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1-05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漳委法办〔2024〕4号
- 发布机构:中共漳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8
- 内容概述: 中共漳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普法责任主体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工作责任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现将《漳平市普法责任主体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执行,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主动公示。请各责任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公示截图电子版报我办(邮箱:zp12.4@163.com)。
中共漳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漳平市普法责任主体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共性清单)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
根据《漳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漳委治市办〔2023〕9号)和《2024年漳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漳委法办〔2024〕2号)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清单,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宪法等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制度,领导干部要对照应知应会清单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各部门制定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带领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深化“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2.加强民法典宣传。深化民法典“七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3.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和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纳入年度普法要点总结提升普法“三堂课”夜间讲习堂、法治精品课堂、干部法治大讲堂经验做法,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和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宣传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和风险性教育,营造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良好社会风气。
4.加强龙岩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各相关执法责任单位要推动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实现社会面全覆盖。
三、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和行业领域普法
1.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认真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印发的《漳平市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漳委法办〔2024〕3号)要求,各牵头单位要按安排表抓好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惠民活动。
漳平市普法责任主体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个性清单)
序号 |
单 位 |
法律法规 |
普法对象 |
年度重点活动 |
1 |
漳平市委宣传部、漳平市委网信办、漳平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
全市各印刷企业业主及员工 |
各印刷企业厂房及办公场所,发放宣传折页,现场普法 |
《著作权法》、《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全市各出版物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员工、全市群众 |
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宣传。各出版物经营单位,发放宣传折页,现场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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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 |
全市群众 |
在多种场所发放宣传折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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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统战部 (民宗局、侨办) |
《宗教事务条例》 《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 |
民族宗教干部、乡镇统战委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组织成员 |
宣传单、公众号宣传、培训班,每年开展学习不少于2次 |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
归侨、侨眷 |
宣传单、公众号宣传,在宪法宣传日、学雷锋日等重要节日期间,在市政府广场、乡镇(街道)发放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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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访局 |
《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知识 |
信访干部和群众 |
2024年5月和12月期间,开展培训、以案说法、送法下基层、进社区宣传等活动 |
4 |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漳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市政府主要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局各股室 |
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
《招标投标法》 |
市政府主要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局各股室 |
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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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 |
结合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等活动进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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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 |
市政府主要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局各股室 |
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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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信科技局 |
《电力法》 |
企业、市民 |
6月1日-30日、10月、12月在市政府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
《节约能源法》 |
重点用能 企业、市民 |
6月在市政府广场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局会议室集体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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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进步法》 |
企业、农村 |
1月在乡镇开展宣传活动,8月在局会议室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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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财政局 |
《预算法》 |
全市会计从业人员 |
开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业务知识培训 |
《会计法》 |
全市会计从业人员 |
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网上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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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 |
采购人、代理机构 |
开展《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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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
全局干部职工 |
开展以案说法法治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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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
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知识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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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
各执收单位相关人员 |
政府信息网、微信等新媒体公开非税收入调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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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群众 |
开展集中宣传、分发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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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社局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党内法律法规 |
单位干部职工 |
1.党委(党组)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议题不 少于2次; 2.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 3.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派发学法读本等资料。 |
7 |
人社局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用人单位及劳动者、 社会公众 |
1.2024年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 2.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 规情况、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等专项检查活动; 3.依托“漳平人社”微信公众号,以案说法,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力度。 |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就业促进法》 |
用人单位及劳动者、 社会公众 |
1.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政策宣传; 2.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劳动人事、合同风险、工伤认定等热点问题,开展“就业援助月”“ 人社援企稳岗服务月”活动; 3.利用工伤保险宣传日、下基层工伤预防宣传等活动,现场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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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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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安局 |
《治安管理处罚法》 《反有组织犯罪法》 |
社会各界群众 |
结合日常工作适时开展。 |
《刑事诉讼法》 |
办案单位 |
每周二晚在各办案单位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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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小学生、群众 |
每月一所学校; 每季度一个企业; 每周一驾驶人审验教育; 每月月底驾驶人满分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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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 |
群众 |
6月,全民禁毒宣传月 摆放展板、六进宣传、发放宣传单、参观禁毒教育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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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入境管理法》 |
企业 |
上半年去漳平工业园区厂区内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出境入境管理法避免“三非”案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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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 |
干部职工、群众 |
发放宣传资料、机关公示栏公示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 |
乡镇村级组织干部职工、群众 |
发放宣传资料、机关公示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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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
未成年人、干部职工、 群众 |
发放宣传资料、机关公示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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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 |
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 单位、干部职工、群众 |
发放宣传资料、机关公示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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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司法局 |
《宪法》《民法典》 《政法工作条例》 |
全体干部和群众 |
宪法、民法典宣传周通过新媒体、LED等开展宣传。5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
《人民调解法》 |
各调委会、金牌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群众 |
6、12月学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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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 |
群众、社区矫正对象 |
7月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每月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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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公证法》 |
全市律师、公证员 |
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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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禁毒法》《反的组织犯罪法》 |
群众 |
以案释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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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龙岩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
行政执法机关和群众 |
法治讲堂、以案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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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矿产企业、群众 |
“4·22世界地球日”宣传周组织学习宣传。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龙岩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
群众 |
“6·25全国土地日”宣传周组织学习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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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测绘单位、群众 |
“8·29全国测绘日”组织学习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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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住建局 |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党员干部 |
会前学习 |
《宪法》《行政复议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
全局干部 |
建立学法园地、2024年6月邀请住建系统法律顾问及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讲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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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 |
面向社会大众、燃气企业 |
发放燃气条例相关宣传单,张贴燃气条例宣传海报,举办全市餐饮燃气用户、燃气企业燃气条例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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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建筑业从业人员 |
住建局会议室培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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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 |
行证执法人员、 各企业负责人 |
结合6月份“安全月”开展集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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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 |
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下企业发放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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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 |
集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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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止条例》 |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
下企业发放材料、集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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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城市管理局 |
《宪法》《民法典》以及党内法律法规 |
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 |
党组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中心组学习 |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 |
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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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社会公众 |
全年通过法律六进、现场执法、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方式进行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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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交通运输局 |
《行政处罚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单位公职人员、 客货运企业、驾驶员 |
经常性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章(含党内法规) |
全体干部职工 |
经常性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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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 |
单位公职人员、 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 |
经常性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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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利局 |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 |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局全体干部职工 |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学习、例会学习 |
《宪法》《民法典》 |
全体干部职工 |
支部大会学习、例会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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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龙岩市地方性条例 |
局全体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在市政府广场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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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业农村局 |
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党内法律法规 |
本单位全体党员和 干部职工 |
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开展学习不少于2次 |
《国宪法》《民法典》 |
本单位全体干部 |
宣传、讲座等方式,“12.4”普法教育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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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 |
本单位全体干部, 人民群众 |
上半年一次组织普法专题及网络公众号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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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 |
种子站工作人员、 经营种子的单位或个人、人民群众 |
上半年结合下乡工作普法宣传及网络公众号学习。下半年组织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单等普法教育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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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
本单位全体干部, 人民群众 |
结合下乡工作普法宣传及网络公众号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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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业农村局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农产品生产单位及人民群众 |
上半年结合下乡食品抽样检查宣传法律法规,平时进行网络公众号学习。下半年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进行普法教育宣传 |
《畜牧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
本单位工作人员及 人民群众 |
上半年结合下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及网络公众号学习。下半年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进行普法教育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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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动物生产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人民群众 |
上半年结合下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及网络公众号学习。下半年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进行普法教育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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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林业局 |
《宪法》《国家安全法》、党章及党内法规等 |
全体干部职工 |
1.4月上旬在林业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开展普法活动; 2.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进行学习; 3.在一楼公开栏设置法律法规及相关党章党规普法专栏; 4.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
《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全体干部 职工 |
1. 1月底结合“2.2世界湿地日”在福祉阁公园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 2. 3月结合“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开展“野生动植物、爱鸟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3.“3.21森林日”在林业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学习森林法; 4.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5.利用林业执法行动进行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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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种子条例》 |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全体干部 职工 |
1.结合“3.12植树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在五月份开展种苗执法检查、“双打”专项执法活动; 4.向申领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解释《福建省种子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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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林业局 |
《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 |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全体干部 职工 |
1.4月组织全市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2.结合“5.12防灾减灾日”进行普法宣传; 3.10月组织全市开展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4.2月、9月在部分重点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开学时期入校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 5.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全体干部 职工 |
1.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不定期到病虫害严重乡镇开展普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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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 |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全体干部 职工 |
1.1月底结合“2.2世界湿地日”在福祉阁公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 2.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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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商务局 |
宪法、党内法律法规 |
全局领导干部职工 |
不定期开展集中学习。 |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等龙岩市地方性法规 |
全局领导干部职工 |
开展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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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 |
电子商务从业者 |
开展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座谈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
安全生产相关法规 |
全局领导干部职工、 有关企业从业者 |
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宣传周开展培训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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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及政策宣传 |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人员 |
开展外贸企业相关人员座谈及投资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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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教育局 |
《宪法》 |
面向系统内教师、学生 |
3月份会议学习。 |
《国家安全法》 |
面向系统内教师、学生 |
4月份机关及各学校集中学习。 |
||
《义务教育法》 |
面向系统内教师、学生 |
9月初机关及各学校集中培训、发放宣传单。 |
||
《教师法》《教育法》 |
面向系统内教师、学生 |
8月份新教师培训。 |
||
《语言文字法》 |
全体教师与在校学生 |
9月份在学校,测试、黑板报等形式。 |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民办园教职工及家长 |
9月份各学校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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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
全体教师与在校学生 |
十月份专栏、微信公众号、会议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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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 |
全体教师与在校学生 |
11月份学校会议、主题班会、LED屏、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 |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家庭教育促进法》 |
面向社会 |
12月份学校主题班会、运用板报、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 |
||
20 |
卫健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修订 |
医务工作者及卫健系统工作人员 |
结合执法开展宣传。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等 |
公共卫生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与社会公众 |
结合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普法宣传。 |
||
《传染病防治法》 |
全市群众与卫健系统 干部职工 |
结合4月25日全国预防接种日开展宣传。 |
||
20 |
卫健局 |
《职业病防治法》 |
接触职业危害人群、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社会公众 |
4月份下旬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以案说法宣传。 |
《安全生产法》 |
全市卫健系统干部职工 |
6月份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 |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全市中、小学校 |
学年期间到各个学校开展学校卫生普法宣传。 |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订)、《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3月30日修订) |
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群众 |
借助7.11世界人口日,开展学习与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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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 |
卫健系统工作人员 |
8月份开展医师法宣传与最美医生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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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 |
社会大众 |
10月份结合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 |
||
《宪法》《艾滋病防治条例》 |
社会大众 |
12月份在市政府广场开展宪法、艾滋病现场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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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文化体育和 旅游局 |
《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 |
全体干部职工、群众 |
组织学习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全体干部职工、群众 |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 2.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活动,通过展板、横幅、发放宣传折页、LED视频、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 |
||
21 |
文化体育和 旅游局 |
《旅游法》 |
各旅行社工作人员、群众 |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 2.举办“5.19中国旅游日”活动, 通过展板、横幅、发放宣传折页、LED、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 |
《公共图书馆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图书馆有关法规、条例 |
全体干部职工、群众 |
5月图书馆服务宣传周重点宣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 |
全体干部职工、群众 |
开展培训,发放宣传单页。 |
||
《行政处罚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 |
全体干部职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行业 |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以案释法或以会代训。 |
||
禁毒、反恐、反诈、非法集资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 |
全体干部职工、群众 |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 2.通过“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宪法宣传周及文体旅活动,通过展板、横幅、发放宣传折页、LED、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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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审计局 |
《审计法》 |
全体审计干部、被审计(调查)单位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综合后勤 人员等 |
每周例会、道德讲堂、每个审计进点会、反馈会等 |
《审计法实施条例》 |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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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全体审计干部 |
全体党员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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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审计局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
全体审计干部 |
理论学习中心组,业务知识培训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
全体审计干部 |
|||
《行政复议法》 |
全体审计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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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民法典》《审计法》《预算法》等 |
全体审计干部 |
宪法宣传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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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统计局 |
《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1.处级、科级、中青年干部 2.全局干部职工 3.统计调查对象 |
1.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 部教育培训内容; 2.开展专业培训; 3.会前学法; 4.编制普法读物; 5.送法下基层。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法律法规》 |
统计局内部学法 |
1.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组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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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 |
群众 |
1.举办“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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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法》 |
市民、企业员工 |
6月16日、12月1日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园区企业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市民、企业员工 |
6月16日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发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小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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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
市民 |
12月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宣传,分发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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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宪法》《民法典》 |
全局干部、职工 |
全局干部大会培训、3.15、12.4宣传。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
全局党员 |
全局党员大会培训,支部党员大会培训,请专家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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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 |
全局干部 |
全局干部大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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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 |
餐饮、食品等生产经营者 |
送法进校园、进企业,业务专题培训、开展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3.15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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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药品、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
送法进企业、组织培训、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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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 |
生产经营者 |
送法进企业,组织培训、开展9月质量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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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法及其实施条例》《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认证认可条例》 |
生产经营者 |
送法进企业,组织培训、5.20计量日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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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
使用特种设备企业 |
送法进企业。 |
《安全生产法》 |
生产经营者 |
送法进企业、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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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各经营者 |
3.15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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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
企业经营者 |
3.15宣传、送法进企业。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经营者 |
3.15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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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经营者 |
3.15宣传、送法进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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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广告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
企业经营者 |
4.26宣传、送法进企业,开展专题培训,12.4普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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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漳平市促进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
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 局干部职工;驻漳部队 |
春节、“八一”建军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征兵活动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全年持续开展。 |
27 |
法 院 |
开展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厂矿园区、金融系统及 务工人员 |
1.组织开展2次以上送法进企业法律宣讲活动; 2.常态化发布涉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典型案例; 3.5-6月组织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系列宣传报道,开展共建诚信和谐劳动关系专题宣传,指引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
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拓展青少年权益保护 |
在校师生、社会公众 |
1.于每学期开学及假期前节点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离校第一课”2场“法律进校园”活动; 2.9月开展1场主题法院开放日,组织师生学旁听庭审、座谈交流、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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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法 院 |
“切实解决执行难”系列普法宣传 |
社会公众 |
全年开展。 1.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向当事人提供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流程信息。通过“两微一端”,向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服务。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帮助执行信访当事人实现与上级法官交流。 2.依托网络平台和传统电视媒体,全方位开展执行直播宣传,加强拒执罪、执行不能、诚信专题宣传。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全院 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
全年开展。 1.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至少每半年组织学习1次; 2.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至少每半年组织学习1次; 3.列入全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半年组织开展1场法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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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章》及党内法规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
全体党员 |
全年开展。 1.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参与党内法规考学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章; 3.7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党性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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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保护妇女儿童专项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 |
社会公众 |
全年开展。 1.制作普法宣传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诉讼指引》,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2.结合“3·8”、母亲节、“6·1”、重阳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女法官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3.常态化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及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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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法 院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021年1月1日施行)和“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 《政法工作条例》 |
行政机关 执法人员、 社会公众 |
1.深化民法典“七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进社区、村居、家庭、校园、企业、机关等进行普法宣传; 2.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以案说法、民法典问答等专题宣传; 3.举办2场民法典专题讲座或学习交流会。 |
宣传《刑法修正案(十一)》《刑事诉讼法》《禁毒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反诈骗等工作 |
社会公众 |
1.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通报毒品犯罪审判情况,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2.“6·26”期间组织涉毒案件集中宣判、“法律七进”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宣传,发布相关典型案例,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制作发布贴近群众生活的主题宣传作品,扩大宣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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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
行政机关 执法人员 |
1.6月组织1场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活动,推进以案释法; 2.下半年举办1场行政执法专题讲座; 3.规范和加大司法建议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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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
全院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
1.开展“宪法学习周”主题宣传实践活动,重点抓好“12·4”宪法日宪法宣誓、公众开放日活动; 2.常态化通过“两微一端”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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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村(居)一法官”共建行动 |
全院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
广泛开展“司法六进”活动,开展巡回办案,一案释法,以案释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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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检察院 |
《交通安全法》及有关知识 |
全市中小学生 |
2024年4月普法活动 |
刑法及有关禁毒知识 |
全市人员 |
2024年6月25日国家禁毒日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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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全市人员 |
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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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 |
家长、企业员工 |
2024年5月份专题法治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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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民事法律等 |
全市人员;在校生 |
“星星之火 未你而来”法治短视频作品制作比赛报纸、影视、新媒体普法宣传全年常规开展; 拍摄《检道一分钟》普法短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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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法律 |
在校生 |
开学第一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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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 |
全市人员 |
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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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党规党纪、学法考试 《政法工作条例》 |
本院干警职工 |
1.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 2.通过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 3.安排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 4.宪法宣誓 5.学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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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全市人员 |
2024年6月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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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 |
全市人员 |
到各乡镇宣传公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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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
全市人员 |
2024年5月相关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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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总工会 |
《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 |
全体党员干部 |
2024年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不少于2次;利用“三会一课”、会前学法开展学习;个人结合网上学法学习相应法律法规。 |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
全市女职工 |
2024年结合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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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工会章程》《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全市干部职工 |
2024年结合工会志愿者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宣传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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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
全市企业职工 |
2024年通过6月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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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禁毒法》《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和龙岩市地方性法规、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等 |
全市职工群众 |
2024年结合工会“慰问”、“三送三进”、文体活动,培训班等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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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团市委 |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全市未成年人 |
结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6.1”儿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
《宪法》《民法典》 |
全市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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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市妇联 |
《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漳平市流浪妇女流浪儿童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查收救管工作办法》 |
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一是乡镇(街道)、村妇联干部、巾帼普法志愿者等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是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妇女群体等普法对象。 |
结合“三八”维权月、“6.1”儿童节、“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32 |
市残联 |
《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扶残助残法律法规 |
市民群众、社会助残组织、残疾人各专门协会(重点残疾人) |
在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日期间,通过残联大厅、市政府广场发放宣传资料,到特校、企业、爱心助残驿站等残疾人相对集中地方普法。 |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
残联干部职工、基层残疾人工作者 |
通过干部例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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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红十字会 |
《红十字会法》 |
志愿者、群众 |
结合5月“红十字博爱周”、9月“世界急救日”开展宣传活动。 |
《红十字会法》《宪法》《党章》《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全体干部职工 |
会前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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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税务局 |
《行政复议法》 |
漳平市税务局 全局干部职工 |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党规国法的决策部署,推进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落地实施,开展行政复议法培训。 |
《发票管理办法》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漳平市税务局 全局干部职工 |
为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涉税风险,组织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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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 |
全市纳税人、缴费人 |
结合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展个人所得税法主题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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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
全市缴费人 |
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社会保险政策的认知,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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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全市缴费人 |
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社会保险政策的认知,增强法治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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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漳平生态 环境局 |
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党章、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 |
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 |
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自学研读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 |
社会公众、工业企业、 环保工作人员 |
会前学法、自学研读、各宣传日开展宣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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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法》 |
社会公众、工业企业 |
会前学法、自学研读、各宣传日开展宣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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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社会公众、工业企业、 环保工作人员 |
会前学法、自学研读、各宣传日开展宣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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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
工业企业、环保工作人员 |
会前学法、自学研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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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
社会公众、工业企业、 环保工作人员 |
会前学法、自学研读、各宣传日开展宣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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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烟草局 |
《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 |
群众 |
拟定3月15日在政府门口广场设立咨询点、分发宣传材料、展示展板。 |
《民法典》 |
全体干部职工 |
拟定10月在单位六楼会议室开展法治讲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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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群众 |
拟定12月4日在政府门口广场设立咨询点、分发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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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气象局 |
宪法、党内法律法规、《民法典》、《宪法》 |
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 |
全局每年开展学习不少于2次,组织学法测试;组织全局职工参与网上学法的学习考试;通过气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宣传。 |
《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群众、企事业单位人员 |
3.23气象日送法下基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气象电子显示屏宣传、气象微信微博宣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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