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101-2017-00001
  • 备注/文号:漳水党组〔2017〕5号
  • 发布机构:市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4-13
  •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局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局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7-04-13 00:00
 
漳水党组〔2017〕5号
 
关于调整局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
因人事变动及水利业务工作量的不断增加,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一、叶盛寿,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履行本局和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许远山,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本局和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机关效能、联乡挂村帮户和扶贫、妇联、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股室:局办公室、党支部、工会、团支部。
三、戴景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局机关和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联系党支部、机关效能建设、信息工作。
分管股室:市纪委驻局纪检组。
四、陈耀星,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分管水利建设与管理、水电及农村电气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利科技、水利风景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农民工工资拖欠清理、餐桌污染治理工作等。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股室:水利股、水利工作站、质量与安全监督股(农电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市水利水电学会。
五、李国银,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审批、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和监督、依法治市、政策法规建设、节约用水、生态水系、河道管护工作和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河长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股室:水保办、水政水资源股、水政水资源站、水政水保监察大队、行政审批股、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河长办公室。
六、林瑞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计、信访、综治维稳、保密、档案、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招投标、经济工作目标考评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股室:局财务室、堤防管理所、局项目推进协调办、综合治水试验县工作办公室。
联系单位:大坂水库管理处。
七、郑世堂,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总工
协助局长分管水利项目规划计划,负责防汛抗旱、洪水预警、防汛物资、局域网络管理、河道岸线规划工作等。负责水利工程技术总把关。具体负责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股室:市防汛办、东门排涝站、总工室。
联系单位:上林水库管理处。
八、陈金锋,水保办主任
负责水保办日常工作和局安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党支部工作。
九、郑唐建,大坂水库管理处主任
负责大坂水库管理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郭灿星(享受正科级待遇)
协助联系工会、团支部、妇联工作。
局领导业务工作实行AB角制度。陈耀星同志和陈金锋同志互为AB角,李国银同志和郑世堂同志互为AB角,林瑞峰同志和郑唐建同志互为AB角。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