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3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漳市监管消保〔2024〕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1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4-02-16 15:37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饶凯波

副组长:曾德盛、林云飞

  员:刘盛、陈扬剑、黄益峰、林锦扬、陈征发、陈新彪、廖澄清、苏建平、朱素月、陈明富、刘士舟、廖雄彬、陈梅清、廖晋娓、余代革、林美如

二、职责分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现将各股所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如下:

(一)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组织本单位公共建筑,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责任单位:综合股、各市场所)

(二)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落实消防工作经费。(责任单位:财务股)

(三)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单位干部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责任单位:消保股)

(四)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特安股)

(五)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质标计股)

(六)对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责任单位:产品质量股)

(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和信用监管(责任单位:企业信用股)

(八)发挥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力量,配合有关部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市场所)

各成员股所要根据以上职责分工,逐项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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