业行为,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完善落实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定期邀请监督员参加市医院组织的关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对医院政风行风状况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医院积极做出整改,落实并健全医院行风监督体系。五是2024年9月29日召开院周会,要求各科室、各分院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全员排查,巡察通报的11名相关人员其名下登记的企业要及时注销。截至2024年11月30日11家均已注销,其中1家(肖某某合资北寮山茶油)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无该合资项目。

  2)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0月18日,医院召开基层党支部纪检干部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对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及各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基层医院纪检机构职责、定位、作用与实践》《漳平市总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通过学习提升纪检干部工作能力;2024年10月18日~21日派出1名内审工作人员人员到福州参加《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培训;6月份至今,内审科工作人员到医院财务科收费处进行财务工作督查共计5次,对发现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责令限期整改,目前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2024年10月8日医院开展廉洁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福建省医药领域 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医药领域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汇编》,突出抓好“以案促改”,持续深化警示教育;2024年8月24日,发挥菁华“岩”讲漳平市总医院党委宣讲队作用,医院党委委员张士定到新桥分院支部宣讲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扩大警示教育辐射面和震慑力。三是2022年8月22日,菁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职工大会,对詹某某进行通报批评处理。2021年9月象湖分院编外人员苏某某涉嫌赌博,已于2024年7月给予辞退。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党委未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未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未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导致个别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7月24日召开多收费、重复收费问题专题整改会,对仍存在重复出现问题的科室主任或责任人、护士长进行集体约谈,共约谈26人,根据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要求各科室立行立改,医保违规扣款的金额扣除相关科室的绩效。二是医院医保办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024年8月以来,医院均无出现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党管大局作用,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位。

  (五)其他方面

  1.关于“2022年7月~2024年4月,漳平市百香园家庭农场未将两年承包价款共计20000元转入医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漳平市百香园家庭农场于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0日将两年承包价款20000元转入漳平市医院建设银行账户(账号尾号5652)。

  2.关于“2023年1月和2月,市医院向漳平市胜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复支出停车棚维修费26204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漳平市胜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将重复支出的维修费26204元(银行回单附后)退回漳平市医院建设银行账户(账号尾号5652)。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巡察总医院党委期间,共移交信访件4件,问题线索0件。总医院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6月7日(巡察期间),4件信访件情况说明均已回复巡察组,均已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问题6

  1.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力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市医院胸痛中心目前正在复评中,已进入现场核查阶段,争取于2025年通过复评(目前暂未接到现场复评核验具体时间);创伤中心正根据上级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短板,进行设备及软件购置,拟于2025年12月份建成,并接受省卫健委现场验收,目前正进行积极建设中。二是因各乡镇病人数较少,业务量不高,导致我院区域医学中心使用效率不高。目前官田、芦芝、和平、吾祠4个乡镇卫生院尚无医学影像等设备,待设备安装到位后,下一步将进行信息系统建设。永福和灵地已经连接上区域平台,数据传送至居民健康平台(龙岩基卫平台)。

  2.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加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拓展内科外科临床业务、推进分级诊疗、优化就医流程等举措,同时采取“把专家请进来帮扶、把骨干送出去培训”等方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努力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及就诊率。二是漳平市医院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六大中心”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专科团队+基层服务团队模式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开展专科特色服务拓展医疗技术、强化运营管理有效降低成本等举措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质控科等业务职能部门定期派人到各分院督导临床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及院感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分院业务管理。

  3.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下一步整改措施:未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重点打造永福、新桥、溪南次医疗中心建设,延伸服务城镇附近村所且年纪较轻有能力借助信息化看病的村医开展使用基本药物,支付药品零差率补助。二是通过购买眼底照相机、便携式肺功能仪、血氧仪、制作印刷普及公共卫生宣传折页、健康宣教手册及开展肺结核、艾滋病、梅毒、乙肝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疾病筛查检测等工作,加快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

  4.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临时就诊卡余额监管不到位问题。将再次向社会发布公告,持续推进预交金余额退费清理工作;并将参照周边县市,分阶段将就诊卡余额转入监督账户。因单位资金周转困难,截至目前未按计划将就诊卡余额转入监督账户。

  5.关于医用耗材采购较随意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历史沿用的医用耗材发布市场调研公告,调研结束后,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6.关于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未达要求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将药学专业不足人员列入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中,逐步解决药学专业人员不足问题。二是2024年6月25日已对原门诊部主任王某某、原急诊科主任陈某某、原车队队长吕某某等3名任职10年以上中层干部进行轮岗,7月1日已到岗,其余人员在考核、考察作进一步调整中。二是根据今年下发的《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医院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院校毕业生补充村医,编制放在卫生院,实行乡聘村用管理方式;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学生深入农村的就业意识,为扩大招聘村医充实空白村做充分准备工作。

  (二)基本完成问题1

  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4月

  下一步整改措施:边坡和土方工程已完成喷播植草、坡底水沟,边坡土方和斜坡山顶混凝土道路、景观绿化。目前正在进行围网护栏施工,预计4月底完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32808;通信地址:漳平市桂林街道林隆南路66号;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szyyjjjcs2024@163.com。

  中共漳平市总医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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