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0132-03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漳商务〔2023〕11 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的工作方案
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漳平市境内生猪、肉牛、肉羊、蛋禽、肉禽养殖企业和蔬菜生产供应企业。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
三、申报级别。龙岩市级。
四、申报条件或标准
一、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市场保供作用明显、产销数据报送及时的基地优先申报。
二、生猪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存栏育龄母猪250头以上,符合环保要求,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其他环保有效证明文件。 三、蛋禽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 年产蛋15万公斤以上,年平均蛋禽存栏量不少于1万羽。
四、蔬菜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种植面积连片30亩以上。
五、肉禽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利用规模化圈养的年出栏肉禽10万羽以上,利用山地放养的年出栏肉禽3万羽以上。
六、肉牛、肉羊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自繁自养能力,年出栏商品牛300头以上或商品羊600头以上。
五、申报材料
一、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请表
二、基地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销规模、市场保供情况、获得荣誉、产品种类、地理位置等信息
三、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及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认证等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食品安全抽检不少于1次/年的承诺书
四、基地面积证明(如租地协议等)、产销量证明(如养殖栏位数量、笼位数量、销售票据等)
五、基地企业环保有效文件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基地企业照片(外景照、场景照、车间照、设施照、设备照、荣誉照片等)
八、规划图、总平图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六、相关要求及联系方式
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报送至漳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股,电子版发送至zpswzf@163.com。
联系人:黄益敏 电话:0597-7533826
附件:龙岩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请表
漳平市商务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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