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900-2023-00061
- 备注/文号:漳水〔2023〕15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1
-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公布漳平市水利局权责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站、办、中心)、大队: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漳委编办〔2023〕6号)及市水利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市水利局权责事项140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67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其他权责事项24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股室和责任股室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服务指南和运行流程,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阳光化。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要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漳平市水利局权责事项清单(2023年版)
漳平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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