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0132-03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漳商务规〔2024〕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漳平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漳平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漳平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以及《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发改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便民惠民、绿色低碳”原则,通过政策引导、企业让利、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推动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三类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经济循环,全力实现消费增长。力争到2024年底,完成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补贴资金1340万元,其中: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759万元、家装厨卫“焕新”补贴资金537万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44万元,带动全市家电、家装等有关商品消费约7000万元。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2月31日
三、实施内容
用足用好中央、省及龙岩市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重点发力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统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等,全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四、工作措施
(一)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结合重大节假日、消费旺季等,组织和鼓励商贸企业开展常态化主题促销系列活动。支持参与以旧换新企业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开展“政府补贴、厂家让利、金融扶持”三重扶持宣传和促销活动,创新即买即补模式,增强群众体验感。充分利用市融媒体、小微权力监督群、小鱼网、生活通等媒体宣传以旧换新政策,推动宣传品进村入户,扩大政策传播度和知晓度,营造全民踊跃参与消费热潮,让更多消费者享受政策红利。
(二)加力动员,扩大销售网点覆盖。动员全市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等限上商贸企业及其他相关商家,积极申报消费品以旧换新销售商家,发动更多商家参与活动。鼓励参与商家在乡镇设立专营店、合营店、体验店,推动绿色智能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下沉,扩大活动销售网点覆盖面。
(三)深化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实行领导干部挂钩参与商家服务责任制,组织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商家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编制商品品类、价格、能效等级信息录入流程图和消费者以旧换新“云闪付”操作攻略,指导商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引导消费者应用“云闪付”购买,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四)严格审核,规范资金兑付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做好补贴资金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商家补贴申领程序,做好材料、程序审核,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五)强化监督,提升消费活动质效。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联合监督机制,规范企业以旧换新市场行为,提供货真价实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真正让利消费者。从严查处以次充好、消费欺诈、套取补贴等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二手商品明确告知等要求,保护消费者退换货、售后服务等合法权益。
(六)加强引导,完善回收服务体系。鼓励参与商家提供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享受全流程以旧换新。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动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利用闲置空间设置家电便民回收点和临时存放点,方便居民。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部署(2024年9月中旬至9月30日)
1.召开动员部署会。9月29日前,市商务局牵头对照国家、省、龙岩等各级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成立全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2.推动商家上线交易。9月29日前,市商务局按照流程,筛选符合条件的商家进行公示,完成第一批商家征集。加强商家的对接服务,编制商品品类、价格、能效等级信息录入流程图和消费者以旧换新“云闪付”操作攻略,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商家业务培训,指定专人挂钩对接福建银联指导企业商品品类及能效等级等信息录入系统,推动首轮商家上线交易。
3.举行活动启动仪式。9月30日,市商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菁城街道等单位配合,组织第一批商家参与在华龙步行街举办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启动仪式暨促消费活动。
(二)全面推动实施(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全过程持续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消费氛围。市商务局于10月1日前完成政策信息、政策解读短视频、橱窗海报、宣传单编制,并引导市融媒体、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小鱼网、生活通等媒体每周一次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信息;10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组织领导干部、村(居)两委干部开展一次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学习,并组织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入户讲解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确保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各部门配合发动干部职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利用微信群、LED屏广泛宣传政策信息,持续营造政策宣传氛围。
2.持续开展促销活动。结合“国庆、双十一”“全国家电消费季”等消费旺季,鼓励商家举办多种形式促销活动。市商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3场以上促销活动;菁城、桂林发挥城区优势,分别组织辖区所有商家联合开展3场以上大型促销活动;永福、新桥、溪南、双洋发挥集镇人口优势,组织和鼓励商家联动,每月利用圩天开展2次以上促销活动。
3.加大商家参与征集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对全市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等商贸企业再次动员,组织企业积极参与,10月10日前将第二批商家预选名单上报商务局。市商务局要按程序规范审核,并于10月20日前公示结果,按照“符合一批、培训一批、上线一批”的要求做好第二批商家上线相关工作。
4.推动商家销售网点下沉。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对接城区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家在乡镇设立专营店、合营店、体验店,推动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下沉;10月15日前永福、新桥要完成2个以上销售网点设立,双洋、溪南等乡镇要完成1个以上销售网点设立,其他乡镇结合实际设立各类商品销售网点,
力争所有乡镇实现网点全覆盖,方便消费者购买。
5.实行全流程跟进服务。市商务局组建服务工作组,每个商家安排一名副科级领导、一名干部和一名志愿者挂钩服务,服务组每周不少于3次上门,配合做好商品品类、价格、能效等级等信息录入、消费者登入“云闪付”等“一对一”服务指导,确保消费服务便利快捷,推动消费实物量的稳步增长。同时监督商家提供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
6.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市商务局采取登陆全省统一资金申领平台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商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的有效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核无误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确保每10个工作日为一个兑付周期。
7.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会同公安、税务、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不定期开展企业消费活动的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活动平稳有序。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市税务局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对在以旧换新工作中涉嫌“黄牛”行为、商家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成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综合协调组、政策宣传组、企业服务组、资金管理组、监督检查组5个工作组。日常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统筹推进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其余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每周一次会商、半月一次督查、每月一次推进会”工作机制,对活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协调解决,及时收集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情况,每周一汇总一通报。
(三)加大宣传报道。市融媒体及时跟踪报道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提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化活动宣传的广度、热度。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查问效,由市大督查办负责及时跟进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活动成效,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市第四季度重点督查事项,适时开展督查情况通报。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龙岩市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附件:1.漳平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各工作组成员和工作职责
2.漳平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和标准情况表
3.漳平市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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