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0132-03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漳商务〔2023〕1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八闽美食嘉年华(因素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八闽美食嘉年华(因素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商务局 时间:2023-03-06 15:2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直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85号)精神及《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2省级八闽美食嘉年华(因素法)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外指〔20235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八闽美食嘉年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在漳平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积极配合商务和财政部门工作,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三)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因素法资金(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含各类费用)应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举办的(以发票日期为准)。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我市组织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一是依托美食街城、城市综合体、商圈等举办美食节活动;二是结合当地举办的展会、节庆等活动开展美食促销;三是组织本地特色闽菜、小吃等美食集中展示展销,宣传推广闽菜文化。本项目采用因素法。对我市举办的“八闽美食嘉年华”系列活动的相关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 5 万元补助。单场活动摊位数应不少于20个(含20个);非标准摊位的,活动场地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

  1)封面:2022年福建省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八闽美食嘉年华)项目具体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 1)

  2)申请报告:应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达到或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等;

  3)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说明表(见附件 2);

  4)参展企业名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费用明细、转账支出凭证、有关合同协议(含宣传、场租、展台搭建、水电等相关票据复印件(需提供正式发票);

  6)活动现场彩印图片 5 张以上(要尽量体现横幅、场地情况);

  7)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责任声明(见附件3)。

  备注: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并按目录页码顺序无缝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举办活动的单位于2023 310日前向商务局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发展股提交申请,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在 320日前完成申报受理、审核、公示、拨付等工作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网址: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名单和存在涉黑涉恶现象,一经核实,依法取消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2.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 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 政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人:漳平市商务局:陈婷婷 0597-7538236

  附件:1.封面

  2.省级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责任声明 

  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财政局

  20233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