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漳平市菁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副科级,行政编制14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负责著城街道、和平镇、西园镇、南洋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漳平市桂林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副科级,行政编制8 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 名。负责桂林街道、芦芝镇、拱桥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漳平市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副科级,行政编制7 名。设所长1 名,副所长2 名。负责永福镇、官田乡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4.漳平市双洋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副科级,行政编制5 名。设所长1 名、副所长1 名。负责双洋镇、赤水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5.漳平市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副科级,行政编制6 名设所长1 名、副所长2 名。负责新桥镇、灵地乡、吾祠乡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6.漳平市溪南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副科级,行政编制5 名。设所长1 名、副所长1 名。负责溪南镇、象湖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