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9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漳水〔2024〕10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水利局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三批市级水毁修复资金的通知
拱桥镇人民政府、和平镇人民政府:
根据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市级水毁修复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24〕33号)要求,现将安排我市2024年第三批市级水毁修复资金15万元转下达给你们,用于推进乡镇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请拱桥镇人民政府、和平镇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实施,抓紧开展建设任务,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附件:1.漳平市2024年第三批市级水毁修复资金安排表
2.漳平市2024年第三批市级水毁修复资金绩效目标表
漳平市水利局 漳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
漳平市2024年第三批市级水毁修复资金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金额(万元 ) |
1 |
拱桥镇拱桥村 |
漳平市拱桥镇 |
5 |
2 |
和平镇菁坑村 |
漳平市和平镇 |
10 |
附件2
2024年第三批市级水毁修复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三批市级水毁修复资金(龙财农指〔2024〕33号)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
漳平市水利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完成拱桥镇、和平镇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区域总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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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处) |
反映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情况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80%) |
反映小型水利工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
≥80% |
||||
质量指标 |
工程施工设计标准 |
反映工程施工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
100%符合规范 |
||||
工程施工监理 |
反应工程施工监理是否符合规范 |
100%符合规范 |
|||||
工程施工验收 |
反应工程是否顺利通过验收 |
100%通过验收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是否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是否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是否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是否受严重影响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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