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0600-2015-00001
  • 备注/文号:漳工商综〔2015〕25号
  • 发布机构:工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2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重点涉稳隐患问题化解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重点涉稳隐患问题化解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3-27 00:00

各股室、工商所,直属单位、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涉稳隐患问题化解工作的通知》(漳委办〔2015〕1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涉稳隐患问题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障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重点涉稳隐患问题进行细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基础,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商职能,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工商服务领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涉稳隐患问题清理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建设漳平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目标进一步做好重点涉稳隐患问题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工商管理职能,协助相关部门解决经营者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

三、整治重点个体、私营经营者停业欠薪问题。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各工商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摸底辖区经营者经营状况,掌握社会及市场主体内部员工舆情动态信息并加以梳理分析,发现有停业动向或大面积欠薪可能的,及时上报市委督查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市委政法委、信访局。

 2.加强部门配合。针对经营者欠薪问题,积极应用工商管理职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动配合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3.完善长效机制。运用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工商监管措施,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市场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

五、领导组织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成立重点涉稳隐患问题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纪检组长胡发鹤(主持工作)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卢维忠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注册股、市管股、12315台、检查大队及各工商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开展个体、私营经营者停业欠薪隐患问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经营者停业欠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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