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员培训的通知
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院、各相关乡镇卫生院、漳平宏爱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及规范化管理,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未列管全身麻醉药管理的通知》文件(闽卫规〔2024〕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2024年度麻精药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00。
二、培训地点
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漳平市卫生健康局大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全市具备麻精药品印鉴卡的相关单位医务科负责人,麻精药品处方医师、药剂科负责人以及调剂核药的药房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1、麻精药品相关药品法律法规。
2、麻精药品规范化管理。
3、麻精药品不合理用药通报。
4、课程相关的培训笔试。
五、其他事项
1、请相关单位准时派人参加,参训人员名单(附件)请于10月21日前微信发送至医政工作群。
2.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次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培训,合理安排工作排班,做到应培尽培,课程培训笔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此次培训的,取消医师(药师)的麻精药品处方(调剂)资格。
3、市医院、市中医院及妇幼院2024年度麻精药品培训由市总医院牵头于2024年10月下旬自行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请将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及现场图片于10月28日下班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医政与中医股。
附件:2024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员培训回执
漳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全员培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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