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30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漳消委〔2020〕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8 10:24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根据2020年中消协“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漳平市消委会决定开展20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今年中消协“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凝聚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力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031日至331

三、活动内容

1.开展2020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及“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宣传活动。今年的“3·15”宣传活动不以聚会、现场咨询和现场受理等人员聚集的方式进行,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标语等形式进行年主题宣传,市消委会印制2020年中消协年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宣传单一万份。通过宣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2020年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更好地宣传年主题。

2.在“315”宣传活动期间,注意做好日常的接诉工作。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消委分会、成员单位要注意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倡导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线上受理”和“线上调解”方式,受理和调解3.15期间的各种消费投诉。

3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及消费体验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倡导科学保健、理性消费;针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等自我保护能力。

4提升投诉便利化程度。加快推广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和网上直通车平台,更好地化解消费矛盾和纠纷。继续开展投诉公示制度,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3·15”期间是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的最好时机。今年“3·15”洽逢新冠肺炎疫情期,各消委分会及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做好疫情期间防疫措施的同时,做好2020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抓好落实。

    2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展现消费维权工作成效。一要紧扣中消协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倡导强化企业信用监督,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市场氛围;二要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通过在线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充分宣传消费维权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展示消费维权先进典型。三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

3畅通渠道,主动作为。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好人员值班到岗,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高效便捷解决消费者诉求。做好风险排查。对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投诉举报件特别是防疫物资、食品安全、保健品、预付式消费等群体性消费纠纷进行认真排查,提前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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