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或调配权的通知
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院、各相关乡镇卫生院、漳平宏爱医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未列管全身麻醉药管理的通知》要求(闽卫规〔2024〕6号),我局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全市麻精药品全员培训会。培训后经考试合格的参训人员,我局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或调配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4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或调配权名单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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