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600-2015-00002
  • 备注/文号:漳工商市〔2015〕45号
  • 发布机构:工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7-2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工商局关于修订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通知
漳平市工商局关于修订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5-07-27 00:00
   

漳平市工商局关于修订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工商所,直属单位、协会:

现将修订后的《漳平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713  

 

 

 

 

漳平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的市场波动,根据《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结合漳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漳平市工商局处置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长:胡发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卢维忠(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各股室、工商所,直属单位、协会负责人

(二)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股,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维忠兼任,工作人员为陈永辉、陈梅清。

(三)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应急预案启动时,由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临时设立现场处置组、宣传联络组和机动备勤组,各小组在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指挥下开展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漳平市范围内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和经济秩序稳定的紧急情况。主要包括:

(一)因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地质灾害、洪涝、台风等)、重大疫情(如非典、禽流感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地方戒严、局部战争等)或人为因素,可能引发的区域性、行业性或大范围的商品市场价格暴涨、商品奇缺、居民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

(二)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在全省、龙岩市、漳平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传销及变相传销等重大、恶性案件;

(三)涉及工商职能范围处置的罢工罢市、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四)节假日期间以及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可能引发市场波动、投诉高峰、市场安全事故等事件;

(五)其他具有群体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严重危及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安全的事件。

三、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一)引起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可能具有的几种情形:

1.因严重自然灾害、疫情或人为因素,引发区域性、行业性或大范围的商品市场价格暴涨、商品奇缺、居民抢购等市场经营秩序异常波动;

2.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引起多人中毒、重伤、死亡;

3.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导致较大面积农田、林地的农作物、林产品减产甚至绝收,大批牲畜死亡,造成受害者重大经济损失;

4.传销或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中较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

5.商品与服务经营中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导致个人、家庭财产严重损失,群体投诉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二)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漳平市辖区内个别乡镇发生,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一般性突发事件,由所在地工商所处置并即时向本局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本局应急处置组再如实将处置情况报告漳平市政府报告及龙岩市工商局。本局挂钩领导要率本局应急处置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到一线靠前指挥、协调。

2.较大突发事件:在漳平市两个工商所辖区内或两个乡镇街道内发生,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由本局处置并即时向漳平市政府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如实将处置情况报告龙岩市工商局。本局相对应的挂钩领导必须率相关人员亲临一线,进行统一领导、指挥、协调。

3.重大突发事件:在漳平市辖区内3个以上(含3个)工商所区域内出现发生,对人身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重大级的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本局应及时向漳平市委市政府和龙岩市工商局报告,本局在漳平市委市政府及龙岩市工商局应急处置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特大突发事件:辖区内发生出现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突发事件或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应对特大突发事件通知后,立即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在省、龙岩市工商局和漳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的程序与措施

(一)设立指挥机构

一旦启动预案,本局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应迅速到位,随即设立指挥组,及时组织指挥各工作小组展开工作,其主要任务:

1.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龙岩市工商局报告有关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的情况;

2.研究决定组织力量参与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

3.制定并检查全局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方案及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4.检查监督各工作小组、工商所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善后以及恢复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

5.依据上级的批示和现场状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

(二)组织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认真执行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局的工作意见,严格依法办事,负责现场处置行动的组织指挥,其主要任务:

1.深入经营现场,做好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应急指挥组报告;

2.协调或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对违法行为场所和行为人实施检查、调查,责令停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有关生产经营行为,派出检查人员对经销大户实施实时监控,要求建立进销台帐,实行日报制,有效监控市场动态;

3.组织执法人员对违法物品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违反市场经营秩序一般规律大量买卖紧缺物资的先行登记封存,对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登记收缴并做妥善保管或销毁处理,对影响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资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掌握物资产销、库存情况;

4.加大对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秩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5.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安定人心。

(三)畅通信息渠道

预警信息处理组应当保持上下通讯渠道畅通,保证组织指挥和信息交流不间断,其主要任务:

1.及时收集整理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情况简报,报告市领导小组并视情报送漳平市委市政府、龙岩市工商局及有关部门;

2.多渠道、全面收集信息,认真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3.经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过传媒传播给公众,及时录制事件的资料,及时报道处置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

4.向有关行业组织通报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情况,传达领导小组对行业组织配合处置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5.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准备机动力量

集结所有备勤人员于一地待命,随时提供增援、联络、保障、协同等任务。

(五)撤出处置行动

引起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的因素消失、市场经营秩序恢复正常,及时撤出处置行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总结工作,向漳平市委市政府和龙岩市工商局报告处置经过。认真分析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置机构恢复回原预警机制。

五、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的特别规定与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坚持周伯华局长提出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为抓手,按照“四高”的要求,即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提供高质量服务,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本局主要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身先士卒,亲临一线,坐镇指挥。

(二)各工作小组要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明纪律,建立岗位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12315服务网络加强值班,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收集有关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动态信息。

(四)在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启动期间,各工商所应准确收集、及时报送处置动态信息。对外宣传由信息处理组收集汇总,经办公室把关、局领导审定,报漳平市委市政府和龙岩市工商局同意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安排、统一口径、统一发布。

(五)处置行动应上下联动,做到“预警机制敏锐、信息反馈快捷、部门协作紧密、处置措施高效”。

(六)发挥个私协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七)责任追究和奖励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处置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5)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2)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的;

4)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7)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我局要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指挥得当、处置高效的应急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的市场波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漳平市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切实加强对市场监管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本局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分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岗位责任,确保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落实。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要身先士卒,亲临一线,现场协调处置。

(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服从领导、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的工作原则。在处置市场监管突发事件要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最大程度减少因突发性事件引起市场波动造成的人民生命安全危害和财产损失。要加强预警监测,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组织、预案、机制等各项工作准备。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决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和安排,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施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按照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工商局的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及时沟通,统一调度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资源,果断应对突发事件。

(四)健全完善漳平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体系。要加强分析研究,科学应对市场监管突发事件。要认真总结以往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针对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类型、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其规律性因素,研究提出科学的处置原则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对实施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本局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针对漳平市实际,根据预案明确的任务和程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工作,使全体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预案的要求和应急处置的原则、方法,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本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演练。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漳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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