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0132-03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漳商务〔2022〕13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4年度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4年度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商务局 时间:2022-02-25 15:1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提三效”部署,进一步压实“菜蓝子”市长负责制,购进完善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保供体系,发挥基地应急保供作用,保障全市消费需求,根据《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2024年度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推荐的通知》(岩商务业202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开展2022-2024年度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漳平市境内生猪、肉牛、肉羊、蛋禽、肉禽养殖企业和蔬菜生产供应企业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

三、龙岩市级副食品基地申报条件或标准

一、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市场保供作用明显、产销数据报送及时的基地优先申报。

二、生猪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基地产地或产品认定,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存栏育龄母猪250头以上,符合环保要求,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其他环保有效证明文件。
    三、蛋禽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年产蛋15万公斤以上,年平均蛋禽存栏量不少于1万羽

四、蔬菜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种植面积连片30以上。

五、肉禽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利用规模化圈养的年出栏肉禽10万羽以上,利用山地放养的年出栏肉禽3万羽以上。

六、肉牛、肉羊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具有一定的自繁自养能力,年出栏商品牛300头以上或商品羊600头以上。

四、省级副食品基地申报条件或标准

  一、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市场保供作用明显、产销数据报送及时的基地优先申报。

二、生猪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基地产地或产品认定,年出栏商品猪1.5万头以上、存栏育龄母猪800头以上,符合环保要求,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其他环保有效证明文件。

  三、蛋禽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年产蛋20万公斤以上,年平均蛋禽存栏量不少于3万羽。

  四、蔬菜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列入当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种植面积300亩以上;蔬菜供应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以供应蔬菜为主营业务,拥有自营蔬菜品牌、自建冷库5000立方米以上、自有或协议无公害生产基地3000亩以上,年供应省内市场生鲜蔬菜10000吨以上。

  五、肉禽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利用规模化圈养的年出栏肉禽30万羽以上,利用山地放养的年出栏肉禽10万羽以上。

六、肉牛、肉羊生产基地须具备法人资格,通过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定,具有一定的自繁自养能力,年出栏商品牛800头以上或商品羊2000头以上。

五、申报材料

一、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请表

二、基地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销规模、市场保供情况、获得荣誉、产品种类、地理位置等信息

三、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无公害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绿色食品认证等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四、基地面积证明(如租地协议等)、产销量证明(如养殖栏位数量、笼位数量、销售票据等)

五、基地企业环保有效文件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基地企业照片(外景照、场景照、车间照、设施照、设备照、荣誉照片等)

八、规划图、总平图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六、相关要求及联系方式

     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份装订成册。报送至漳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股,电子版发送至zpswzf@163.com

联系人:黄益敏  电话:0597-7533018

附件:1.龙岩市2022-2024年度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请表

  2.福建省2022-2024年度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请表

 

 

 

 

                                   漳平市商务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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