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9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漳水〔2024〕5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结果的通报
局各股(室、站、办、大队、中心):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漳平市水利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漳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精神,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照我局《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比例等要求,开展摸球抽取。2024年第一次抽查共公开抽查事项10项,抽取企业25户,抽取执法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13人。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水户工作检查情况
1.抽查对象:(1)漳平市芦芝镇水厂(俞振惠);(2)漳平市怡心家庭农场;(3)福建水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溪仔口水厂);(4)福建正盛无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福建漳平恒川水产养殖有限公司;(6)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一、二期生产线);
2.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杨水伟、杨金斌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4.检查时间:2024年1月18日—5月14日
5.检查结果:
(1)漳平市芦芝镇水厂(俞振惠)持有有效取水许可证;实际取水量在许可水量范围内;实际取水人、取水用途与取水许可证一致;实际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与取水许可证一致;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退水水质要求符合审批规定;不存在取水许可证到期没有延续仍继续取水、实际取水超过许可水量的情况;有安装水表,水表读数正常,没有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有提交年度月计划用水申报表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计划用水;没有建立健全发电统计台账,没有按照要求向管理机关报送用水情况;没有按照要求安装用水计量设施,不存在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现象;不存在擅自转让水权。
存在的主要问题:1.2023年水资源费未缴纳;2.2023年取水情况未向水利局报送。3.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不规范;4.2024年计划用水未申报。
处理意见及建议:1.2023年取水情况纸质及时报送;2.2023年水资源费要及时缴纳;3.取水计量设施要规范安装;4.2024年计划用水要及时申报。
(2)漳平市怡心家庭农场持有有效取水许可证;实际取水量在许可水量范围内;实际取水人、取水用途与取水许可证一致;实际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与取水许可证一致;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退水水质要求符合审批规定;不存在取水许可证到期没有延续仍继续取水的情况;有安装水表,水表读数正常;有提交年度月计划用水申报表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计划用水;有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按照要求向管理机关报送用水情况;不存在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现象;有按照要求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不存在擅自转让水权。
存在的主要问题:无
处理意见与建议:无
(3)福建水投集团漳平水务有限公司(溪仔口水厂)持有有效取水许可证;实际取水量在许可水量范围内;实际取水人、取水用途与取水许可证一致;实际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与取水许可证一致;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退水水质要求符合审批规定;不存在取水许可证到期没有延续仍继续取水的情况;有安装水表,有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有提交年度月计划用水申报表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计划用水;有建立健全发电统计台账,有按照要求向管理机关报送用水情况;不存在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现象;有按照要求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不存在擅自转让水权。
存在的主要问题:无
处理意见与建议:无
(4)福建正盛无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有效取水许可证;实际取水量在许可水量范围内;实际取水人、取水用途与取水许可证一致;实际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与取水许可证一致;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退水水质要求符合审批规定;不存在取水许可证到期没有延续仍继续取水、实际取水超过许可水量的情况;有安装水表,有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有提交年度月计划用水申报表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计划用水;有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按照要求向管理机关报送取水情况;不存在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现象;已按照要求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不存在擅自转让水权。
存在的主要问题:取水量数据采用累积正积数值。
处理意见与建议:整改取水量数据采用净积数据。
(5)福建漳平恒川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持有有效取水许可证;实际取水量在许可水量范围内;实际取水人、取水用途与取水许可证一致;实际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与取水许可证一致;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退水水质要求符合审批规定;不存在取水许可证到期没有延续仍继续取水、实际取水超过许可水量的情况;有安装水表,有提交年度月计划用水申报表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计划用水;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有按照要求向管理机关报送取水情况;不存在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现象;已按照要求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未保证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取水计量设施已损坏);不存在擅自转让水权。
存在的主要问题:取水计量设施损坏,无法正常运行。
处理意见与建议:责令及时修复计量设施,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
(6)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一、二期生产线)持有有效取水许可证;实际取水量在许可水量范围内;实际取水人、取水用途与取水许可证一致;实际取水水源、取水地点与取水许可证一致;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退水水质要求符合审批规定;不存在取水许可证到期没有延续仍继续取水、实际取水超过许可水量的情况;有安装水表,水表读数正常;有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有提交年度月计划用水申报表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计划用水;有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按照要求向管理机关报送取水情况;不存在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现象;已按照要求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不存在擅自转让水权。
存在的主要问题:无。
处理意见与建议:无。
二、水电站安全检查情况
1.抽查对象:(1)漳平市永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2)漳平市泽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厦门红旗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4)漳平市静馨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漳平市恒荣电力有限责任公司(6)漳平市汇沣水电有限公司(7)漳平市东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漳平市永丰水电有限公司
2.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陈大祥、张艳金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4.检查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5月17日
5.检查结果:
(1)漳平市静馨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缘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检查,均正常。
现场处理情况:无。
(2)漳平市恒荣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长塔二级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启闭机质量检查,坝上公路安全检查均正常。
现场处理情况:无。
(3)漳平市泽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泽源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检查;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安全检查均正常。
现场处理情况:无。
(4)漳平市永丰水电有限公司(大坂二级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检查;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检查规程、闸门操作规程未上墙。
现场处理情况:4月底前完成整改。。
(5)厦门红旗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平公司(乌坑二级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电站下泄流量检查正常,电站安全消防设施检查正常。
现场处理情况:无。
(6)漳平市东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东洋二级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水工程运行安全检查,电站下泄流量检查正常;电站运行的“两票三制”未完善。
现场处理情况:立即整改。
(7)漳平市汇沣水电有限公司(小杞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水利工程启闭机质量检查均正常。
现场处理情况:无。
(8)漳平市永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南盘石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正常,电站下泄流量检查正常。
现场处理情况:无。
三、水库安全检查
1.抽查对象:苏坑水库、涵口水库
2.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卢仁妹、李福秋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4.检查时间:2024年5月15日
5.检查结果:
(1)苏坑水库经现场检查1、迎水坡杂草未清理。
现场处理情况:要求立行立改。(于5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供整改后照片。)
(2)涵口水库经现场检查:正常。
四、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检查情况
1.抽查对象:静馨电站水库、杨梅坑水库
2.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张娟、李大玮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4.检查时间:2024年5月24日
5.检查结果:
(1)静馨电站水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第十四条规定:水库、水电站等工程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程规划设计、防御洪水方案和工程实际状况,在服从防洪,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备案,并接受监督。
现场处理情况:有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2)杨梅坑水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第十四条规定:水库、水电站等工程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程规划设计、防御洪水方案和工程实际状况,在服从防洪,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备案,并接受监督。
现场处理情况:有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五、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1.抽查对象:(1)漳平市大柏坑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2)漳平市芦芝镇洛溪大深溪集镇段治理工程
2.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陈臻杰、卢晓莉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4.检查时间:2024年3月22日
5.检查结果:
(1)漳平市大柏坑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法人单位漳平市吾祠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开工前,项目法人是否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情况: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2023年12月份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现场处理情况:无
(2)福建江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漳平市大柏坑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中是否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是否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情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贰级,D235017780,符合要求。
(3)三明市联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在漳平市大柏坑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中是否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是否依照核实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的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是否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监理人员核定。
现场检查情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建监资字第22022101A156号,符合要求。
(4)福建省水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中在漳平市大柏坑溪山洪沟防洪治理施工中设计单位是否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是否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情况:设计单位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乙级AB5000437,符合要求。
(5)福建省南平市水利电力工程处在漳平市芦芝镇洛溪大深溪集镇段治理工程在施工中是否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是否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情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壹级D235040350,符合要求。
(6)漳平市菁城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在漳平市芦芝镇洛溪大深溪集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情况:项目法人于2024年3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7)漳平市芦芝镇洛溪大深溪集镇段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三明市联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一是否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二是否依照核实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的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三是否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人员核定。
现场检查情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2210024774号,符合要求。
(8)漳平市芦芝镇洛溪大深溪集镇段治理工程的设计单位福建省汇闽水利水电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是否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情况:水利行业(河道治理、城市防洪)专业乙级A135024765,符合要求。
六、水土保持工作检查情况
1.抽查对象:(1)漳平市官田乡尾仑山萤石矿选矿厂(2)县道X671线(封侯至蓝田)公路公程(3)(大陆阿里山)欧景生态旅游休闲谷项目(一期)(4)漳平市永福镇中医院配套道路工程(5)漳平市尾仑山矿区萤石矿
2.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张友照、李彦祺、黄金鹏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4.检查时间:2024年5月15日
5.检查结果:
(1)漳平市官田乡尾仑山萤石矿选矿厂已停建(2023年11月)。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概述:绿化措施已落实。边坡挡墙完成200米。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无
(2)县道X671线(封侯至蓝田)公路公程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概述:各项措施已落实。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未开展自主验收。
整改意见:开展自主验收。
(3)(大陆阿里山)欧景生态旅游休闲谷项目(一期)项目主体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概述:工程临时措施已落实,植物措施部分落实。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1.植被护坡未落实到位。2.未开展自主验收工作。
整改意见:1.完善植被护坡措施。2.开展自主验收工作。
(4)漳平市永福镇中医院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工程主体已完工。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概述: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已落实、植物措施部分落实。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1.植物措施落实不到位2.未开展自主验收工作。
整改意见:1.完善植物措施。2.开展自主验收工作。
(5)漳平市尾仑山矿区萤石矿项目处于基建期。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概述:已落实截洪沟、沉淀池,部分排水沟。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排水沟未完善,植被措施未落实。。
整改意见:完善排水沟,落实植被措施。(限于8月31日整改完成并书面反馈至水利局)
漳平市水利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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