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603-2014-00001
  • 备注/文号:漳水利〔2014〕200号
  • 发布机构: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6-23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漳平市水利局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漳平市水利局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4-06-23 00:00

 

关于印发《漳平市水利局应对突发事件
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工作,现将修订后的《漳平市水利局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水利局
2014年6月23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纪委张丽华书记,市政府陈菲菲副市长,存档
 漳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3印发 

 

漳平市水利局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置旱涝灾害、水利工程发生的险情和其他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使水利局各股室干部职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高效、有序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漳平市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漳平市水利局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振明
副组长:郭灿星、黄正存、李国银、沈灵炎、林瑞峰、郑世堂
成  员:杨淑连、刘光柏、郑唐建、李胜鹏、陈振力、傅伟明、严金平、黄锦蓉、李长生、陈国平、陈秋虹、纪道霖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根据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工作的需要,为密切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其他突发事件指挥机构的工作,水利局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组、工程技术组、后勤保障组、信息综合组等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为: 
1.应急救援组
组  长:李国银
副组长:陈振力、傅伟明、严金平
组成人员:卢范葵、李宇涌、邓金章、陈海群、杨水伟、张友照、陈威、沈卢栋、林春鸿及水利专业抢险队队员(8名)。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机构)指令,负责组织调度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下设3个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分队(每队7人):
第一应急小分队:
队长:陈振力,副队长:卢范葵
队员:陈海群、杨水伟(信息员)、水利专业抢险队队员(2人);
第二应急小分队:
队长:严金平,副队长:张友照
队员:陈威(信息员)、沈卢栋、水利专业抢险队队员(3人);
第三应急小分队:
队长:傅伟明,副队长:李宇涌
队员:邓金章、林春鸿(信息员)、水利专业抢险队队员(3人)。 
2.工程技术组 
组长:沈灵炎 
副组长:郑世堂、刘光柏、李胜鹏、李长生、黄锦蓉、陈国平 
组成人员:林委利、陈椿林、林坤灵、邓金辉、吕鸿翔、李平南、余键栋、郑志锌、林洋、李福秋(信息员)。
主要职责:掌握气象、水文信息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监督水利工程巡查人员做好巡测、检查,收集掌握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并报信息综合组,并根据气象预报不同时段水位雨量情况下的全市中小型水库演算,负责提出调度方案;监督汛期水库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处理各类水利、水电工程险情、事故;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方案报指挥部(机构)批准并负责实施;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和水管单位,了解、督促、协调和指导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帮助提供抗洪救灾方案与制订水毁工程抢修计划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正存
副组长:杨淑连、陈秋虹
组成人员:陈木水、刘友臣、陈宝珍、黄劲松、黄月芳、童霞、陈静强、王建芳、陈剑华、陈晓静、卢晓莉(信息员)、吕美霞、陈远芳、罗成雄、阙初松、刘淼、宋松南、陈志斌。
主要职责: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所需资金安排,临时购置急需物品,接待安排相关人员食宿;负责统一调度全局所有车辆;协助发放应急物资和器材;在出现重大汛情时,协助防汛办做好会商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和会场布置。 
4.信息综合组 
组长:林瑞峰
副组长:郑唐建、纪道霖 
组成人员:徐晟、饶榆平、张艳金、叶静、张彩霞、孙闽瑛、李大玮、卢秋彬、李小华、余孝汉、刘良。
主要职责:密切关注突发事件的发展控制情况,及时与相关单位和指挥部(机构)保持联系,办理指挥部(机构)交办的各种事项;负责接收、发送、管理各类信息及档案材料;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二、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较大、重大汛情、水利水电工程险情以及涉及水利工程的恐怖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局长召集各股室和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应急工作会议,相关股室通报当前汛情或水利工程险情或事故情况,由局长宣布启动漳平市水利局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当重要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同时启动漳平市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三、处置程序  
(一)本预案启动后,水利局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通报有关情况。较大、重大汛情按《漳平市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处置,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发生涉及水利工程的恐怖事件,立即向市反恐怖办公室及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按照市反恐怖工作的要求及预案程序迅速处置。
(三)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工程险情和其他危险情况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抢险救灾和其他应急抢险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召开有关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四)根据洪涝灾害、水利水电工程出险情况和其他安全事故情况,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五)洪涝灾害、水利水电工程险情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过后,应及时对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汇报。 
四、预案实施  
(一)启动预案后,市水利局做全面动员,围绕防汛抢险和反恐怖工作中心,全力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二)各应急工作小组进入岗位,落实工作人员,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 
(三)洪涝灾害、水利水电工程险情和其他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状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防灾减灾和抢修水毁工程的措施。
五、应急工作保障  
(一)各股室及局下属各单位必须把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纳入各自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应急期间及时进岗到位。  
(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应急任务的完成。
(三)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汛情和险情,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物资储备到位,并做好抢险力量组织和准备工作。
(四)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应用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洪涝灾害、水利水电工程险情和其他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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