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207-30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6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过渡时期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审批改备案工作的通知
一、备案事项: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对仅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不包括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二、2021年7月1日起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三、一体化平台尚未有相应的管理系统。按文件的编号规则及我局实际,各街道/乡镇辖区的起始流水编号为:
菁城街道:BZ350881100001,桂林街道:BZ350881200001,
永福镇:BZ350881300001,新桥镇: BZ350881400001,
溪南镇:BZ350881500001,双洋镇:BZ350881600001。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附件:1.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表
2.委托书。
3.《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注销申请表
4.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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