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3-08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漳卫〔2024〕8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时间:2024-10-18 15:03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

专项督查的通知

 

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院、各相关乡镇卫生院、漳平宏爱医院、漳平优抚医院以及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

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未列管全身麻醉药管理的通知》(闽卫规〔2024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麻精药品监督管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工作,压实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处方、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排查各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处方等各个方面漏洞或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麻精药品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

二、检查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有关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实现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的时间范围为2024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检查重点

1.麻精药品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建设、采购、储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2.麻精药品处方管理情况,核查医务人员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麻精药品处方是否规范化开具、书写和管理,是否存在虚假诊断、套购药品、搭车开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3.麻精药品的储存情况,包括是否符合环境规定,是否实现双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册记录、视频监控等情况。

4.麻精药品各品种各品规日常台账以及销毁台账。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结合实际做好自查,明确问题导向,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检查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市卫生监督所要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开具问题清单并建立台账,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麻精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公众对麻精药品滥用危害性的认识。

4.各单位根据监督所开具的问题清单,于118日前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市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41018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