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2-0500-2025-00026
  • 备注/文号:漳文体旅〔2025〕3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再次答复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再次答复
时间:2025-05-21 20:41

蒋志伟、李新中、詹秀芬、何少俊、詹汝星、苏绍清、卢衍栋、邓必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推行历史建筑认养机制的建议》我局于2022年5月16日已进行初次答复,现将办理情况再次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奇和洞遗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点358处。其中县级文物和文物点数量较多,且修缮补助资金只能依靠县级政府支持。福建省文物局于2019年1月出台的《福建省文物建筑认养管理规定》,该规定第七条提到“文物建筑列入认养目录,应征得其产权人同意;无明确产权人的,应征得使用权人同意。申请认养的主体,应为热爱文物保护事业、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高的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目前,漳平市政府还未制定认养具体实施措施。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调研,学习周边已实施的成功经验,积极向漳平市政府提出我市的具体实施措施,以此来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体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振明

  联系电话:0597-7822100

  联系人:叶国翔

     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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